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郴州市第二中学2024)



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一、合同编号:      /     
二、合同名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苏财采计【2024】046号
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41473
四、项目名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郴州市第二中学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60号 
联系方式:13875569017       
供应商(乙方):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 
联系方式: 0735-21189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1155954.81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7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合同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郴州市第二中学
(2)地  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南路60号
(3)联系人:田强华
(4)电  话:13787773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1期2栋2单元4楼
(3)联系人:黄波、黄雅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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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发包人:郴州市第二中学承包人: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订立时间:2024年7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1-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21第四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22-2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郴州市第二中学承包人: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事宜及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事宜由郴州市第二中学以邀请招标方式,经评定并报上级部门核准,最后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法中标本工程项目。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地点:郴州市第二中学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4】046号资金来源:苏财综指【2024】72工程内容: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附件: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范围: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附件: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主要技术来源: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1-准。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金额小写:1155954.81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壹分(人民币)(此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人工保险费、工程保险费、人工工资等全部费用,未列入明细的费用,具体详见招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形式:综合单价合同O5.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李保军06.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7.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2-的工程维修责任。(3)双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8.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9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24日签订11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郴州市第二中学签订。1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合同副本一式发包人:郴州市第二中学承包人: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中m合同专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爱莲湖支行账户号码:43050170893600000280-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省略:参见HNJS-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机供-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L;资质类别和等级:L;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上1.2工程和设备1.2.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2.2永久占地包括:/O1.2.3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开工前15天。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开工前15天。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5-(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之前10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式贰套;1.7联络人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0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郴州市第二中学;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志亮。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江云。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身份证号码:/手机号:1.8交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及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取得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所需费用如已分摊到合同单价中或招标文件中明示由承包人承担的,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8.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条件为准。1.8.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6-申请验收,同时协助发包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发包方在30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12.2.6承包方应依法编制结算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高估冒算,其误差应该控制在10%以内,工程结算评审核减率大于10%小于15%(含15%)的,建设单位按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核减金额的5%扣减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审定的承包工程结算款,工程结算评审核减率大于15%小于20%(含20%)的,建设单位按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核减金额的8%扣减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审定的承包工程结算款,工程结算评审核减率大于20%的,建设单位按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核减金额的12%扣减苏仙区财政局(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审定的承包工程结算款。13.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该工程原则上按进度付款。发包人不支付建设期、付款期的资金利息和投资回报给承包人。工程完成70%后,支付进度款中标价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70%;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结算评审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7%(含前期已经支付的款项);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付清余款。(项目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4.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4.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14.2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4.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7-(1)质量保证金保函,3%;(2)工程结算总额的3%;(3)其他方式。14.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拨付的中央省区财政资金中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投标保证金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保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15.保修15.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15.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或因承包人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联系电话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发包人致发包人的保修通知无法发出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经发包人审核后从承包人保修金中列支。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确认: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16.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应在审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审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保险-18-17.1承包人的投保17.1.1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土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违约责任18.1承包人擅自停工,发包人经书面通知承包人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剩余工程量发包人可以另行发包,发包人在书面通知承包人收回工程项目的同时,按照区审计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对已经实施的合格工程量的审计结论的70%结算支付,且承包方还应按照工程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擅自停工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18.2承包人不能因为发包人未拨付工程款停工而导致工期逾期。18.3发包人违约18.3.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8.3.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若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9-(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o(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L(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8.4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8.3.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8.5承包人违约18.5.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发包人的一切经济损失。1、本工程具体分项工程完成时间应服从发包人的总体要求,如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发包人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对部分分项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分项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按实际发生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未按照程序报验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工序验收不合格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发包人履行书面告知程序(监理签发)后,于最近一期工程款中扣除。3、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发布的各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如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每次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20-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必须将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竣工资料上报给发包人,否则每延迟一天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18.5.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18.5.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无条件退场,违约金及工程款的结算按专用合同条款3.1.8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9.争议解决19.1仲裁或诉讼因履行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郴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郴州市第二中学承包人(全称):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且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隐蔽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承包人依合同承建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本条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按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2-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不计息)。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郴州市第二中学承包人(公章)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820年7月20日20年7月2日-23-®成交通知书中科高盛ZhongkeGaoSheng湖南春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苏财采计【2024】046号,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41473),于2024年07月16日开标后,已完成评审工作,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内容为:项目名称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壹分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壹分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伍仟玖佰伍拾肆元捌角壹分小写¥1155954.81元工期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9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李保军李保军执业证书信息湘243171861651湘243171861651湘243171861651成交内容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郴州市第二中学的郴州市二中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旺兴小区旺兴楼3楼请贵公司收本通知书后30日内,速与采购人联系,携带本通知书,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的有效补充说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采购单位(盖章):郴州市第二中学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东利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