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采购合同公告(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
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1084]MZYGC[CS]20240001
二、合同名称: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三、项目编号:[231084]MZYGC[CS]20240001
四、项目名称: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通江路338号
联系方式:13089836517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延鑫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玉河镇延明村曹满屯
联系方式:13351214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含药剂 专用防控器材
1(项)
¥719,500.00
¥719,500.00
防控玉米大斑病(含航化服务+助剂)数量:3.5万亩 单价 (元):14.9 总价款 (元):521500(1)可选药剂:枯草芽孢杆菌、井冈霉素A、井冈·蜡芽菌、解淀粉芽孢杆菌、氨基寡糖素等生物药剂,或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肟菌·戊唑醇、噻呋酰胺、烯唑醇等化学药剂。 (2)药剂剂型参数:药剂适合无人机航化作业,供应的药剂剂型限制为液体型(如水剂、悬浮剂、微乳剂、乳油等)。 (3)采购数量:防控玉米大斑病药剂标注说明使用量的上限标准作为采购亩用量数,采购数量不低于3.5万亩用量。 防控稻瘟病(含航化服务+助剂)数量:1.5万亩 单价 (元):14.9 总价款 (元):223500(1)防控稻瘟病可选药剂:枯草芽孢杆菌、井冈·蜡芽菌、多抗霉素、 春雷霉素、春雷·井冈、春雷·寡糖素、四霉素等;化学药剂可选用肟菌·戊唑醇、嘧菌酯·戊唑醇、嘧菌酯、苯甲·嘧菌酯、咪鲜·嘧菌酯、吡唑醚菌酯等药剂。 (2)药剂剂型参数:药剂适合无人机航化作业,供应的药剂剂型限制为液体型(如水剂、悬浮剂、微乳剂、乳油等)。 (3)采购数量:防控稻瘟病药剂标注说明使用量的上限标准作为采购亩用量数,采购数量不低于1.5万亩用量。 防控稻水象甲 数量:700亩 单价 (元):10 总价款 (元):7000(1)防控稻水象甲可选药剂:氯虫苯甲酰胺或噻虫胺或氯虫·噻虫嗪等。 (2)药剂剂型参数:药剂适合无人机航化作业,供应的药剂剂型限制为液体型(如水剂、悬浮剂、微乳剂、乳油等)。 (3)采购数量:防控稻水象甲药剂标注说明使用量的上限标准作为采购亩用量数,采购数量不低于700亩用量。 防控苹果蠹蛾 数量:数量:200亩 单价 (元):10 总价款 (元):2000(1)可选药剂:氯氟氰菊酯乳油、氯氰菊酯乳油、氰戍菊酯乳油等药剂。(2)药剂剂型参数:药剂适合无人机航化作业,供应的药剂剂型限制为液体型(如水剂、悬浮剂、微乳剂、乳油等)。(3)采购数量:药剂标注说明使用量的上限标准作为采购亩用量数,采购数量不低于200亩用量。 防控马铃薯腐烂茎线虫 数量:100亩 单价 (元):10 总价款 (元):1000(1)防控马铃薯腐烂茎线虫可选药剂:苏云金杆菌、苏云金杆菌BT。 (2)药剂剂型为水溶性粉剂或可湿性粉剂。 (3)采购数量:药剂标注说明使用量的上限标准作为采购亩用量数,采购数量不低于100亩用量。
合同金额: 719,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4日
履约地点: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pdf
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07月29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计划号:宁政采计划[2024]00582供应商(乙方):黑龙江延鑫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1084]MZYGC[CS]20240001签订地点:网上签署,签订时间:2024年07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项目(招标编号:[231084]MZYGC[CS]2024000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宁安市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含药剂专用防控器材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省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平台(“掌上植保”APP)注册和报送信息。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无人飞机日作业能力需在1万亩以上。无人机型号应符合监管平台要求,应确保航化飞行轨迹,喷洒量等相关数据能够接入监管平台,航化作业应按1%-1.5%的比例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1升以上(玉米生长中后期应在1.5升以上)。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提供统防统治所用药剂的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格,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及项目方案要求,防控药剂供货单位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农药质量检测报告。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提供所用药剂应是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或在我省大面积应用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其他如农药品类、技术参数等具体指标详情以发招标购文件为准。1719500719500.0000合计¥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合计¥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省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平台(“掌上植保”APP)注册和报送信息。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无人飞机日作业能力需在1万亩以上。无人机型号应符合监管平台要求,应确保航化飞行轨迹,喷洒量等相关数据能够接入监管平台,航化作业应按1%-1.5%的比例添加航化专用助剂,每亩喷液量应保证1升以上(玉米生长中后期应在1.5升以上)。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提供统防统治所用药剂的供货单位,应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资格,药剂需符合国家农药管理和使用规定及项目方案要求,防控药剂供货单位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农药质量检测报告。承担统防作业的服务组织提供所用药剂应是经我省植保部门试验示范或在我省大面积应用的,安全、绿色、环保、高效的农药产品。其他如农药品类、技术参数等具体指标详情以发招标购文件为准。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80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719500元(大写:柒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00%1期:支付比例10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71950032025-01-23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无。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2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项目实施地方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4年07月24日签订时间:2024年07月24日签订地点:网上签署签订地点:网上签署单位地址:通江路338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玉河镇延明村曹满屯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维龙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陈淑留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维龙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陈淑留委托代理人:郭佳委托代理人:0451-53027053电话:13089836517电话:13351214777电子邮箱:872983147@qq.com电子邮箱:956069391@qq.com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宁安支行开户银行:黑龙江延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8101400654235016账号:239990122000091130账号名称:宁安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零余额)账号名称:黑龙江延鑫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7499邮政编码:1507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