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采购合同公告(大邑县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1292024000089-1
二、合同名称: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
三、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89
四、项目名称: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
联系方式:13219039087
供应商(乙方):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工大道916号
联系方式:028-64717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
1(项)
¥340,000.00
¥340,000.00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监测方式和监测对象: 1、监测方式:例行监测 2、监测对象:例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监测对象主要为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植基地的生产的蔬菜、食用菌、水果、水稻等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专项监测对象为县域内“12+5”种植业产品品种的生产基地,包括专业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部分散户等。 (二)抽检地点、监测品种: 1、抽检地点:大邑县辖区内11个镇(街道)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的生产基地,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部分散户等。 2、监测品种: (1)蔬菜:大邑县辖区内的结球甘蓝、花椰菜、大白菜、蕹菜、茎用莴苣、叶用莴苣、普通白菜、油麦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辣椒、黄瓜、苦瓜、韭菜、萝卜等; (2)食用菌:大邑县辖区内的平菇、双孢蘑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杏鲍菇等鲜品; (3)水果:大邑县辖区内的柑橘、猕猴桃、草莓、葡萄、西瓜、桃子、李子、梨子等; (4)水稻:大邑县辖区内的水稻。 (三)抽检数量及监测时间: 1、抽检数量:共计监测700个样品,其中蔬菜320批次,水果300批次,食用菌30批次,水稻50批次。 (1)蔬菜320个样品,主要分布在安仁镇、新场镇、沙渠街道、悦来镇、王泗镇、青霞街道、?江镇等镇(街道)。 (2)水果300个样品,主要分布在安仁镇、悦来镇、青霞街道、新场镇、沙渠街道、晋原街道、鹤鸣镇等镇(街道)。 (3)食用菌30个样品,主要分布在沙渠街道、花水湾镇、鹤鸣镇、安仁镇、新场镇、晋原街道等镇(街道)。 (4)水稻50个样品,主要分布在全县县域范围内的水稻种植区:安仁镇、沙渠街道等镇(街道)。 2、监测时间:2024年7-10月份,具体抽样时间、抽样类别和进度安排根据天气、季节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抽样工作 1、抽样方法: 粮食作物按《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1)规定执行。蔬菜、水果、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 2103)规定执行。 2、抽样要求 以种植环节为重点;种植环节以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必须纳入抽检范畴;兼顾小散户。抽样小组至少由2人组成,所抽样品要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年度内抽样点应覆盖当地所有农产品生产基...
合同金额: 3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700 个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合同.pdf
大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07月29日
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1292024000089-1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签订地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9日采购人(甲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工大道916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34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340,000.00品目编码C19010000品目名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采购标的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服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二、服务要求1.抽样方法(1)蔬菜、水果、食用菌: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2103)规定执行。(2)水稻:按照《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1)规定执行。2.抽样要求以种植环节为重点,种植环节以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必须纳入抽检范畴,兼顾小散户。所抽样品要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年度内抽样点应覆盖当地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得由被检人送样或封样,并做好抽样记录单填写,样品制备、送检,留样保存及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重点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根据需要增加抽检频次,本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同一个抽样点重复抽样。3.检测要求(1)检测要严格遵守抽样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要求。蔬菜、水果、食用菌农药残留检测:至少每10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每检测一批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双柱法进行确认。水稻重金属检测:必须带试剂空白和控制样进行质控,同时做平行样品检测。上机过程中,每20个样品要求做标准曲线校正,正负误差要求在10%以内。(2)完成检测任务后,及时将全部不合格样品和随机抽取合格样品(检测样品总量10%)送至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检。4.其他要求(1)在抽样完成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验报告,并按项目要求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月汇总表和季度汇总表。(2)抽检工作结束后按照客户要求调查当地县域内农产品种植结构、模式和农户管理方式,对样品检-第2页-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样品检测数据统计表和分析报告。(3)本项目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按比例保留复检样品≥70份(包含所有不合格样品)。(4)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条成果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为:1.样品流转单;2.抽样单;3.原始记录表;4.检验报告;5.检测数据统计表;6.分析报告等。项目成果为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其他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40,000.002024-12-30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之日起3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1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由采购人组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成果经审查通过为验收合格。(2)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第3页-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技术标准、工作要求,以良好职业操守、优秀专业能力、精细服务精神开展技术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负责。因其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乙方在抽样过程中,规范填写《抽样付费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单》。(三)乙方抽样结束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确认的监测结果表,如遇紧急情况,根据甲方要求,抽样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提供监测结果表。(四)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标准等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并提交成果。(五)乙方开展项目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八、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第三方。