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五家渠市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66138820242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第二包(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项目编号:66060024P000051100071
四、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第二包(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
联系方式:17782572098
供应商(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联系方式:186901720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第二包(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 数量:1.00 单价(元):23109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流量探针1台、边缘侧SD-WAN网关2台、违规外联检测器1台、终端准入网关1台。
2.合同金额(元):23109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第二包(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pdf
合同编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第二包(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书直设兵团第大具理局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合同专用章)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6月28日合同签订地点:乌鲁木齐天山区采购合同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1.1.8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第1页1.1.3合同价格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6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1.1.8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1.1.9工程1.1.9.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1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集团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缝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第2页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专用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5联络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1.5.2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第3页合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等。1.6联合体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7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1.8知识产权1.8.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8.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1.9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4页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保密期限为永久。2.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12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供货周期超过12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3.2合同价款的支付详见专用条款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包装4.1.1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第5页4.2标记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4.2.2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4.3运输4.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4.3.3卖方在根据第4.3.2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4.4交付4.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4.4.2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4.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第6页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5.检验和验收5.1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5.2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5.4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5.5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5.6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5.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第7页5.8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相关服务6.1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质量保证期7.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12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7.2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7.3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7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9.保证9.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第8页9.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9.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9.4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9.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9.6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10.违约责任10.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10.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11.合同的解除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第9页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2)合同一方当事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已达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3)合同材料未能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合同约定了最低质量标准时,不能达到最低质量标准;(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5)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0页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甲方(买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990600MB1661388Y法定代表人:徐明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联系方式:0994-5812022乙方(卖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04608172K法定代表人:刘积仁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联系方式:18690172050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流量探针、边缘侧SD-WAN网关、违规外联检测器、终端准入网关机器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标的物内容合同总价款(含税:13%):¥231096.00(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壹仟零玖拾陆圆整)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第二条交付期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完成交付:1、乙方在合同生效的60天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上述货物。2、分批交付:共分批,其中第一批于合同生效后天完成,剩余批每隔天交付一批。第三条货货物运输、安装和验收1.乙方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等费用,装卸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收货现场为:第六师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甲方指定安装地点为:第六师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第11页2.甲乙双方对货物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在15天内,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3.甲方收货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4.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5.货物交付后同时,乙方应将质量证明、数量证明、出厂检验记录、合格证、操作规程、操作维护手册、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出厂资料、检测报告及相关其他单证和发票一次性交予甲方。