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2024)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90358-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90358-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本级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
联系方式: 010-61657612
供应商(乙方):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590.618379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3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T48u1-2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甲方(采购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工乙方(供应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合同文本甲方(采购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乙方(供应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二、建设内容本合同内容及工程量依据招标文件第五章。1)提升改造泵站范围包括:南水北调密云调蓄工程兴寿泵站、李史山泵站、3G西台上泵站、郭家坞泵站。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提升感知能力,在各泵站补充建设感知设备,实现覆盖巡检的全面感知;提升视频能力,在各泵站结合运行巡检路线情况,补充运行必须的监控摄像头,及AI能力摄像头,提高工程视频监控管理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自动化能力;2)在海淀所屯佃和埝头泵站补充建设感知设备,实现覆盖巡检的全面感知,泵站、所主要设备间增加的人脸识别门禁;补充视频能力,在海淀所和石景山所所级分控中心升级自动控制系统,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升级以及PLC程序升级,升级现有电力监控系统,实现所级远控的目的。在石景山所构建无人门岗、构建自动控制系统所级分控中心,在怀柔分控中心、石景山分控中心建设Wif覆盖并构建一套网络探查以及诊断系统。3)采集密云水库调蓄工程、东水西调工程、调节池工程的实时数据到分管的所级分控中心,实现所级的分控的远程控制以及监控;数据采集到处级总调来中心,实现管理处对所有分控中心的监控以及远程控制泵站机组设计。通过数据分析,构建机组健康分析模型、密云水库调蓄工程调度模型,在现有软件基础上提升功能,整合维修养护数据、调度调令数据,形成所级运行、调度、运维的智能化,利用实时数据构建实训基地培训软件,并针对网络的数据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实现网络分析服务,保证整个数据的安全可靠。4)负责对甲方指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现场培训;负责系统、设备保修期及系统移交前的维护服务和保修期后的服务等工作。三、项目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1)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玖拾万陆仟壹佰捌拾叁元柒角玖分;(¥:15906183.79元)(含税)。合同总价已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税费、测试工具费用及其他管理费用等。2、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完全知悉,并在合同价格中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儿项:(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2)完成项目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3)现场的综合情况;(4)现场总的劳务情况。3、乙方确认并承诺,甲方付款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由于财政资金拨付不足或不及时导致延期付款的,则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60%,即(人民币大写):玖佰伍拾肆万叁仟柒佰壹拾元贰角柒分;(¥:9543710.27元)第二次支付:合同清单设备到货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30%,即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柒万壹仟捌佰伍拾伍元壹角叁分:(¥:4771855.13元)第三次支付:工程调试完成投入试运行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2、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工程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3、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支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一律以人民币支付。4、乙方出具当前应付款支付申请和发票,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或存在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情形,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一笔款项,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乙方确认并承诺,甲方付款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如因财政拨款不足或迟延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伍仟叁佰壹拾元整;(小写):¥795310.00(含税),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保函或支票方式缴纳给甲方。2、乙方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本合同不生效。3、合同验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无质量和服务问题的,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4、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七、甲方权责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明确相关工作要求。4、甲方必要时根据实际需求协调相关厂家、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做好相关维护等工作。5、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评并确定考评结果,当最终考评结果不合格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八、乙方权责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供相应服务,按时交付设备及进行安装。2、乙方应保证设备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的标准或要求,质量合格,包装完好无瑕疵。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原厂商制造的、完整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若原厂商已不生产合同中所需产品型号或版本,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替代产品名称、型号或版本,双方另行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办理产品采购变更手续。3、乙方应承担交付设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人工费、包装费等。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设备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亦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等)。如果乙方交付的设备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自行交涉解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5、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指导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并在设备使用过程中提供设备使用的相关技术指导。6、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服务期限内技术咨询服务。8、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安全生产保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接受甲方及各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安全、合理、有序地使用场地。10、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当依约合法合理使用场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时,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11、乙方负责保证履行的合同内工作任务正常合法进行。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13、乙方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7天内将甲方提供的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交还给甲方。九、项目验收1、到货验收(1)乙方须在货物抵达交货地点7日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货物抵达交货地点7日内进行验收。(2)若交接时发现设备短缺、破损或与合同规定数量、型号及外形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合同规定调整或替换正确的数量、型号。(3)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收货证明文件,收货证明文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2、合同验收按照技术要求验收无问题后,甲方出具合同验收报告,在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视为本合同验收完成。十、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质期为壹年,质量保证期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如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其他瑕疵的,乙方应负责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未及时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先行维修或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2、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到达甲方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乙方应先行提出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如乙方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专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易损件、材料费等消耗品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保修期满后,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保质期未暴露出的),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或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或提供电话支持,为此所产生的人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信息和保密1、乙方应准确系统地建立服务过程中的文档和记录,并允许甲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检查和复印。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信息公开或透露给第三方。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档案均属于甲方的财产,当项目完成或终止后,应甲方要求乙方须归还这些资料和档案(包括拷贝)4、保密期限为长期,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十二、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规定,守约方提出索赔,则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守约方赔偿。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对外支出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差旅费等。2、乙方未通过甲方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乙方的考评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服务费用外,还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需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如不能按标准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照考核结果扣减乙方服务费用(扣减标准由甲方确定),且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亦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且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最终按照其认可的服务内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多出的部分乙方应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应继续支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和/或保密义务,每发生一次/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6、如甲方逾期付款,从逾期之日起,按“违约金=应付而未付金额×0.5‰×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最高不超过应付而未付款金额。非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传染病、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律颁布或对原法律的修改等政策因素。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延迟履行本合同的原因,然后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3、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在损失扩大的范围内主张权利或者要求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拒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四、争议的解决1、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2、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除提交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十五、合同生效1、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较晚签署一方的日期为准。