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整编采购合同公告(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六安市治淮指挥部办公室)2024)



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

项目编号
E341500001002064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34140076900449XQ-20240611-000461-6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境内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7-26 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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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合同编号

XXHQ-LA-DAZB

合同名称

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

项目编号

E341500001002064

项目名称

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

标段编号

E341500001002064001

标段名称

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

合同甲方

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六安市治淮指挥部办公室)

合同乙方

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代理机构

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公告

http://ggzy.luan.gov.cn/jump.html?infoid=ab5f7a60-5858-4c4a-a6d3-3f585834d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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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合同公告.pdf

合同编号:XXHQ-LA-DAZB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服务合同文本甲方: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乙方: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26日目录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合同协议书1.甲方委托乙方为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承担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理服务工作。2.服务期: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3.服务范围: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对各参建单位档案业务提供咨询指导等,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4.合同价款: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3.2本合同协议书;3.3本合同专用条款;3.4本合同通用条款。,—1—4.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档案整理服务。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服务报酬的支付。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名)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6日—2—中标通知书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皖E341500001002064001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00元(小写),中标工期730天(日历天)。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日内到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1楼(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载明的其他材料: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工程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工程地点: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境内中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开工日期:详见合同工程负责人:陈磊建设年位:(盖)2024年07月09日工程招机我理杭柯:盖章)2024年07凡日公共资源中心:温章)202-1年07月日公共资源交易监:章)2024手07月C9日工程招机我理杭柯:盖章)2024年07凡日公共资源中心:温章)202-1年07月日公共资源交易监:章)2024手07月C9日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皖E341500001002064001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00元(小写),中标工期730天(日历天)。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日内到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1楼(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载明的其他材料: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工程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工程地点: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境内中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开工日期:详见合同工程负责人:陈磊建设年位:(盖)2024年07月09日说明1、《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其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出示《中标通知书》,交给颁发施工许可证部门存档。3、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一、投标函投标函(格式)招标人名称: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并勘察了现场,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单位提出的工程档案整编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整(¥1000000),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3.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将受此约束。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5.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投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整编,由陈磊担任项目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对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进行档案整编工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它补充说明)章南生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山庄综合楼502-504室邮政编码:电话:18656137372传真:0551-64534979开户单位: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日—4—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l.1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档案管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项目档案管理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3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档案归档整理服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档案整理服务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对档案材料进行档案整理、修复及数据录入等档案信息化相关技术服务等。1.6服务报酬: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按照约定应收取的服务报酬总额。1.7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0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5—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档案整理服务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4.1.1负责向乙方介绍、解释整理概况、整理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4.1.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1.3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1.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4.1.5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服务报酬;5.乙方的义务5.1乙方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档案整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档案整理服务工作;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4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6—5.5协助甲方完成档案专项验收相关工作。6.甲方的权利6.1按合同约定,接收档案整理服务成果;6.2向乙方询问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6.3审查乙方档案整理服务成果,并提出修正意见。6.4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档案整理服务从业人员。6.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乙方的权利7.1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7.2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7.3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7.4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服务报酬与收取8.