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887184202416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S-ZB20240428
四、项目名称: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永嘉县
联系方式:13706781139
供应商(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环城东路132号绿城公寓2幢1201室-1(仅限办公使用)
联系方式:1369587695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49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采购人提供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49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PDF
政府采购合同扫描件.PDF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7月25日P2024年7月8日,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包括负责赛事活动的运营及承办等事宜。三、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赛事(活动)举办完成并通过验收。2.对项目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服务方案,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3.配合对接体育健身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4.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5.接受甲方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将随时随机抽检,对项目的人员管理、行程设置、培训活动效果进行全程监管);6.活动实施内容如因相关政策及甲方需求进行调整变动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同时丰众活动方案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8、乙方承担比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组织、宣传、劳务、后勤保障、安保、医疗、场地等所有费用。四、合同价款1.合同签约价:¥449200(含税,大写:肆拾肆万玖仟贰佰)。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赛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付款时间具体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因财政国库库款能力不足等情势变更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的支付比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约定,乙方确认不因甲方延期付款的情形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等违约责任。六、知识产权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七、甲方权利、职责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2.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3.甲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4.甲方应当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5.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八、乙方权利、职责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实施;2.根据采购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服务人员,若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乙方应随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考核工作。5.乙方承担比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组织、宣传、劳务、后勤保障、安保、医疗、场地等所有费用。6.由乙方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并承担赛事中的安全责任,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向外透露本合同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同或主张合同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合同,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3.如非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配备裁判员、医疗急救人员等专业人员,或未按时将赛事(活动)场地和所需各类器材配备到位,致使赛事(活动)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的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_5_%。4.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的权利:5.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举办赛事(活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5%。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的权利,并享有赛事(活动)的全部收益;6.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已确定的赛事(活动)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7.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取消赛事(活动)或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下列情形之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剩余款项(如有)不予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赔偿。(1)乙方未按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人员;(2)乙方未能按约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或者上级部门要求的;(2)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纠正的;(4)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终止的。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赛事(活动)举办完成并通过验收。2.履行方式:现场服务。3.履行地点:永嘉体育馆。十一、履约验收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考核办法,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3.验收程序: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4.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十二、有效期和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1天内未能纠正;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3.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已经实施部分的服务费。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返还给甲方;4.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至合同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十三、遵守法律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十四、不可抗力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或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其他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6.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7.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1)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如有)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4)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含招投标过程中双方的来往文件)8.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完友(签字)21(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30302MA2JATD12Q地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珠冠大厦12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十金浩电话:电话:1367678855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595622672@qq.com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完友21(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30302MA2JATD12Q地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珠冠大厦12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金十金浩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67678855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595622672@qq.com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账号:11203211009200247081-1时间:2024年7月25日时间:2024年7月25日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7月25日P2024年7月8日,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4年浙江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锦标赛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定,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和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包括负责赛事活动的运营及承办等事宜。三、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赛事(活动)举办完成并通过验收。2.对项目进行全面理解分析,拟定科学的服务方案,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3.配合对接体育健身活动相关的其他工作。4.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5.接受甲方的监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将随时随机抽检,对项目的人员管理、行程设置、培训活动效果进行全程监管);6.活动实施内容如因相关政策及甲方需求进行调整变动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同时丰众活动方案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确认。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8、乙方承担比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组织、宣传、劳务、后勤保障、安保、医疗、场地等所有费用。四、合同价款1.合同签约价:¥449200(含税,大写:肆拾肆万玖仟贰佰)。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赛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对于满足合同支付约定条件的,甲方于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具体视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3)本项目的经费由政府拨款,付款时间具体以财政实际拨付为准,因财政国库库款能力不足等情势变更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的支付比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约定,乙方确认不因甲方延期付款的情形要求甲方承担逾期付款利息等违约责任。六、知识产权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七、甲方权利、职责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2.甲方应当主要负责项目所有外部关系的联系与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3.甲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4.甲方应当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5.甲方应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八、乙方权利、职责1.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实施;2.根据采购文件的承诺向甲方委派服务人员,若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4.乙方应随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考核工作。5.乙方承担比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赛事组织、宣传、劳务、后勤保障、安保、医疗、场地等所有费用。6.由乙方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并承担赛事中的安全责任,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及其他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因此给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九、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向外透露本合同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合同或主张合同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合同,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3.如非甲方原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如期配备裁判员、医疗急救人员等专业人员,或未按时将赛事(活动)场地和所需各类器材配备到位,致使赛事(活动)未能如期举行,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的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_5_%。4.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规定款项,超过付款期五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的权利:5.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举办赛事(活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金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5%。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的权利,并享有赛事(活动)的全部收益;6.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能自行更改已确定的赛事(活动)地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7.在乙方承担的法律手续、政府批文、竞赛地点组织、广告发布、场馆协调、食宿接待、电视转播等义务中,如果乙方就某一项义务不能履行,乙方须事先以书面形式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如果乙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尽义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不能履行义务的影响情况,选择取消赛事(活动)或另行安排此赛事(活动),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下列情形之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少于本合同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剩余款项(如有)不予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继续赔偿。(1)乙方未按承诺提供相应的服务人员;(2)乙方未能按约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或者上级部门要求的;(2)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害或者侵犯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3)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仍不纠正的;(4)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终止的。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赛事(活动)举办完成并通过验收。2.履行方式:现场服务。3.履行地点:永嘉体育馆。十一、履约验收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考核办法,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检验和验收标准:①满足采购需求及技术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争议处理、验收费用支付、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3.验收程序: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4.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内容有冲突时以较严格的要求为准。十二、有效期和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2.1.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1天内未能纠正;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3.如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已经实施部分的服务费。如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返还给甲方;4.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至合同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十三、遵守法律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十四、不可抗力1.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或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其他1.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3.甲乙双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4.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5.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6.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7.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1)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如有)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4)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含招投标过程中双方的来往文件)8.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完友(签字)21(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30302MA2JATD12Q地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珠冠大厦12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金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十金浩电话:电话:1367678855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595622672@qq.com甲方:永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乙方:温州市惠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完友21(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30302MA2JATD12Q地址: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珠冠大厦120-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25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金十金浩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3676788559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595622672@qq.com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账号:账号:11203211009200247081-1时间:2024年7月25日时间:2024年7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式摔跤锦标赛赛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