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庆城县民政局2024)



庆城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三个一”照护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QCZC2024-0074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621021JH621021006

项目名称:

庆城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三个一”照护服务项目

采购人:

庆城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

甘肃泽昀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8-01

供应商:

庆阳梦华养老护理服务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居民服务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庆城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三个一”照护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8-01

合同总金额:

105.562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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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93甲方:庆城县民政局乙方:庆阳梦华养老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庆城县民政局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三个一”照护服务项目QCZC2024-0074(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遵循《庆城县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三个一”照护服务实施方案》、一次性打包采购、公司自主经营、接受日常监管”和“实行本土化服务、落实网格化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突出服务效果”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项采购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乙方承接全县15个乡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以“每周打扫一次卫生,每半月洗一次衣物,每月理一次发”为主,辅之以帮送医药、思想交流、精神慰藉及政策信息咨询等日常照护服务,培养特困人员良好生活习惯,提升生活质量。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12个月,自2024年8月_1日至2025年7月30日止(该公司在服务过程中若每月考核结果为优秀及良好,合同期满后可再续签一年)。第三条服务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庆城县续推行分散特困人员“三个一”服务实施方案》、《庆城县购买居家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绩效考评办法》等规定执行。按照《庆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平台》操作程序,由乙方招聘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对接,每月分四次定期开展上门护理服务。1第四条月服务内容:按照分散特困供养对象自理能力等级提供分级服务。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伍仟陆佰贰拾捌元整,(小写):105.5628万元。此合同价款以2024年6月份特困人数和自理能力等级,按照以上单价标准计算。具体结算时,按照甲方每月审批的分散供养特困人数、自理能力等级和当年护理补贴标准按月据实结算。支付方式为:甲、乙双方每月25日前要根据考核考评结果对上月资金进行核算,乙方按照核算结果向甲方提供护理服务税务发票、企业营业执照和开户行账户复印件,申请甲方一次性报账。甲方协调县财政局在10日前后将资金拨付至乙方账户,乙方要及时衔接于每月15日前将服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护理服务费用支出主要包括:护理服务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入职体检费用、护理服务易耗品费用、乙方管理费用、护理服务人员工资等。第六条考核考评以《庆城县购买居家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绩效考评办法》相关内容为准。第七条、服务质量标准:毛(一)服务人员标准1、服务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具备相关养老服务和照料护理专业知识。2、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并有相应的资料记录,培训内2容包括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3、建立照料护理服务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奖励、工资发放、职业培训等激励制度,派遣照料护理服务人员按时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二)规范管理标准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特点和自理能力分级提供护理服务。2、有负责接待和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建议的专门人员或电话。3、建立服务对象档案,包括服务对象年龄、身体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家属(监护人)等基本信息。4、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服务标准,提供规范化服务。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5、未经服务对象及监护人同意,不得泄露服务对象及监护人个人信息。6、严禁向服务对象收取额外服务费用。7、定期对照料护理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组织开展评估或考核。8、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9、公布服务信息,包括服务单位名字、联系电话、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流程。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3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家庭提供上门服务时佩戴乙方的标识,乙方应当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之间为劳动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具有任何劳动法律关系,+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则乙方向4甲方承担违约金否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责。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相关责任(一)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明显偏离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甲方按服务项目相关费用标准向乙方扣除相应费用。3.乙方出现管理混乱、信誉状况差等问题,拒绝接受甲方的书面整改通知书或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甲方对于考核不合格、素质低下、服务态度差的服务机构,经督查整改、专门约谈仍无效果的,有权解除合同。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转包合同无效,甲方将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由乙方承担转包期内资金总额10%违约金。(二)安全责任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乙方要为护理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与护理服务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要加强对护理服务人员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因乙方管理、服务不善,发生任何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侵权、伤害、赔偿责任等),或者第三方因履行本合同服务事项中因任何事由追究、缠访甲方,视为乙方违法,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除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违约责5任(将已收取的本合同全部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与本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变更相应条款,以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之目的。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履行期满;2、乙方公司解散、被吊销、注销等。.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1、乙方服务能力丧失,服务无法正常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解除合同;2、政策发生变化需停止服务或服务对象变化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乙方服务对象不实,或虚报、瞒报服务对象,情节较轻者,甲方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解除通知到达对方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柒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庆城县民政局盖章:A地址:庆城县庆城镇金凤环路1号电话:乙方:庆阳梦华养老护理服务有限公司盖章: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南路科教新村4幢1层商铺22号电话:1858661168法定代表人:3uN日期:202726VP法定代表人和而日期:经办人:变日期:20247.26经办人:张能的日期:2024.7.26账号:开户行:账号:270907020920013681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营业室鉴证方(盖章):甘肃泽昀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电话:0934-6628899邮箱:鉴证方(盖章):甘肃泽昀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北区十三号楼电话:0934-6628899邮箱: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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