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采购合同公告(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2024)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0729
二、合同名称: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JHBH-420000-2024-0974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2、地 址:十堰市紫霄大道36号
3、联系方式:13508683800
4、供应商(乙方):十堰佳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5、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
6、联系方式:0719-76026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新能源汽车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辆
4、主要标的单价:179900元
5、合同金额:17.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6日;履约地点:紫霄大道35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095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7-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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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乙方:十堰佳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需求,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采购项目、标准或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序号采购项目标准或规格数量单价合计1岚图汽车-追光2024款PHEV政务版1辆179900.00179900.00服务承诺服务承诺保证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票证。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票证。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票证。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提供完整,规范,有效的票证。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质保期质保期5年或10万公里5年或10万公里5年或10万公里5年或10万公里交货期交货期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壹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179900.00)壹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179900.00)壹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179900.00)壹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179900.00)本合同价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二、交货地点、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三、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1、验收方法:由甲方会同相关人员联合验收。甲乙双方发生质量争议,以湖北省十堰市技术监督局检验报告为准。2、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应妥为保管,并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四、付款方式及期限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支付申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五、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每逾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提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无论是生产原因,还是包装运输原因造成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重新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支付费用,因此造成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甲方如未按规定时间验收或未按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六、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七、其他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分别报十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十堰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甲方:乙方:十堰佳奔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郧阳区十堰大道十堰北国际汽车贸易城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电话:0719-76026662024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