2、本合同共柒份,甲方贰份,乙方伍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十六、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其他文件十七、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廉政责任书3、绿色施工承诺书4、质量保修书(以下无正文)技术甲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乙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盖章)(盖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5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03室易思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每思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电话:010-88857887电话:010-67392399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日期:204.7.29日期:20247.29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船营村100号乙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03室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或者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安全生产目标防止和避免工作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防止和避免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水污染事件、人员中毒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工程安全、水质安全、运行安全。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甲方有权严格审查乙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专业资质,有权查验乙方的生产经营范围、有关人员资格等。(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或作业安全。(四)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五)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六)甲方有权责令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退场。(七)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方,对所承担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及项目人员生活区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损失。(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三)乙方负责其承包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时限整改完毕。(四)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五)乙方在日常作业中,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指令。(六)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八)乙方应编制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报甲方审批。(九)乙方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做好运维人员岗前、转岗、复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十)乙方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安全生产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四、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业。五、乙方负责为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佩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作业现场人员自觉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六、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七、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八、乙方应对从事高处作业、电气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危险书面告知,同时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做好作业安全防护和作业审批,严禁违章作业。九、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定期对作业环境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十、甲方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有权向乙方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当在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甲方应当复查有关隐患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如果发现重大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作业,立即撤出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十一、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并进行约谈,乙方必须立即整改,乙方未整改到位或者再次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应付合同款,扣除金额为: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十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甲方,在抢险、抢修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若出现人员受伤,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对于事故发生时谎报、瞒报、迟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当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全面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十三、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十四、本协议书作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六、本协议书一式柒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甲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乙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盖章)(盖章)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船营100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气0际中心C座2层203室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日期:2024.7.292024.7.29附件2: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委托人: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以下称为“甲方”)受托人: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称为“乙方”)为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建设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购买《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它(一)本协议作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时止。(三)本协议一式柒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伍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4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最进电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船营100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03室电话:010-88857887电话:010-67392399224年7月9日2024年月9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224年7月9日2029年7月9日附件3:绿色施工承诺书为防止施工场地噪声及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依法保障甲方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和谐及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特签订此承诺。一、为确保项目的施工顺利,同时做到绿色施工,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施工期间,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理中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2、施工期间乙方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环保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考核。3、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电线和节能灯具,临电线路从就近配电柜接电。1101084、施工期间,乙方只在甲方指定的施工区域内施工,不搭设临建设施,不占用绿地。5、施工期间,乙方不涉及施工用水,做到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严格做到设置围挡和告知牌,工具、物料码放整齐、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清洁,每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6、乙方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扬尘、空气污染,保护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周围人员的职业健康。不进行夜间施工。7、为防止施工扬尘,乙方将根据现场情况派专人负责甲方施工责任区内的清扫等降尘措施(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当遇到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暂停切割、土方、拆除等作业,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8、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集中存放,及时清运消纳。9、乙方在施工现场中使用的强噪声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防噪声污染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噪声污染,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的噪声排放标准;并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配备降尘防尘装置。10、尽量避免或减少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应架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11、建筑材料必须环保,以节能、无害为目标。制定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能源利用率。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合理安排工序,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能耗。12、使用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使用适合绿色施工的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二、本承诺书作为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一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乙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盖章)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03室最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247.2附件4:质量保修书采购方(甲方)(全称):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供应方(乙方)(全称):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采购方和供应商经协商一致就北京市南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签订质量保修书。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全部设备。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的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质量缺陷和设备运行故障;(2)对质量缺陷和故障的排除须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验收标准和使用功能需求。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为壹年(根据项目内容由合同双方在签订时调整填写),质量保证期自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质保期内,如质量出现问题或存在其他瑕疵的,乙方应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未及时提供维修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先行维修,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2、设备出现故障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到达甲方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乙方应先行提出解决方案和指导意见。如乙方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专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质保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易损件、材料费等消耗品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4、如因甲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甲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乙方不负保修责任,乙方可以提供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保修期满后,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保质期未暴露出的),设备出现紧急故障或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现场服务或提供电话支持,为此所产生的人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无质量保修书由采购方、供应商在合同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北京市南南乙方: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科博纳信息技术水北调团城湖管理处有限公司联合体(盖章)(盖章)9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船营100号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616号新华国际中心C座2层203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减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47.29日期:2004.7.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工程自动化系统提升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