服务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档案整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9.服务报酬的收取9.1甲方在档案通过专项验收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其余部分款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无息)。9.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甲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服务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服务预付费用的利息。9.4甲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服务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服务报酬的利息。9.5服务报酬应由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乙方支付。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7—10.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提到的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保证档案整理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档案整理工作无法进行。10.1.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5款提到的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10.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2.1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提到的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档案整理服务。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服务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11.2.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11.2.2甲方收到乙方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1.2.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乙方提出索赔。12.争议的解决方式—8—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3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全部档案整理业务,且甲方支付全部服务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的需要制作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规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档案整理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9—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下: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2.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4.1.1负责向乙方介绍、解释整理概况、整理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4.1.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1.3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电话:【/】5.乙方的义务5.1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5.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5.2.1档案整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对各参建单位档案业务提供咨询指导等,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5.2.2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完成后提供一套完整的档案。—10—5.2.3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档案整理编写等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对档案进行专业的、规范的整理和编写,并对整理与编写质量负责。5.3乙方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5.4协助甲方完成档案专项验收相关工作。三、服务报酬与收取8.服务报酬8.1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8.1.1服务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本服务报酬为固定不变价格。该报酬已包括乙方为完成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8.1.2服务报酬的币种:人民币8.1.3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8.1.4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由甲方支付: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开具相应的发票,甲方于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并取得发票等有效付款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10.1.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的约定,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的违约责任:①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由此造成的项目工期拖延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加大、成本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增加服务费。②,—11—如果由于甲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的约定的义务提出中止合同履行的,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进度情况,给乙方费用补偿。10.1.2甲方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服务报酬的利息,利息=应收合同价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逾期支付的天数。10.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10.2.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扣减服务报酬总额的5%;10.2.2若专项验收未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每次扣减服务报酬总额的2%,直至通过专项验收止。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服务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五、其他16.合同份数双方约定本合同共【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补充条款无。—12—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和38项进一步治淮项目之一,2021年9月可研获国家发改委批复,2022年2月初步设计获省水利厅批复,工程部分投资约22.8亿元。项目涉及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主要是新建王截流和陈郢保庄圩,加固城东湖新湖、胡姚、龙腾、固镇、陈圩、佛庵、彭桥等7座保庄圩,新建城西湖深水区溢流堰,整治城西湖霍邱城区段岸坡,改建河口保庄圩、沣河右岸、沿岗河、姜塘湖堤顶道路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霍邱县:(1)新建城西湖王截流保庄圩堤防6.69km,堤防截渗4.65km,新建护坡、堤顶道路6.69km,新建泵站1座、涵闸3座;(2)新建城西湖陈郢保庄圩堤防20.05km,堤防截渗20.05km、堤基处理0.85km,新建护坡、堤顶道路20.05km;新建重建泵站2座、新建改建涵闸14座;(3)新建城西湖深水区溢流堰1座,整治城西湖霍邱城区段护坡3.23km,改建城西湖河口保庄圩堤顶砼路4.0km、沿岗河堤顶沥青路9.40km、沣河右岸堤顶砼路9.32km和姜唐湖临淮保庄圩堤顶砼路1.20km;(4)城东湖新湖、胡姚、龙腾等3座保庄圩达标建设,加固堤防长50.41km,新建迎水侧护坡25.36km、护岸6.33km,新建重建堤顶砼路50.41km,新建重建排涝站16座,重建涵闸53座、接长加固涵闸14座、封堵及拆除涵闸126座。裕安区:固镇、陈圩、佛庵、彭桥等4座保庄圩达标建设,加固堤防11.24km;新建防浪墙7.02km;新建护坡5.26km;重建改建堤顶道路5.41km;重建扩建泵站3座;新建、重建及接长封堵涵闸36座,工程影响区排涝沟治理等。,—13—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10万元。二、服务范围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并扫描形成数字化档案,对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档案整编提供咨询指导,建立本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按照有关要求,整编形成A、B卷2套纸质档案资料;1)对整编形成的纸质档案资料进行全文扫描;2)著录与修订同扫描档案对应的归档文件目录;3)目录数据与扫描图像能与招标人现有的档案管理系统按规则正确挂接;4)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档案管理软件,并提供一台能够满足本项目档案存储要求的存储介质(电脑);5)为满足档案验收要求开展的业务培训、指导等;6)三年数据免费维护服务等。三、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四、服务质量档案资料整编完成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14—合同编号:XXHQ-LA-DAZB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服务合同文本甲方: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乙方: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26日目录合同协议书1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11发包人要求....................14合同协议书1.甲方委托乙方为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理服务机构,承担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理服务工作。2.服务期: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3.服务范围: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对各参建单位档案业务提供咨询指导等,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4.