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01

行政区划:

丽江市

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供应商名称:丽江悦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41101000013916651
五、合同编号:4530700HT202400968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丽江悦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打印、复印、广告设计制作)
详见附件

1.0
17400
17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8608886329
传真:/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安通路中段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印刷品物料制作协议2.pdf

印刷品物料设计制作协议甲方:丽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乙方:丽江悦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就档案袋设计制作事宜签订本协议,并共同履行。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项目1、项目名称:档案袋设计制作2、项目内容:档案袋3000个的设计制作。3、项目期限: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止。二、项目资料及文件的提交1、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本项目文案、结构框架及图文设计方案等。2、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说明文字、图片等相关素材资料。3、乙方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三、制作权及技术资料的保密本项目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本项目中甲方提供的资料属甲方单独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四、项目收费及支付方式1、费用构成(1)本次项目费用总价为(含税):¥174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元整),其中:档案袋3000个、5.8元/个。费用包括印刷品设计、打样、制作成品等。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正常开展项目,项目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3、付款账户付款账户:丽江悦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付款账号:953008010004731129开户行:邮储银行丽江市古城区支行五、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有专人负责沟通,并配合乙方,如期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版权归甲方所有,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产生版权纠纷与乙方无任何关系。2、按约定时间和金额,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关的制作费用。3、由于甲方变更已确定的方案和资料,变更项目使用要求等条件造成乙方设计制作工作拖延,双方应重新商定项目完成日期,同时根据工作变更及返工情况商定费用的变更。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要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完成设计制作和安装,并保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2、按项目说明内容完成所定项目。3、由于乙方设计制作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更新甲方的成果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六、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定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成果文件,且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乙方全部设计制作费后,本合同关系终止。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页之后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