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2024)
临淄区皇城镇大铁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名称:临淄区皇城镇大铁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ZBWT-LZ2024011
三、项目名称:临淄区皇城镇大铁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皇城南路19号联系方式:0533-7880016
供应商(乙方):山东全润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后孔村村西200米
联系方式:0533-7835535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淄区皇城镇大铁村智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2.579041万元
合同金额:52.57904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2日历天。
地点:临淄区皇城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1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1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合同.pdf
编号: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地址:供应商:供应商地址:签订时间:签订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成交通知书B、响应文件(见响应文件)C、采购文件(见采购文件)D、二轮报价表(见二轮报价表)E、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F、澄清文件G、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三、技术要求及价格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四、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及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中报价表。(2)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五、质量标准、服务承诺及其他优惠条件:(1)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清单项目中国家规定对质保有要求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2)乙方在完成本项目施工及安装等过程中必须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3)乙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所供材料均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4)施工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六、工程地点、工程工期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72日历天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七、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审计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满二年后按审计金额予以结清(无息)。八、违约责任8.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罚款总额不超过总造价的3%,并承担因延期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工期顺延。8.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采取返工、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3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包括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供应不及时、工程工期延误、施工验收不合格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九、争议解决①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张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只负责备案合同留存,不负任何合同责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备案部门:(公章)地址:电话:综合说明本招标文件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版本第一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5.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Y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2.合同价格形式:五、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日签订。十、签订地本合同在,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L。3承包人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1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热行通用条款第6.1条内容及省市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6.2环境保护6.2.1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度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施工六个百分百。6.2.2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5工期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额的千分之三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承担。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执行201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价且表》(2020版)及配套的费用项且组成及计算规则,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热行投标报价价格或者双方约定的价格,材料价格热行施工同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信息价格或发包人、承包人共同确认的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执行相应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另行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将不会因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工期长短、工程量增减的变化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包含在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合同价款中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合同约定可调材料价格、现场签证、承包范围的变化、暂估材料价格、不可抗力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其他因素均包括在风险范围内。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补充条款7.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无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拨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拨付至审计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满二年后按审计金额予以结清(无息)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工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次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两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5)校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两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暂无,如有另行协商。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间,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不超过48小时)派人修理,否则发包人可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申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12:廉政合同格式根据《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的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参与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邀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截止。7、本合同作为(项且名称)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张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只负责备案合同留荐,不负任何合同责任。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附件13:安全生产合月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放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宜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理办公室只负责备案合同留存人不负任何合同责任。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张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代理机构执一份,张店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只负责备案合同留存人不负任何合同责任。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棚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