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主流电台宣传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59067320248601
二、合同名称: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浙江省级主流电台宣传合同
三、项目编号:ZW2024025
四、项目名称: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浙江省级主流电台宣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
地 址:上虞
联系方式:0575-82213133
供应商(乙方):浙江杰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002号316室
联系方式:138571492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浙江省级主流电台宣传
数量:1.00
单价(元):9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符合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服务标准

2.合同金额(元):9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广告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4)第号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3日(甲方)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绍兴市上虞区委宣传部(乙方)中标单位:浙江杰楷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编号为ZW2024025招标文件、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采购,签订本合同。一、产品规格、数量及价格序号广告类别广告内容播出时段及位置单价次数金额(元)1品牌广告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广告创意、制作及播出2024年7月30日-2025年6月30日,除双休日,240天,10秒/次,9次/天。点位:7:30、9:30、11:30、13:30、15:30、17:30、19:30、21:30、23:303750元/天:240天900000元2节目植入上虞尚品《方雨话三农》节目植入2024年8月-2025年7月期间,植入3期,2分钟/期3次50000元合计金额合计金额95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950000元(大写:玖拾伍万元整)质量标准和保证、条件和通知、保险责任、运输、伴随服务、合同的变更、修改和终止及争端解决方式等,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规定执行。二、服务期限及地点2.1服务期限:至2025年07月23日2.2地点:上虞三、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省级广播媒体是塑造和传播上虞城市形象及上虞尚品品牌形象的优质平台,对城市核心形象宣传展示、赢得社会关注、引导社会舆论、提升农业区域公共品牌等具有十分显著的政治意义和良好的宣传效果。1.2项目内容:(1)、在浙江主流广播电台中,播出上虞城市品牌广告及上虞尚品区域农产品品牌广告。广告长度:10秒/次;每天频次:9次/天;广告天数:240天。(2)、在浙江主流广播电台的农业农村主题广播节目中植入上虞尚品品牌及上虞农业农村工作亮点内容,至少3期,每期不少于2分钟。(3)、至少创意播出两个版本上虞城市品牌广告及两个版本上虞尚品品牌广告。四、验收标准1、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2、品牌广告创意精准生动,上虞城市品牌广告创意需包含“今在上虞,遇见未来”核心品牌语;上虞尚品区域品牌创意需包含“今在上虞,遇见尚品”核心广告语。3、项目完结后一周内,提供加盖播出平台公章,包含播出点位、播出频次、播出时间、广告长度的排播单。4、节目植入内容,充分体现上虞尚品及上虞农业农村品牌正面形象、亮点,验收时,提供加盖播出平台公章,包含节目植入日期及长度的排播单。五、付款方式6.1本项目采取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凭发票先支付合同价款的70%,2024年12月31日前付完所有款项。6.2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甲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本合同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制作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广告样带。5.2乙方应提前3日将广告样带及广告发布相关证件资料送至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按约播出,甲方不负任何责任。5.3甲方有权核查乙方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及广告内容。甲方要求发布之广告所有相关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合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及广告内容的核查、发布等行为,不视为甲方对广告内容的认可、担保、保证,不能豁免乙方对广告内容合法性、合规性的保证义务,不能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抗辩理由,如因乙方广告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5.4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及时、足额播出内容合规的广告。5.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监播证明,并有权要求第三方进行监督。5.6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更换广告产品的,双方需以书面形式确定。5.7如甲方(含其形象代言人)在广告播出期间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引起重大社会负面效应,乙方认为不宜继续播出甲方广告的,乙方有权暂缓广告播出。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7.1本合同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方式处理:(1)申请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九,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13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两份,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并由采购人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002号316室地址上虞区市民大道987号电话0571-86187092电话0575-82202502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江扬路支行账号3302010120100036830账号121102350910001900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流电台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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