合同价款: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3.组成本合同的文件: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3.2本合同协议书;3.3本合同专用条款;3.4本合同通用条款。4.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档案整理服务。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服务报酬的支付。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名)2024年7月26日2024年7月26日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皖E341500001002064001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00元(小写),中标工期730天(日历天)。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日内到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1楼(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载明的其他材料: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工程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工程地点: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境内中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开工日期:详见合同工程负责人:陈磊建设单位:(盖)2024年07月09日工程招材代理杭柯:盖章)2024年07月日公共资源中心:盖章)2024年07月0日公共资源交易监,章)2024年07月C月工程招材代理杭柯:盖章)2024年07月日公共资源中心:盖章)2024年07月0日公共资源交易监,章)2024年07月C月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编号:皖E341500001002064001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你单位在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大写),1000000.00元(小写),中标工期730天(日历天)。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日内到六安市金安区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1楼(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需载明的其他材料: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工程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工程地点: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境内中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开工日期:详见合同工程负责人:陈磊建设单位:(盖)2024年07月09日说明1、《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其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出示《中标通知书》,交给颁发施工许可证部门存档。3、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一、投标函投标函(格式)招标人名称: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名称)1.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并勘察了现场,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承担并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单位提出的工程档案整编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整(¥1000000),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3.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将受此约束。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5.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投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档案整编,由陈磊担任项目负责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对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进行档案整编工作,并按照项目后续工作的各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它补充说明)南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山庄综合楼502-504室邮政编码:电话:18656137372传真:0551-64534979开户单位: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2日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l.1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项目档案管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项目档案管理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l.3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甲方接受的具有档案归档整理服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档案整理服务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对档案材料进行档案整理、修复及数据录入等档案信息化相关技术服务等。1.6服务报酬: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按照约定应收取的服务报酬总额。1.7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1.10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1.1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l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档案整理服务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4.1.1负责向乙方介绍、解释整理概况、整理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4.1.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1.3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4.1.4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4.1.5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服务报酬;5.乙方的义务5.1乙方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档案整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5.2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档案整理服务工作;5.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4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5.5协助甲方完成档案专项验收相关工作。6.甲方的权利6.1按合同约定,接收档案整理服务成果;6.2向乙方询问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6.3审查乙方档案整理服务成果,并提出修正意见。6.4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档案整理服务从业人员。6.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6.6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7.乙方的权利7.1按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7.2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7.3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7.4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三、服务报酬与收取8.服务报酬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档案整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9.服务报酬的收取9.1甲方在档案通过专项验收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其余部分款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无息)。9.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档案整理服务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9.3甲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服务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服务预付费用的利息。9.4甲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服务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服务报酬的利息。9.5服务报酬应由甲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乙方支付。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提到的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保证档案整理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档案整理工作无法进行。10.1.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5款提到的甲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10.1.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甲方赔偿乙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甲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0.2.1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提到的乙方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为完成档案整理服务。10.2.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服务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11.