(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四)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每逾期一个日历日,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15个日历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九、不可抗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之日起起效。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页-甲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杨老师,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周林阳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工大道916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邑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通盈路支行账号:51001707708059000475,账号:22921601040002546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9日,签订时间:2024年07月19日-第5页-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采购合同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89采购人(甲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供应商(乙方):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工大道916号根据《中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大邑县2024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湖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日(大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7000个农产品抽检服务)(项目编号:N5101292024000089)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监测地点:大邑县域范围内11个镇(街道)的蔬菜、水果、食用菌、水稻的生产基地,包括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部一—分散户等。2.监测时间、品种及数量产品种类合计(批次)合计(批次)产品种类监测时间7月-10月蔬菜320320水果300300食用菌3030水稻5050合计(批次)7007003.监测项目、检测依据:(1)蔬菜、水果、食用菌监测项目(35项)检测依据判定依据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久效磷、倍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乙烯菌核利NY/T761或GB23200.116或GB23200.8或GB/T20769或GB23200.113或B23200.121GB2763-2021、GB2763.1-2022及县级监测的要求多菌灵NY/T1680或GB/T23380或GB/T20769GB2763-2021、GB2763.1-2022及县级监测的要求吡虫啉NY/T1275或GB/T23379或GB/T20769GB2763-2021、GB2763.1-2022及县级监测的要求2一一(2)水稻监测项目监测项目(4项)检测依据判定依据铅GB5009.12GB2762-2022镉GB5009.15GB2762-2022铬GB5009.123GB2762-2022备注:检测依据和判定依据涉及国家或行业标准有更新的,以最新的现行有效标准为准。凡上述标准中对抽检产品没有限量要求的,仅报实测数据,不做符合性判定。(二)服务要求:1.抽样方法(1)蔬菜、水果、食用菌: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2103)规定执行。(2)水稻:按照《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1)规定执行。2.抽样要求以种植环节为重点,种植环节以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扬重点,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必须纳入抽检范畴,兼顾小散户。所抽样品要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年度内抽样点应覆盖当地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得由被检人送样或封样,并做好抽样记录单填写,样品制备、送检,留样保存及资料存档等相关工作。重点对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生产主体根据需要增加抽检频次,本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同一个抽样点重复抽样。一3一3.检测要求(1)检测要严格遵守抽样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要求。蔬菜、水果、食用菌农药残留检测:至少每10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每检测一批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双柱法进行确认。水稻重金属检测:必须带试剂空白和控制样进行质控,同时做平行样品检测。上机过程中,每20个样品要求做标准曲线校正,正负误差要求在10%以内。(2)完成检测任务后,及时将全部不合格样品和随机抽取合格样品(检测样品总量10%)送至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检。4.其他要求(1)在抽样完成后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验报告,并按项目要求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月汇总表和季度汇总表。(2)抽检工作结束后按照客户要求调查当地县域内农产品种植结构、模式和农户管理方式,对样品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样品检测数据统计表和分析报告。事(3)本项目服务完成后,按项目要求,按比例保留复检样品≥70份(包含所有不合格样品)。(4)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条成果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成果为:-4-1.样品流转单;2.抽样单;3.原始记录表;4.检验报告;5.检测数据统计表;6.分析报告等。项目成果为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第三条履约验收(1)由采购人组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成果经审查通过为验收合格。(2)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400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整),包含乙方履约过程中的样品购买、检测、报告编制、人工、设备、差旅、保险、成果提交等所有含税费用。(二)支付方式:项目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之日起30日内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100%。一5一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技术标准、工作要求,以良好职业操守、优秀专业能力、精细服务精神开展技术工作。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质量负责。因其质量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乙方在抽样过程中,规范填写《抽样付费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工作单》(三)乙方抽样结束后,一般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签字确认的监测结果表,如遇紧急情况,根据甲方要求,抽样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提供监测结果表。武道(四)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标准等欢要求,及时提供服务并提交成果。(五)乙方开展项目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第七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6一同的正常履行。(二)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第三方。(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四)因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服务工作,每逾期一个日历日,甲方有权扣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15个日历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第八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九条角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1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之日起起效。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大邑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大邑县青霞街道邑新大道196号开户银行:账号:电话:028-88290721签约日期:2024127191四川蓝乙方: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盖章)么ON法定代表入(授权代表)文WICY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天工大道916号开户银行:农行成都通盈路支行账号:22921601040002546电话:028-64717036签约日期:2044每2月19日I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