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百日草 波斯菊 羽衣甘蓝 孔雀草采购合同公告(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N5114032024000031-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403202400003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地址:寂照街108号
联系方式:15884328421
供应商(乙方):四川兴彭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锦江大道191号
联系方式:183823993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
1(项)
¥2,508,710.00
¥2,508,710.00
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金额: 2,508,7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万零捌仟柒佰壹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鲜花采购.pdf
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2024年07月26日
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签订地点: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办公室签订日期:2024年4月10日采购人(甲方):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供应商(乙方):四川兴彭建设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彭山城区鲜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4032024000031)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标的物信息及参数要求序号采购品种技术参数技术参数数量(盆)单价(元)序号采购品种规格花色数量(盆)单价(元)1冰岛虞美人15杯,冠幅20-22cm多种1000001.252百日草15杯,冠幅20-22cm多种1500001.163波斯菊15杯,冠幅20-23cm多种300001.164西洋杜鹃18杯,冠幅20-24cm多种300005.795羽衣甘蓝15杯,冠幅20-25cm多种360001.266满天星21杯,冠幅20-25cm多种25003.867天竺葵16杯,冠幅20-22cm红、粉600003.678四季海棠15杯,冠幅20-22cm红、粉820001.359孔雀草13杯,冠幅10-15cm黄、粉1550001.2510一串红13杯,冠幅10-15cm红2040001.1611矮牵牛13杯,冠幅10-15cm多种800001.1612鼠尾草13杯,冠幅10-15cm蓝、紫500001.4513报春13杯,冠幅10-15cm多种600001.4514凤仙13杯,冠幅10-15cm多种600001.3515木春菊13杯,冠幅20-25cm黄600001.2516夏堇13杯,冠幅10-15cm多种800001.1617鸡冠花13杯,冠幅10-15cm多种300001.1618石竹13杯,冠幅10-15cm红600001.4519美女樱15杯,冠幅10-15cm多种200001.2520仙桃草16杯,冠幅15-20cm粉、红210002.921大花樱草15杯,冠幅10-15cm红、蓝420001.2522三色堇15杯,冠幅10-15cm多种890001.2523佛甲草13杯,冠幅10-15cm多种100001.9324金盏菊15杯,冠幅10-15cm黄色400001.1625金鱼草13杯,冠幅10-15cm黄、粉600001.4526矮生马鞭草13杯,冠幅10-15cm紫色150001.4527比哥大花海棠15杯,冠幅10-15cm红、粉200003.8628钻石月季15杯,冠幅25-30cm多种26004.8529半夏绣球21杯,冠幅25-30cm多种50009.62注:上表所列货物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栽植数量最终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供货,分批按实结算。二、货物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生长健壮、属于初花期、无病虫害的货物。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三、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止。2、本合同自行终止后,若甲方的实际需求量小于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品种、数量和合计总价款,甲方不负责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四、交货及验收1、交货期限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供货,甲方每批次的采购需求计划应提前10日告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备货并在规定时间内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及时完成货物栽植和栽植后泥土、绿色垃圾的清运处理、栽植后第一次浇水。在货物运输及栽植过程中,乙方应当高度重视安全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自行承担全部安全和环保责任。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2、货物验收(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分批次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每批次货物到货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完成货物的栽植及栽植后泥土和绿色垃圾的清运处理、栽植后第一次浇水。甲方应在乙方通知每批次货物栽植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货物的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病缺、虫害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更换货物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已栽植完成并验收合格。(6)如货物经乙方2次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为¥250871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捌仟柒佰壹拾元整);税率9%,税额207141.19元,其中不含税价为2301568.81元。合同货物单价见上表执行,该合同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原有场地平整费、余土清运费、栽植费、栽植后泥土及绿色垃圾的清运处理费、栽植后第一次浇水、利润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单价不变,采购人有权根据工作实际调整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货物数量(货物品种、技术参数不调整),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供货,分批结算,最终合计结算价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2、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给乙方,预付款在第一批结算支付时扣回,第一批结算不足扣回的,顺延至第二批,以此类推。采购费用结算方式按合同货物单价采取分批供货、分批据实结算、分批付款,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支付当批货款,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有效支付票据2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货款。(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乙方提交履约担保,但不免除乙方因违约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暂估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暂估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5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暂估总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暂估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向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4、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业和园林中心乙方(盖章):四川兴彭建设有限公司有场法定代表0(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Y地址:眉山市告80区寂照街108号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锦江大道191号开户银行:1开户铝行: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山支行账号:长号:881200035920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鲜花 百日草 波斯菊 羽衣甘蓝 孔雀草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