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24)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3020000311_001_003
二、合同名称: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300000202302000031
四、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
联系方式:7206111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联系方式:(010)84918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三线一单
1
48.6
48.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临沂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合同(尾款).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3000002023020000311_001_003计划编号:37130000025900120230003采购人: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供应商: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世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采购人(全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供应商(全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项目。2.服务地点:临沂市。3.服务内容和范围:1、构建基础数据库以“三线一单”空间数据库为基础,整合全市环境统计数据库、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等数据,建立污染物排放空间数据库;整合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重点领域企业和“两高”行业企业等主要碳排放源,将其以空间落点或落村/镇等形式建立碳源空间数据库;计算区域碳汇能力,构建碳汇空间数据库。2、临沂市碳排放总体水平和时空变化趋势分析衔接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收集全市环境统计数据库、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数据,聚焦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和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两高”行业,通过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数据的总体水平和时空变化趋势分析,总结大气污染物减排和碳达峰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压力。3、环境质量底线和碳排放上线目标协同研究根据临沂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定位,立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排放发展趋势及前景,衔接现有相关规划提出的2025年、2030年的临沂市空气质量与能耗“双控”目标等,基于协同指数法、四象限法等技术方法,构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减污降碳措施协同效应评估模型,以降碳牵引减污为原则,研判空气质量目标与碳排放目标的协同性。4、划定碳重点管控分区构建临沂市域范围的1km×1km网格,采用自下而上的空间化分配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2020年CO2排放量与PM2.5、NOx、SO2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参照工业点位、工业园区、建成区、用地类型、交通路网、人口分布等空间特征,重点分析减污降碳在空间尺度的集聚性与关联性,识别减污降碳重点区域,同时基于减污降碳空间协同分析结果,筛选主要大气污染物与CO2排放均高的网格区域作为碳重点管控分区。5、碳排放管控要求融入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研国内外主流的增强碳汇功能措施,基于临沂市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与要素管控分区的对应关系,以优先保护单元为基础,筛选可协同提升生态功能与增强碳汇能力的管控措施。对协同性良好的减污降碳、固碳增汇措施进一步提炼和规范后,按照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和碳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纳入临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6、提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的管理应用模式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现有环境管理体系在技术、标准、制度等层面的深度融合衔接,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临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7、成果集成并总结提炼成果经验及成果宣传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果,归纳提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路径,形成规范的技术流程、成果表达形式;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要求建议。8、后续服务本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继续提供服务,免费后续服务期限为1年。后续服务期限内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数据更新、相关成果内容咨询、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二、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三、服务标准符合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陆仟元(¥48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副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86,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经第三方审计、绩效评价,向生态环境部提交成果并得到书面认可后,一次性无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当提交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验票后付款。□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26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23号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7206111,电话:(010)8491865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账号:886429100186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1.3服务内容:1、构建基础数据库以“三线一单”空间数据库为基础,整合全市环境统计数据库、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等数据,建立污染物排放空间数据库;整合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重点领域企业和“两高”行业企业等主要碳排放源,将其以空间落点或落村/镇等形式建立碳源空间数据库;计算区域碳汇能力,构建碳汇空间数据库。2、临沂市碳排放总体水平和时空变化趋势分析衔接山东省、临沂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收集全市环境统计数据库、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数据,聚焦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和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和化工等“两高”行业,通过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数据的总体水平和时空变化趋势分析,总结大气污染物减排和碳达峰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压力。3、环境质量底线和碳排放上线目标协同研究根据临沂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定位,立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碳排放发展趋势及前景,衔接现有相关规划提出的2025年、2030年的临沂市空气质量与能耗“双控”目标等,基于协同指数法、四象限法等技术方法,构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减污降碳措施协同效应评估模型,以降碳牵引减污为原则,研判空气质量目标与碳排放目标的协同性。4、划定碳重点管控分区构建临沂市域范围的1km×1km网格,采用自下而上的空间化分配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2020年CO2排放量与PM2.5、NOx、SO2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参照工业点位、工业园区、建成区、用地类型、交通路网、人口分布等空间特征,重点分析减污降碳在空间尺度的集聚性与关联性,识别减污降碳重点区域,同时基于减污降碳空间协同分析结果,筛选主要大气污染物与CO2排放均高的网格区域作为碳重点管控分区。5、碳排放管控要求融入环境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研国内外主流的增强碳汇功能措施,基于临沂市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与要素管控分区的对应关系,以优先保护单元为基础,筛选可协同提升生态功能与增强碳汇能力的管控措施。对协同性良好的减污降碳、固碳增汇措施进一步提炼和规范后,按照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和碳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4个维度纳入临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6、提出“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的管理应用模式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现有环境管理体系在技术、标准、制度等层面的深度融合衔接,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临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7、成果集成并总结提炼成果经验及成果宣传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果,归纳提炼“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技术路径,形成规范的技术流程、成果表达形式;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要求建议。8、后续服务本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继续提供服务,免费后续服务期限为1年。后续服务期限内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数据更新、相关成果内容咨询、项目审查等技术支持。1.4服务的进度安排:服务进度按照下表进行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1拟定签订合同起—2023签定合同并生效。成立研究编制组。细化临沂市“三序号拟定时间安排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1年5月31日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建立“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工作机制,开展调研、资料收集,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等,细化工作任务、组织方式26月1日—7月31日针对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研究,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技术路线研究和各试点研究报告和文本初稿38月1日—8月31日结合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成果,开展调整工作调研、座谈,衔接地方调整需求,形成初步成果,征集上级及市直意见49月1日—9月20日组织开展试点成果的意见征求与协调、论证、审核等工作,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试点研究报告、技术路径和管理应用建议,按程序报送生态环境部59月20日—10月10日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参加各试点成果交流会,重点针对试点成果、技术路径和管理应用建议进行交流研讨610月10日—10月31日对临沂市“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工作的方式方法、主要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技术路径和管理应用建议等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试点总结最终报告,报送生态环境部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项目设立技术组,专家顾问组和项目负责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审核把关。研究编制技术组由万军总工担任组长与项目负责人,全面主持项目编制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编制各相关部门,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研究技术组下设总体组和专题组,各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分别从全过程任务研究、进度与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与成本控制、后期保障等方面,全面保障项目完成质量。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经第三方审计、绩效评价,向生态环境部提交成果并得到书面认可后,一次性无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采购人付款前,供应商应当提交等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验票后付款。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 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