索赔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11.2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11.2.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11.2.2甲方收到乙方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11.2.3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11.3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乙方提出索赔。12.争议的解决方式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13.合同变更或解除13.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13.3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1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15.1乙方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委托的全部档案整理业务,且甲方支付全部服务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15.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六、其他16.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的需要制作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规定。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档案整理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专用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语3.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如下: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3.2.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2.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甲方的义务4.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4.1.1负责向乙方介绍、解释整理概况、整理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4.1.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1.3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电话:【/】5.乙方的义务5.1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5.2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5.2.1档案整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对各参建单位档案业务提供咨询指导等,建立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5.2.2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完成后提供一套完整的档案。5.2.3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档案整理编写等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对档案进行专业的、规范的整理和编写,并对整理与编写质量负责。5.3乙方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5.4协助甲方完成档案专项验收相关工作。三、服务报酬与收取8.服务报酬8.1服务报酬的计算方法:8.1.1服务报酬: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本服务报酬为固定不变价格。该报酬已包括乙方为完成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8.1.2服务报酬的币种:人民币8.1.3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8.1.4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由甲方支付:在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必须先开具相应的发票,甲方于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并取得发票等有效付款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四、违约、索赔和争议10违约10.1本合同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10.1.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的约定,向乙方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的违约责任:①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由此造成的项目工期拖延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工作量加大、成本费用增加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增加服务费。②如果由于甲方不能完成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1款的约定的义务提出中止合同履行的,应按乙方已完成工作进度情况,给乙方费用补偿。10.1.2甲方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1.5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逾期支付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服务报酬的利息,利息=应收合同价款×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逾期支付的天数。10.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10.2.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档案整理服务工作,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扣减服务报酬总额的5%;10.2.2若专项验收未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每次扣减服务报酬总额的2%,直至通过专项验收止。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服务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五、其他16.合同份数双方约定本合同共【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补充条款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是国家150项重大水利项目和38项进一步治淮项目之一,2021年9月可研获国家发改委批复,2022年2月初步设计获省水利厅批复,工程部分投资约22.8亿元。项目涉及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主要是新建王截流和陈郢保庄圩,加固城东湖新湖、胡姚、龙腾、固镇、陈圩、佛庵、彭桥等7座保庄圩,新建城西湖深水区溢流堰,整治城西湖霍邱城区段岸坡,改建河口保庄圩、沣河右岸、沿岗河、姜塘湖堤顶道路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霍邱县:(1)新建城西湖王截流保庄圩堤防6.69km,堤防截渗4.65km,新建护坡、堤顶道路6.69km,新建泵站1座、涵闸3座;(2)新建城西湖陈郢保庄圩堤防20.05km,堤防截渗20.05km、堤基处理0.85km,新建护坡、堤顶道路20.05km;新建重建泵站2座、新建改建涵闸14座;(3)新建城西湖深水区溢流堰1座,整治城西湖霍邱城区段护坡3.23km,改建城西湖河口保庄圩堤顶砼路4.0km、沿岗河堤顶沥青路9.40km、沣河右岸堤顶砼路9.32km和姜唐湖临淮保庄圩堤顶砼路1.20km;(4)城东湖新湖、胡姚、龙腾等3座保庄圩达标建设,加固堤防长50.41km,新建迎水侧护坡25.36km、护岸6.33km,新建重建堤顶砼路50.41km,新建重建排涝站16座,重建涵闸53座、接长加固涵闸14座、封堵及拆除涵闸126座。裕安区:固镇、陈圩、佛庵、彭桥等4座保庄圩达标建设,加固堤防11.24km;新建防浪墙7.02km;新建护坡5.26km;重建改建堤顶道路5.41km;重建扩建泵站3座;新建、重建及接长封堵涵闸36座,工程影响区排涝沟治理等。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10万元。二、服务范围按照现行的水利工程档案验收规定及标准,对建管类档案进行整编并扫描形成数字化档案,对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档案整编提供咨询指导,建立本项目档案信息化系统,并保证通过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按照有关要求,整编形成A、B卷2套纸质档案资料;1)对整编形成的纸质档案资料进行全文扫描;2)著录与修订同扫描档案对应的归档文件目录;3)目录数据与扫描图像能与招标人现有的档案管理系统按规则正确挂接;4)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档案管理软件,并提供一台能够满足本项目档案存储要求的存储介质(电脑);5)为满足档案验收要求开展的业务培训、指导等;6)三年数据免费维护服务等。三、服务期限约24个月,具体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止,进度服从于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四、服务质量档案资料整编完成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付款前需提供保函),档案资料整理完成通过省水利厅档案专项验收并达到优良标准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合同编号XXHQ-LA-DAZB合同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项目编号E341500001002064项目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标段编号E341500001002064001标段名称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六安段)档案整编(第三次)合同甲方六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六安市治淮指挥部办公室)合同乙方安徽蓝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行业水利工程合同金额1,000,000.00元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6日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代理机构安徽鑫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公告http://ggzy.luan.gov.cn/jump.html?infoid=ab5f7a60-5858-4c4a-a6d3-3f585834de23免责声明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编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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