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民政局2024)



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统筹)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88241-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统筹)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88241-XM001
四、项目名称: 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统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民政局(行政)
地 址: 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 55521772
供应商(乙方): 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北京社区报社)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统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238.0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宣传服务(统筹)项目第2包合同_2.pdf

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统筹)(第2包)刊物新闻宣传服务合同本合同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北京市民政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4号院2号楼联系人:向玉竹联系电话:55521767乙方: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北京社区报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4号联系人:黄业文联系电话:68316737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和视频新闻编辑制作服务,双方本着互利互助、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一、合作内容通过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全面宣传报道我市民政系统的主要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宣传策划,充分发挥视频新闻优势,报道政策解读、人物事迹、成果展示、未来规划、群众呼声、百姓答疑等内容。具体需求如下: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相关内容,辅助采编、制作12期反映北京民政工作连续性内部资料等出版物,每月出版一期,乙方采编、制作、审校完成后,送甲方审阅并签批同意后印制。甲方把控选题建议,对每期出版物设计方案、主题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出版物要求如下表:封面尺寸210mm×285mm封面纸张≥157克铜版纸内页纸张≥80克铜版纸印刷工艺钉装、彩印封面封底覆页码64页每期印数不少于5000册发送对象负责送到民政部相关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民政局各处室、各单位,各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相关社工机构等不少于500家。所需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备与项目匹配的文字和摄影能力。2、根据市民政局全年工作重点任务和政策发布情况,乙方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相关内容,辅助采编、制作40期视音频类《北京民政新闻》或视频(原则上每周一期,法定节假日除外),经甲方同意后,在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播出工作。甲方把控选题建议,对每期音视频设计方案、主题和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北京民政新闻》或视频要求视频尺寸:1920*1080视频码率:不低于10Mbps每期时长:大于等于10分钟声音:双声道包装:片头、台标、片尾、字幕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总策划不少于1人,文字统筹不少于1人,视频剪辑、包装不少于1人,主持或配音不少于1人,采访及视频拍摄不少于3人二、验收验收主体:甲方;验收时间: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验收程序:完成合同项下所有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申请验收,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合同项下所有内容,包括数量、质量是否达到本合同要求等;验收标准:达到合同要求。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80000元(大写:贰佰叁拾捌万元整)。此费用为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全部承办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费用以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在取得乙方等额法定税务发票1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首付款人民币1666000元(大写:壹佰陆拾陆万陆仟元整)。甲方将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取得等额法定税务发票10日内,将合同金额30%的剩余尾款人民币714000元(大写:柒拾壹万肆仟元整)支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费用的支付需以相应财政资金实际拨付至甲方账户为前提,若因相应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导致的甲方延期支付,不属于违约行为,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银行开户信息如下:名称: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账号:02000041092001569843.甲方付款如遇到国库财政预算支付的限制,可以顺延付款期限,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将延迟付款理由通知到乙方,且在支付限制解除后立即完成对乙方的付款。乙方不得因此暂停、终止、拒绝、延迟义务的履行。四、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项目进度的总体把控和流程进度监督,对重要环节进行审核把关。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如在监督或审核的过程中发现乙方工作有不当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3.甲方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源和沟通、联络工作。4.为宣传、推广需要,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和音视频制作者、表演者等相关权利方的姓名和肖像及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无需另行征得乙方或相关权利方同意,亦无需另行支付报酬。5.甲方在组织拍摄有关节目等履约过程中,应当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甲方保障参加者的安全。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结项后将重要项目信息材料和项目成果移交甲方,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提交。五、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应当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保障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2.乙方按照上述合作内容,运用自身媒体优势,做好北京民政领域新闻报道及相关刊物的采编、印刷、内部发行和播出工作。3.12期反映北京民政工作连续性内部资料等出版物和40期《北京民政新闻》或视频在发布前,需经甲方审核并书面确认。乙方须配合甲方研究选题,并经甲方审定后具体负责选题的后期编辑制作工作。4.本合同仅建立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乙方以乙方名义对本项目采、编人员进行录用和管理,并承担其相应的社会保险等费用,任何劳动或劳务等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保证:(1)采编人员具备基本的文字或摄影、摄像工作能力(2)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畅通(联系电话::手机:;邮箱:)。5.乙方负责新闻宣传的采、编、印刷、内部发行和播出工作,甲方负责相关内容制作的审定工作。6.乙方在工作中所需的采、编、印刷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核心工作转让给第三方。8.视频新闻内容由乙方负责制作,播出手续和播出地点由甲方负责协调。9.乙方人员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以及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乙方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合同内容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及专业能力的人员,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1.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六、保密条款1.双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资料、信息、文件、报告书等有相关内容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予或转让上述信息。2.乙方完成本项目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所有甲方为此合同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以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信息、文件、报告书,并将电子版资料、信息以及报告书删除。对于乙方无法返还给甲方的资料、信息,乙方应当负责对其销毁。3.本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后,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七、知识产权1.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图片等材料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乙方进行宣传制作的过程中,在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之外而产生的创意、概念、设计、文字、图案、视频等的著作权等权利属于甲方,乙方保证该项目所涉及的创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乙方受托完成的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归属于甲方所有。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生效,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违约。任何一方不依约执行本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承担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若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未完成部分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并承担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3.乙方保证合作期间完成的服务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应全部赔偿。4.乙方应及时就项目进展完成情况,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当面递交两份年终(不晚于2024年12月10日前提交)书面项目结项报告及所有项目成果,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没有及时响应和履约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纳入尾款扣除。.5.有未经甲方同意分包转包、超越甲方授权范围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款项应当全部退回,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金额为损失金额的20%。九、不可抗力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政策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或发生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如协商不成,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如甲方未付款,甲方应在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60日内向乙方支付不可抗力发生前产生的实际费用。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合同的变更、修改及争议解决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修改。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海制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2y年7月24日成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024年7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政民生业务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