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4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ZJZ2024-132

二、合同名称

2024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

三、项目编号

ZJZ2024-132

四、项目名称

2024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
联系方式:020-84822702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金融促进会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产业大厦1座103
联系方式:183201202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4年番禺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
1(项)
199,200.00
199,200.00

合同金额: 199,2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07月2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同书合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4-03587项目编号:ZJZ2024-132项目名称:2024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合同包2:2024年番禺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1甲方: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电话:020-84822702电子邮箱:kgsxkjfzk@panyu.gov.cn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乙方:广州市番禺区科技金融促进会电话:13760898181电子邮箱:1054774555@qq.com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产业大厦1座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4年番禺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JZ2024-132,合同包2)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199200.00元)二、服务范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根据省、市、区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相关要求,结合番禺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协助甲方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量培育工作。2、组织或协助开展“线上+线下”的政策贯宣、申报培训、专题辅导等会议达10场,宣传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方法等,提高企业申报意愿,指导企业深入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体系与审核标准。3、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挖掘和培育,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借助数字化等手段提前锁定番禺区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申2报潜在企业,联合镇街开展不少于2700家潜力企业摸查,了解企业申报的意愿、难点与问题,掌握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态势。通过对潜力企业进行精准分析,建立番禺区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名单,并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指标要求,发动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过程中根据企业需求提供申报可靠辅助,从申报流程、材料清单、注技工意事项等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的全流程咨询与辅导。4、从潜力名单中筛选出不少于500家重点企业,安排工作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线上辅导或实地走访。5、做好工作总结,包括申报培育期间遇到的问题、企业的诉求、流程一的优化以及下一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预测与规划等,形成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服务工作报告,为下一年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工作部署提供决策支撑。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时间2、服务地点:广州番禺区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该阶段的款项。3、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相关事项委托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34、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联系和配合乙方人员开展工作,并按乙方要求制定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材料的编制和其他相关事项。5、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6、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企业培育申报服务作出新的调整而导致本项目需要提前结束的,甲方不承担提前结束本项目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开展工作,在承接各项任务时,按甲方给定的时限完成各项任务。2、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委托的工作,并对其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所有工作开展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但因被调查对象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的第三方提供虚假信息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3、配合甲方在服务开展中所进行的质量监督和核查。4、对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的陈述,以及乙方人员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关甲方及甲方委托服务的企业的重要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须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规定保管和使用各类资料、数据。5、指定专人对接协调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随时满足甲方对约定服务实施的知情了解,对相关细节提出具体解决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6、承诺服务期间不为番禺区内单个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申报的有偿服务。7、应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法规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8、所接受委托的权利仅限于完成与本合同约定相关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任何行为。9、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的服务标准、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齐备的请款资料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首期款,即人民币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59760.00)。请款资料按照甲方和财政部门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合同原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正式发票、甲方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全部服务完成后,服务成果通过验收后,乙方需提供齐备的请款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服务费用。剩余服务费用=核定服务费用总额-首期款,如首期款超过核定服务费用总额,需退回超出差额部分费用。请款资料按照甲方和财政部门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请款函、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正式发票、验收资料、甲方和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按如下条件核定服务费用总额(1)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数在3000家及以上的,服务费用总为合同金额的100%;(2)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企业数在3000家以下的,服务费用总额=按具体入库企业数/3000×合同金额。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4、如遇财政预算及支付政策调整,须按最新财政预算及支付政策执行。55、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科技金融促进会银行帐号:44050153141600000186开户行:虫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区支行六、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在服务期限内,按照需求完成服务内容、提交所有服务成果物及佐证材料。2、验收方式由甲方组织验收工作,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如果认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与要求不符,将在乙方改进服务后重新组织验收。七、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八、保密1、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服务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服务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6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7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甲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乙方(盖章):广州市番禺区科技金融商务和信息化局促进会厦代表(签字或签章)代表(签字或签章)mnn支。签订日期:20024年7月22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2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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