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运行费 执法车辆维修 执法车辆维修和宝箱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执法车辆维修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车辆运行费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英山县分局
2、地址:温泉镇河咀街
3、联系方式:0713-7069716
4、供应商(乙方):英山县祥和汽车修理厂
5、地址:英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里沙路27号
6、联系方式:18995731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执法车辆维修和宝箱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0000元
5、合同金额: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履约地点:执法大队办公室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4-0209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2-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下载

公务车辆维修合同-副本.pdf

公务车辆维修合同书甲方:英山县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乙方:英山县祥和汽车修理厂为规范车辆维修工作,依据湖北省财政厅、英山县采购办要求,实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下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公务车辆维修。二、服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三、维修金额及结算方式:依据英山县政府采购办文件规定,车辆维修按照实际情况,先审批后维修,据实结算。四、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政府采购文件及本单位报修规定,认真履行维修义务。送修车辆时,甲方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凭车辆维修申报单至乙方修车。2、严保质量关,实行24小时服务,做到随到随修,优先修理,严格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和政府采购公务车辆服务承诺。3、甲、乙双方相互配合共同管理好维修车辆,确保车辆安全,乙方根据车辆维修申报单的维修要求,对其车辆进行认真检查、维修。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甲方机动车驾驶员有义务协助乙方对其车辆进行维修。4、车辆出厂前,甲方驾驶员应和乙方一起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日常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无安全隐患出厂,乙方交车时应将维修项目,所更换零配件及价格,工时费在维修单中填写清楚。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负责人:3096负责人:202年1月1日20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运行费 执法车辆维修 执法车辆维修和宝箱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