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磁流变抛光设备采购合同公告(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2024)



一、合同编号: CIGITCGA20241242
二、合同名称: 国内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OITC-G240360820-1
四、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磁流变抛光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
地 址: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园区方正大道266号
联系方式:023-65935453
供应商(乙方):长春长光大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长春自由大路7691号
联系方式:0431-862071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磁流变抛光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DQ-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360000
合同金额: 236.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 重庆北碚水土方正大道26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磁流变抛光设备国内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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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IGITCGA20241242甲方: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乙方:长春长光大器科技有限公司甲方联系人:姓名:杨正电话: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66号电子邮箱:cqyangkingecigit.ac.cn邮政编码:400714乙方联系人:姓名:王旭电话:地址:吉林长春自由大路7691号电子邮箱:wangxu@daqioptics.com邮政编码:130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项目编号为OITC-G240360820-1号的公开招标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设备(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清单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磁流变抛光设备DQ-2(C直接填写:按附件格式附表)长光大器长春1台2360000236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总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00)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已包含购买货物及售后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备件费、税金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货物单价等各项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二、货物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口中华人民共和网国家标准,口行业标准口地方标准,口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口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原厂CQA,且进货渠道合法。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口按投标中作出的承诺:(仅限于通过招投标结果签订的合同):口按产品说明书;■详见附件;口直接在此用文字表述:三、货物交付及验收1、交货(具体)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正大道266号_接收人:杨正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到货。2、乙方应在交货时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货物清单等)以及备件,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损环或灭失。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方,并支付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5、到货验收:货物送达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有权进行到货验收,对货物的包装、数量、外观等进行查看。货物运至送货地点24小时内,乙方应派代表携带乙方的书面授权文件参与到货验收。如乙方未及时指派代表参与到货验收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自行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甲方如发现有包装破损、货物外观损坏,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不符、规格不符、数量不符、型号不符、货物不完整、缺备件、缺失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等,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乙方应于甲方拒绝接收货物之日起3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6、乙方应在外观验收和配置清点完后2周内委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安装开始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7、质量验收:(1)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天内对货物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组件及配置: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2)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口投标文件交付的样板(如有)进行验收,以及有关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3)甲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4)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受货物,要求换货或解除协议,如选择换货乙方应于甲方拒绝接收货物之日起30日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因乙方货物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视为乙方逾期交货;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8、培训:乙方应在质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完成对甲方人员的培训,要达到甲方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货物(应熟悉货物工作原理、结构、操作、校准、日常维护及维修等工作)以及处理简单故障的程度。培训的人员和地点由甲方指定。培训工作的最终完成以甲方考核后书面确认为准。由于培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师资差旅费、授课费、资料费、学员食宿费用等。9、配套服务验收:配套服务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调试服务、培训服务、售后服务等,上述配套服务完成后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评定是否合格,评定合格的出具配套服务验收合格证明,不合格的按第六条约定处理。*四、付款方式动本次采购设备货物合同总金额为¥2360000.0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30%,发货前凭发货通知预付30%,剩余40%,待货到交货地点并经质量验收合格,且乙方完成培训后支付。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供方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需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需方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试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配套服务验收完成无息退还合同总额2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甲方100%预付款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合同全额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科研仪器设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至甲方接收人。*五、售后服务条款1、质保期限: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质保期为1年,自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质保方式:其他条款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电子邮件、邮寄快递、专人送达等)后24小时之内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货物所在现场,履行其质保义务。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24小时内派员现场处理或48小时内未能处理完毕的,乙方应在最短72小时内更换零配件,修复故障。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修复及赔偿费用,甲方可加收15%的管理费后要求乙方支付,此时甲方亦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质保责任。因乙方未及时进行维修完毕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货物本身问题,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规定时间之内仍不能排除故障,乙方承诺提供与原货物相同或不低于原货物性能的备用货物。故障排除后乙方出具书面故障诊断报告备案。3、货物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顺延,以检修时间的双倍计算延长质保期,停用时问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4、质保期内,同一货物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需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5、首次第三方检定/校准费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三次维修仍不能实现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货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7、因货物质量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赔偿费用及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予以处理的,甲方有权直接与受损方协商处理,乙方自愿接受协商结果的约束并对此承担责任。8、免费质保期届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修理维护服务,乙方需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备件供应,并且提供终身免费软件升级服务,乙方承诺修理及维护只收成本费。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和实现权利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公证费等。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且不对货物承担任何保管义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更换的,乙方应于甲方拒绝接受货物之日起3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能调换的,按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处理。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经乙方书面催促后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需向乙方偿付拒收货物金额或应付未付款项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培训等其他合同义务的,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5、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承担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口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如有),并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的权利。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自行前往货物所在地提货,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另行支付1000元的仓储费,同时甲方有权任意处置货物并不对货物承担任何责任。因货物退还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承扣的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延误的损失、第三方索赔、另行购买的价差等。7、配套服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配套服务完成情况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七、通知1、本合同中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送达至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联系方式中。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到另一方。2、本合同中载明的对方地址亦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该地址可以用于本合同各方收取包括但不限于诉状、申请书、证据资料、传票、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各类司法文书,按照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受送达人签收,如受送达人拒收或被退回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3、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对方拒收的仍视为送达。(2)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出后第三日(含发出当日)视为送达。(3)以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通知,电子邮箱等数据电文系统显示的发送成功之日视为送达。4、一方如需变更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等任何联系信息的,应在变更前将书面的变更通知送交对方,否则原约定的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人等仍然有效。5、若方认为邮件“内件品名”载明的内容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逾期则视为邮件“内件品名”载明的内容与邮件中文件内容一致。7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廷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3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30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九、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承诺交付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2、如第三人对合同标的物主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赔偿以及第三方人向甲方主张的赔偿费用。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第方可能就合同标的物主张权利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4因为第三方对甲方主张权利而发生的纠纷,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为解除纠纷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风险承担1、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经甲方质量验收合格以前由乙方承担,在货物经方质量验收合格以后由甲方承担。2、甲方因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扣。3、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的,不影响因乙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要求其承扣违约责任的权利。4、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如货物毁损或灭失的,乙方应于货物毁损或灭失之日起30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5、由甲方承扣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则甲方不能免除给付货款的义务。十一、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二、本合同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均可)011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舍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涉及甲方权利义务变更的文件,必须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后方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签订地:重庆市北碚区方正大道266号。(以下无正文)#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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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磁流变抛光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