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公安县章田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022-2024-03366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公安县章田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2、地址:章田寺乡新建街16号
3、联系方式:13367163598
4、供应商(乙方):公安县新欣汽配经营部
5、地址:公安县安业路
6、联系方式:1309423053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650元
5、合同金额:0.36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公安县安业路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2-2024-0336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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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合同 (1).pdf

车辆维修合同托修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安县章田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安县新欣汽配经营部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并依据本协议所规定条款执行。、甲方为了保障单位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强化车辆的内部管理,将本单位车辆委托指定送到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送修时必须填写报修单,填写清楚报修内容,并由甲方驾驶员签字后才能动工,送修的车辆由乙方按照技术标准鉴定维修级别和项目合理安排维修。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必须给甲方提供良好的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工期保证,维修质量保证,维修价格合理透明,及时完成维修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化的情况下,小修车当天出厂,大修、二保或总成大修的车辆,维修出厂后一律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质保。四、乙方要把预估维修费用报给甲方,甲方驾驶员有权对车辆的维修项目和部件进行质量监督,并提出异议。甲乙双方必须最终统一在技术规范条件下妥善解决。五、甲方车辆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指定驾驶员签字认可其他人签字无效,每次维修时甲方驾驶员需出具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确认,如指定驾驶员变动,甲方需向乙方出具公函进行变更。六、甲、乙双方的财务结算,按实际维修结算,甲方在审核维修项目后,凭汽车维修单、车辆维修项目材料明细及乙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乙方进行结算。七、每次具体维修明细见附件: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待执行过程中协商解决。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执行。十、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乙方所在法院提出上诉。乙方签字(公章)曾得新申方签字(公章w+all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