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2024)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嘉益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01101000013821234
五、合同编号:11N734440726202419605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82480
8248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平
联系电话:18999032166
传真:/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34440726202419605).pdf
合同编号:11N734440726202419605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大泉湾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嘉益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嘉益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嘉益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嘉益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品牌:,计价方式:批,服务周期:一次性,配套农具:三轮车,服务类型:绿化带回填种植,人员类型:技术工1次82480.008248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82480.0082480.0082480.0082480.0082480.0082480.008248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捌万贰仟肆佰捌拾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苗木采购及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二、委托内容由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在乙方指定地点种植苗木,苗木采购、种植、林床平整、管护工作由甲方负责。三、合同工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开始计算3天完成全部苗木种植。四、种植地点地点:大泉湾乡兰新村乙方指定位置:五、种植要求及验收标准1.在兰新村二组原园林处地块种植苗木青白杨株距1.5MX1.5M;2.在兰新村后杏树园种植杏树苗,株距3MX3M。3.所种苗龄需达到两年期以上。以实际种植数量为准。六、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垫资进行苗木种植,要求种植完全部树苗后,并对种植苗木浇完第一水后,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总价款。甲方未按要求种植完全部树苗,或者未对种植苗木浇完第一水,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支付费用。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七、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场地提供:2.由乙方办理施工所需证件。3、在合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就履行本合同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账号:账号:30285901040007267八、违约责任1.、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终止或更改本合同内容。否则,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应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害和费用给予足额赔偿,上述损失、损害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非违约方由此产生的所有实际损失、调查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和律师费等。2.、因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改变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乙双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的,不视为双方违约。九、争议的解决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胜利路支行账号:,账号:3028590104000726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