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 信息化建设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
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00412A_001
二、合同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1000412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
联系方式:51775957
供应商(乙方):山东航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612号1号楼1-2302
联系方式:187640773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档案管理服务
定制
1.0
3.94
3.9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3-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修订版)档案整理服务合同(20240305).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00412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00700120240001采购人: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应商:山东航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采购人(全称):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应商(全称):山东航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档案整理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2.服务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3.服务内容和范围:档案整理服务,对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9-2024年4月的档案文件进行鉴别、装订、整理。二、服务期限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5日共30个工作日。三、服务标准符合DA/T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肆佰元整(¥39,4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刘宪东。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9,4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服务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39,400.00元□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合同条款;(3)服务标准和要求;(4)服务费用报价表。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3月6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山东航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612号1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82号号楼1-230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刘宪东电话:51775957,电话:18764077337传真:,传真:0531-8898753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东城支行账号:,账号:696790655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10附件:(一)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5日。1.3服务内容:档案整理服务。具体包括:对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9-2024年4月的档案文件进行鉴别、装订、整理。1.4服务的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中共山东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组。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DA/T68—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9,400.00元。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违约责任9.1档案整理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重新整理,或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因重新聘请第三方整理产生的费用并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9.2乙方整理过程中造成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9.3乙方整理过程中或整理后违反合同第四条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合同全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第十条解除条款10.1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按照整理进度并参考《服务报价表》要求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10.2因乙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1.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1.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1.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二条仲裁12.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12.3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费用等,双方按照判决比例承担。第十三条语言和标准13.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4.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4.4补充条款:无。(三)服务标准和要求第一条服务标准(1)档案整理必须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制作方案进行,并接受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流程管控,如需变更内容必须向采购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2)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完成审定的标题、内容梗概、标题等内容。(3)档案整理中采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国网、行业制定的技术规范,并有合格证。未经鉴定批准或质量认证的产品不得使用。国外引进的设备及材料,应按产品技术文件或合同中规定的标准执行。(4)设备和材料的运输、保管、使用应符合采购人与行业相关规范要求。(5)如需在指定区域进行办公时,应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减少噪音污染等。(6)项目现场实施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记录、拍摄。(7)本公司保证最终交付的成品版权合法合规无纠纷,如出现版权纠纷本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向采购人赔付项目约定总金额的10%-100%。第二条服务要求:(1)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过程单据资料,需在服务完成后一次性移交采购人(2)成交供应商须对工作场地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并确保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3)成交人在工作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守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确保档案和信息安全。成交标人需对采购人提供的任何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私自留存任何采购人秘密资料。项目开展前,成交人需签订《保密协议》。(4)采购人监督成交人项目进度、质量,对成交人工作成果进行验收。(5)应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作人员,人员更换须经采购人允许。(四)服务费用报价表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书档案类①会议文件(包括安全会议、培训会、座谈会)②重要文件(各位文件包含其组件)③宣传教育文件(宣传基地建设、宣传周活动、省级主要活动等)④业务工作文件(信息报告、专项报告、专项任务报告等)⑤党建文件(主题教育、工会工作、青年工作、党内统计文明单位创建、绩效考核等)1项24300243002影像档案①省级影像档案②本级影像档案③处室影像档案④支部影像档案1700070003培训活动、比赛文件各类活动比赛文件1400040004建设、装修、项目、财务文件2019年-2024年4月信息化建设、会议室装修、项目内容、财务文件1410041005合计合计合计合计394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 信息化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