第四条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即¥69328.800(大写人民币陆万玖仟叁佰贰拾捌圆捌角);2、所有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即¥115548.00(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捌圆整);3、经验收合格完毕并运行正常,中标人提供运维和质保承诺期内的合同额3%的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业主方经审批后将剩余合同款给付至中标人。运维和质保承诺期满后,保函自动失效。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24038042561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户名: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正规发票。第五条附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机器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应随同设备一起发运至甲方。2.乙方还应免费提供下列服务(1)机器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提供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在机器使用合理时间后,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安排培训计划。现场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天(每天按8小时);具体由甲方安排。第六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在2024年7月1日后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造厂标准及合同技术标准要求。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第12页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乙方应提供保修期60月,保修期的起始日期应以甲乙双方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更换零配件及检修服务。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修复完毕。如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修理,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更换故障机器,并赔偿因此带来的相关损失。4.保修期满后:人工费为单次故障不高于2000元;年度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4次,每年收费为0元。5.乙方负责货物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保修期满后,以20%的优惠价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6.甲方因未按操作规程和维护手册说明进行维护和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七条索赔条款1.如经国家监督管理机关检验确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要求乙方进行赔偿(1)同意甲方退货,并将全额货款偿还甲方,并负担因退货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2)按照货物的疵劣程度、损坏的范围和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乙方返还甲方超过贬值后货物价值部分的价款。(3)调换有瑕疵的货物,乙方新提供的货物必须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货的合同价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如产生相关权利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4.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八条联系方式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方式第13页邮寄地址:第六师五家渠市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楼联系人:韩旭电话:18699445221(2)乙方联系方式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时代广场C座9楼联系人:周文超电话:18690172050电子邮箱:zhou.wch@neusoft.com微信号:18690172050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第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壹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弟六理局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应急管理局乙方: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6月28日2024年6月28日第14页附件一: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税率合价(元)1流量探针绿盟UTSNX3-HD4200-P1.2U硬件设备,交流冗余电源,内存:128G,存储硬盘:48T,Console口:1个,千兆管理口:2个,万兆光口:2个,网络层吞吐量:10Gbps。2.支持将日志数据报送给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能够接收态势感知平台的集中管理。3.支持针对实时流量采集分析,能够解析常见的应用层和网络层协议,可以对上传离线流量数据包进行分析。4.支持多种方式进行流量采集,包含旁路镜像采集,离线采集等方式。5.支持对流量中出现的协议进行发现和还原,支持还原的协议包括:HTTP、FTP、SMTP、POP3、IMAP、SAMBA、WEBMAIL。6.支持对基于SSL协议的加密数据进行解密和还原,协议类型包括:SMTPS、POP3S、IMAPS、HTTPS等,能够支持所需的国密算法和国际算法。7.支持对实时流量采集的pcap包进行全量存储、威胁包存储、恶意文件存储,与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联动支撑溯源取证。8.支持针对SQL注入、XSS攻击、恶意文件上传、远程命令执行、隐蔽隧道外联、DGA域名访问等攻击进行威胁检测,能够与威胁情报进行联动。9.支持对文件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具备动态和静态两种检测模式,可以针对恶意内容生成报告,并留存恶意文件样本。10.支持专业的安全分析能力,包括攻击检测能力、威胁情报能力、弱口令检测、敏感数据分析、加密流量检测等。11.含部署安装,提供5年免费质保。台18300013%83000第15页sel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税率合价(元)2边缘侧SD-WAN网关山石网科SG-6000-SDW300WG4-CN1、硬件参数:桌面型设备;具备5个千兆电口、1个SFP接口、1个console口、1个USB2.0口;标配单交流电源。2、性能参数:防火墙吞吐量为300Mbps,最大并发连接数为1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为1万,VPN吞吐量为300Mbps,支持100条IPSecVPN隧道数;3、含部署安装,提供5年免费质保。台2254813%50963违规外联检测器绿盟SAS-NACNX3-HD40001.1U机架式设备,交流冗余电源,千兆电口:6个,万兆光口:2个。2.支持被违规外联检测控制台统一管理能力。3.支持通过主动探测方式发现违规外联主机,并能够基于网络4.流量及协议的深度解析,完成违规外联行为监控。5.支持通过主动探测的方式发现网络内的联网资产,可以自定6.义标签分类对资产进行管理。7.支持通过主动探测模式进行资产发现,并进行全网拓扑绘制。8.支持自定义外联探测地址范围和探测时间范围,根据规则周期性开启探测工作。9.支持指定事件类型进行告警,包括网页、短信、邮件等告警方式。10.含部署安装,提供5年免费质保。台17800013%780004终端准入网关绿盟SAG-NACNX3-HD40001.交流冗余电源,内存:16G,万兆光口:2个,网络层吞吐量:3Gbps,可交互终端:500。2.支持IPv4/IPv6双栈工作模式,具备bypass能力。3.支持将日志数据报送给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4.支持发现网络内的NAT设备,对使用NAT接入的终端进行准入控制或切断其访问。台16500013%650005.支持通过IP/MAC的方式进行终端绑定,针对随意变换地址的终端进行切断访问。6.支持无线和有线环境下的接入控制,适应复杂网络环境下的接入控制。第16页ur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详细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税率合价(元)7.支持无客户端、有客户端单一类型或混合部署。8.含部署安装,提供5年免费质保。合计231096第17页445191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维采联家街业情91210100604608172K息公示系(副本)重部整话基案,、第营情(副本号:11-1)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贰亿壹仟叁佰肆拾壹万叁仟贰佰壹拾贰元整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成立日期1991年06月17日法定代表人刘积仁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经营范围计算机,款件。酸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镇售、安装。订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场地赁,计算机软。硬件相赁,CT机生产,物业管理。文通及通作、监校,电子工程安装,安设施设计与工,建筑智化工整的施工医电子仪备批发、临米检验分析仅器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讯系统设备的靴发和零售,通讯終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校术服务。面试及掐服务,多保体熊支付终设备,集成电卡集成电路卡读鲜机的鲜发,设计生产,梢售及售后服务,汽车尾气感路系、环精监仪器发、销物及技术服务、管信息管理及咨德服务(以上经营项日登记机关不含轸疗),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送出口业务相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等配件、原材料及技术的道口务。但家限定或禁止进出的商品及拉术除外依法经批准的目经相关门批准后方河开展营活动)。2023年07月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线网址: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30日通过同家https//www.gsxt.poy.cn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30日通过同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企业价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年度报告。第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