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业务用车 车辆 轿车采购合同公告(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701202400023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业务用车购置
三、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30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业务用车购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绵阳市飞云大道东段257号
联系方式:13541374352
供应商(乙方):绵阳世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6号同立汽车城
联系方式:15281117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车辆购置
1(辆)
¥179,600.00
¥179,600.00
FV700 7AAB EV
合同金额: 17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9日至2029年07月29日
履约地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车辆采购合同.pdf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车辆采购合同.pdf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4年07月31日
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车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7012024000230采购人(甲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供应商(乙方):绵阳世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4年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业务用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30)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合同的特定信息由合同及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品牌名称规格型号颜色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轿车大众牌FV7007AABEV星黛蓝台1179600.00元)179600.00元)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二、质量要求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不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11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三、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2.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电(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165!(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3.验收方法:甲乙双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0于进一步做好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履约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红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由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4.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甲方认为该故障或瑕疵不能接受,有权不收车,既车辆交付不成功。四、付款方式1.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2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五、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8年或16万公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保管不当人为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保养:首次免费保养。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所有权无瑕疵、无争议,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货物被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3,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盖章)大今n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绵阳市飞云大道东段257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绵阳新华支行账号:2308417109026300306龙销鱼乙方:绵阳世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6号同立汽车城0福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22408010400091524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车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7012024000230采购人(甲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供应商(乙方):绵阳世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4年业务用车购置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4000230)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以及其他有关合同的特定信息由合同及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品牌名称规格型号颜色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轿车大众牌FV7007AABEV星黛蓝台1179600.00元)179600.00元)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合计: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注: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二、质量要求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不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3.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三、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1.交车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2.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3.验收方法:甲乙双方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验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履约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乙方提出,由乙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4.乙方向甲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甲方认为该故障或瑕疵不能接受,有权不收车,既车辆交付不成功。四、付款方式1.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15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79600.00元,大写:壹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五、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8年或16万公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于甲方保管不当人为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保养:首次免费保养。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所有权无瑕疵、无争议,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货物被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七、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绵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绵阳市飞云大道东段257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绵阳新华支行账号:2308417109026300306乙方:绵阳世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6号同立汽车城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22408010400091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用车 车辆 轿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绵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