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监管评估 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监管评估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YWGL-ZC-2024-0016
二、合同名称: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YWGL-ZC-2024-0016
四、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6楼
联系方式:029-89583235
供应商(乙方):陕西中凌华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89号
联系方式:13379423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秦岭北麓(蓝田县、周至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监管评估
1(项)
¥1,156,000.00
¥1,156,000.00
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项目(包1)分为两个县区(蓝田、周至),项目个数29个,总保护修复面积11076.02ha,河道岸堤修复长度286.58km。 2.技术要求: (1)对项目管理情况检查。对市县两级项目建设管理(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信息填报情况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项目进展情况核实:每季度对已开工建设子项目(子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采取实景三维模型对比,实地抽样检查、查阅资料等办法核对项目任务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交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报告。 (3)对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对已开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子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开展年度成效评估:依据日常监管和子项目绩效评价,对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情况从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成的工程数量和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对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 (5)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乙级以上测绘资质(摄影测量与遥感或测绘航空摄影专业)。 (6)成果要求:1、在年度评估期内,每季度提交项目建设情况监管评估报告(四期);2、完成年度总监管评估报告。 注: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
合同金额: 1,1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陕西西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项目合同(包1).pdf
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2024年07月30日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项目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项目合同标段编号:包一标段名称:秦岭北麓(蓝田县、周至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监管评估委托方: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承担方:陕西中凌华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4年7月1签订合同文本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承担方(以下简称乙方):陕西中凌华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陕西省西安秦岭北麓(蓝田县、周至县)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2024年监管评估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服务内容:为确保西安山水工程项目监管评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厅要求,结合西安山水项目建设实际,2024年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监管和年度评估对象如下:涉及蓝田县、周至县的项目个数29个,总保护修复面积11076.02ha河道岸堤修复长度286.58km,监管评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对项目管理情况检查。对市县两级项目建设管理(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信息填报情况和档案资料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2)对项目进展情况核实:每季度对已开工建设子项目(子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采取实景三维模型对比,实地抽样检查、查阅资料等办法核对项目任务进展情况和工程质量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交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报告,评估年度对涉及子项目全覆盖。(3)对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对已开工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子工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4)开展年度成效评估:依据日常监管和子项目绩效评价,对年度建设任务实施情况从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成的工程数量和质量达标情况,项目建设对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评估。2(5)成果要求:①在年度评估期内,每季度提交项目建设情况监管评估报告(四期);②建立年度监管评估台账。3完成年度总监管评估报告章H二、质量要求(1)监管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2020年8月)、《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倾斜数字摄影测量技术规程》(CH/T3025-2023)、《实景三维数据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CH/T3026-2023)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2)已实施项目必须采取高精度三维建模进行比对,核实进度,分辩率优于10cm;(3)年度绩效目标评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年2月25日)等相关要求执行;(4)项目建设成效评估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HJ1272-2022)、参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成效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2022年11月2日)等相关要求执行。三、合同组成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2)甲方的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3)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4)中标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传真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3协议。2.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附件内容为准。四、合同结算1.项目经费和支付方式1.1项目经费:总金额人民币1156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元整。1.2具体支付方式如下:合同签订后完成技术方案和每季度提交项目建设情况进展核实情况报告,甲方按进度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6936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项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剩余的合同款40%,即人民币4624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3.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履行付款义务。如因乙方缘故(如开具增值税发票延误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时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五、合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完成年度总评估报告六、责任和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4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七、验收1.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乙方进行配合验收。2.验收依据:(1)合同;(2)国家有关的验收标准及规范;(3)技术文件;(4)招标文件、响应文件;(5)服务商提交满足本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验收文档;(6)服务项目验收应在所有系统技术服务完毕,且在服务期内无重大缺陷、问题、冲突等。八、违约责任1.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乙方违约。1.1.乙方拖延交付时间,则自违约之日起每日应按照合同未交付部分付款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若乙方未按售后服务承诺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或提供服务质量不符合承诺要求的,每次违约,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除因不可抗力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视为甲方违约。2.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则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未支付合同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2.双方同意,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本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时间超过30日时,双方可就解除本合同及其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任何一方无须对不履行或延迟交付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但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因受影响一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的,损失扩大部分的违约责任由受影响的一方承担。2.3.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5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九、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十、合同变更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一、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二、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十三、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62.本项目属于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监管评估工作受西安山水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影响较大,最终按实际完成监管评估工作量进行结算。3.为避免年底财政剩余资金被收回,乙方可到银行办理履约保函。乙方办理合同金额的40%(¥4624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作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函有限期至2025年7月31日)。十四、合同中止、终止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款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其他事项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7#idc error#本页无正文合同签字页甲方乙方陕西省国土整治中心(陕西省土地科技创新中心)(盖章)陕西中凌华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盖章)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52号高科大厦6楼地址:榆林市榆阳区新建北路89号邮编:710082邮编:719000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益65环代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au电话:029-88450992电话:18092721777传真:029-88450992传真: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林市文化南路支行账号:61050192090000002327账号:961008010002761227日期:202年7月22日日期:2024年7月22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管评估 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监管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