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口袋公园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2024)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ZC2024-108
二、合同名称
合同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HNZC2024-061-001
四、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
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63号
联系方式
0898-66837591
供应商(乙方)
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文化路77号
法定代表人
李爱国
性别
男
联系方式
0538-3162296
六、合同的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
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元)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万元)
211.034769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7-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附件:
24-061-001.pdf
Z02024-108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3且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发包人(甲方):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承包人(乙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共同做好该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确保本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保障双方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应当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的,签订合同无效;本合同按照政府采购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不存在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一、工程范围及内容1、工程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博巷二路东南。2、工程内容:①.北侧公园工程。北侧公园命名“清凉园”,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植被编制表1套(含乔木49株、灌木83株,草本植物291.6m),异形钢结构廊架1座,电缆敷设411.62m,排水管敷设255m,喷淋系统1项,圆形树池3个,木质座椅3个,硬化铺装502.03m。②南侧公园工程。南侧公园命名为“绿客厅”,建设内容包含园林植被编制表1套(含乔木34株、灌木208株,草本植物365.55m),组合钢结构廊架1项,光伏发电储能系统1项(光伏板36.3m),敷设电缆128.6m,敷设排水管957.1m圆形树池2个,硬化铺装492.65m。③墙体装饰工程。对坡博二路北侧老旧墙体及项目区临近周边建筑立面共2326.74m进行修复及美化翻新。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缴纳税金等费用。-1-二、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价:大写:贰佰壹拾壹万零叁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2110347.69元)。2、结算方式:固定单价。详见中标清单。三、价格调整3.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3.2变更估价3.2.1变更估价原则因变更引起价格调整的其他处理方式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的项目执行该项目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似的项目,执行该相似项目的合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报价。如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在两个以上,执行低价格的综合单价。类似单价的确定原则: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3)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则该项目综合单价确定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海南省现行专业定额及有关文件,相应材料价格则以省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执行,工程造价信息缺项部分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市场询价执行组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四、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专用合同条款;3、通用合同条款;4、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5、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委托合同书;-3-6、以上文件将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前者为准。五、建设工期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120日历天,开工期为2024年8月1日,完工期为2024年11月30日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1)额外工程量变化。(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甲方责任造成的延误。(4)其他人力不可预见的特殊的原因。经乙方申请,报甲方批准后,甲方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认可工期顺延。六、工程质量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乙方采用的各种建筑材料,必须符合规格质量标准并与设计对口,否则拒绝使用。水泥、碎石、钢筋、木材、混凝土、砂浆,等主要材料要进行试验检测,所有材料必须带合格证。没有材料试验资料及产品合格证的不准施工。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质量、进度监督。如有不服从指挥而造成工程不符合设计质量要求的,乙方无偿返工。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双方要按国家规范进行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评定质量等级。工程验收时交给甲方存档。5、甲方有权对本工程任何部分作出变更,并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指示乙方实施。6、乙方必须做好工程施工记录,如实填写工程内业资料。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编制竣工图,根据部颁标准规定和甲方、监督工程师的要求,编制工程施工资料,经检查合格后移交甲方。-47、乙方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保措施欠佳,造成一次返工整改后,未能达到规定要求,除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七、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如乙方超过合同期限约定未完成工程的,甲方可限期一次,如乙方在甲方限制日期内还未完成本工程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外,甲方重新找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一切合理费用列为甲方的损失,归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保证其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格质量标准并与设计对口的合格产品,如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以次充好,或将不合格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产品掺杂在工程中使用的,无论工程施工到何种阶段,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如甲方不解除本协议的,要求乙方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追偿。3、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尽可能的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不得将建筑垃圾随意丢弃破坏周边环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当地农户农田或其他植被破坏,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尽安全保障义务;因乙方施工行为造成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全部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5、未经甲方同意,本工程严禁任何分包、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工程款支付-5-1、乙方进场开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30%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工程开工后7天内支付;2、工程进度达到6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3、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拨付至经审计金额的97%;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缺陷责任期内,乙方需认真履行修复义务,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返还3%工程质量保修担保款,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于7日内会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核实乙方是否履行缺陷责任,如无异议,甲方于核实后7日内将3%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给乙方。6、乙方请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应提供书面付款申请以及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7、因甲方为机关单位,相关款项的支出涉及财政性资金须经内部审批程序;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不追究甲方任何逾期付款责任也不因逾期付款暂停或终止施工。九、缺陷责任及保修期1、缺陷责任期,指全部工程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壹年。2、缺陷责任期内本工程出现任何缺陷、变形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若非由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均由乙方承担缺陷修复及其费用,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如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7日内,既不回复也不派员维修的,甲方有权请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监理验收合格,并得到甲方认可。-6-十、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施工,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保障公众或他人安全不受本工程作业的威胁。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十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能的,双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另外壹份由招标人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海口市龙华区金宁街道办事处乙方: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70年签订时间:2024年7月31日月11日采购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与招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盖章)地址: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经办人:2024年7月61日-7-附件1: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单位参加我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HNZC2024-061-001),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成交。成交金额为:¥2,110347.69(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壹万零叁佰肆拾柒元陆角玖分)。请贵单位按要求准备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我公司办理采购成交手续,并于2024年8月7日前与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办理签约手续。附:成交品目清单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总价(元)预成交供应商HNZC2024-061-001海口市龙华区金宇片区口袋公园建设项目2110347.69山东长龙三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团2024年7月9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袋公园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