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2024)



一、采购人名称: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弘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01101000013717842
五、合同编号:11N45833438720247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
详见附件

1.0
325531.51
325531.5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林森
联系电话:17397768000
传真:/
地址:塔城市光明路育才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运动场维修工程施工合同.pdf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承包方(乙方):新疆弘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运动场维修工程。1.2、工程地点:塔城市二工镇中心学校。1.3、承包范围:运动场维修。1.4、承包方式:甲方提供的预算书工程内容及结算价格。包工包料。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1.6、工程质量:验收合格。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伍佰叁拾壹元伍角壹分(325531.51元)暂定二、甲方工作2.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手续。-1-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三、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48小时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选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2种。(1)固定价格。(2)可调价格:工程量据现行计算规范按实计量,根据地区市场信息价计算,以最终审计审核为准。5.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2-合同益订五日内付预付款30%,工程竣工审核后付70%。5.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_天内,结清尾款。六、质保期6.1、双方商定本项目保修期为5年。七、奖励和违约责任7.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当天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付款额的3%支付滞纳金。7.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7.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7.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八、争议或纠纷处理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3-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直接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即可生效。十、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654200MA77QM6B6E地址:,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工业园区办公楼3楼8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347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杨慧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319017557传真:,传真:0901-626829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554244441@qq.com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账号:82802001201012019041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体育和娱乐设施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