人居环境整治采购合同公告(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2N0076796772024402
二、合同名称: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4-C2-060182-GXJY
四、项目名称: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新政路1号
联系方式:0774-2901719
供应商(乙方):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与铁路斜交东侧安顺万家商业广场2号楼3层7号
联系方式:1587807063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 数量:1.00 单价(元):787383.7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古卯村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赖小花执业证书信息:一级注册建造师 贵1512015201519917
2.合同金额(元):787383.7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合同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4-C2-060182-GXJY采购人: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中标供应商: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2.工程地点:新地镇o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1道路、水渠、涵管等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3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4年月1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787383.76元)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柒仟叁佰捌拾叁元柒角陆分(¥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贰万贰仟捌佰肆拾贰元捌角肆分(¥22842.84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总价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赖小花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设计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招标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梧州市龙圩区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1411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本合同一式陆份设为I(公章)承包人: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发包人:10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22040240367(签字)(签字).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CHMi1P8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树大街与铁路斜交东侧安顺万家商业广场2号楼3层7号开户名: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国龙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104350509300100464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无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详见监理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监理合同;联系电话:详见监理合同电子信箱:详见监理合同通信地址:详见监理合同1.1.2.5设计人:名称:详见设计合同;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设计合同;联系电话:详见设计合同电子信箱:详见设计合同1通信地址:详见设计合同4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1.1.3.9永久占地包括:按通用条款按通用条款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按通用条款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按通用条款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O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1I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办公所在地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按通用条款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6用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1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甲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乙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口是查。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口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且该单项清单造价超过合同总价%以上的,超过后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A7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交工验收证明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8(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赖小花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贵151201520151991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黔建安B(2023)0082523另行授权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o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1o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二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500元/人·次(人民币)。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50元/人·次(人民币)。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5)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50元人·次(人民币)。9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一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6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2。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发包人审查时间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55000万以上每增加0.5亿(不足0.5亿不增加)增加10天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28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25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14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7天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3.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28天内,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备注: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双方可结合各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局部调整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1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3。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6质量保证金15.3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3)其他扣留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2。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27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从约定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拖欠款利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1(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L(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7)其他:1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L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2)、(3)条内容情形的,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28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3.2、3.3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均在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及计量支付款内扣除。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金额返还时不包括银行利息。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5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另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29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15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1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I18.7道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办理方告知20.争议解决争议评审20.3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双方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事件发生后45天内。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按责任大小比例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1.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同意评审小组的决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请梧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附件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附件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31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32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发包人(全称):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中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新地镇古卯村谊良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承包人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属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桥梁工程为1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2.道路工程为2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2年);3.排水(雨水)工程为3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3年):4.绿化工程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5地下防水工程为5年(建议为5年)6.其他附属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30天(按合同约定期限),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3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设有有0HI起GIHJEELS扣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不诚嘉润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东关街道黄果0.树大街与铁路斜交侧安顺万家商业6广场2号楼3层7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动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西开户银行:秀支行账号:52050164403600001198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