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站采购合同公告(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灵武市广播电视台、灵武市农村公共影视服务中心)2024)



【合同详情】

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20240806HT(YC)000034
二、合同名称: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灵武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灵州大道北侧灵武市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0951-4510332
供应商(乙方):宁夏中科华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方式:155955707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工作站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联想
主要标的数量:7
主要标的单价:20000
合同金额:1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灵武市融媒体中心网上直购采购合同合同编码:202407签约方:签订地点:灵武市甲方:灵武市融媒体中心乙方:宁夏中科华远科技有限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序号产品型号参数数量单价合计1工作站联想ThinkStationP2英特尔®酷睿™I7-14700K/64G内存/2TM.2固态硬盘/RTX407012G独立显卡/DOS/联想27寸IPS2K屏720000140000合计:壹拾肆万元整合计:壹拾肆万元整合计:壹拾肆万元整合计:壹拾肆万元整合计:壹拾肆万元整合计:壹拾肆万元整140000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或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免费服务承诺,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并不可更改。2.货物包装、交付、到货验收2.1货物包装2.1.1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货物包装均需防潮、防锈、防震,适合于公路、铁路、航空运输,因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2.1.2货物相关的使用说明手册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应置于包装箱内。2.1.3乙方应在易损物件的外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以中文标注“此端向上”、“小心第1页共6页轻放”等字样。2.2货物交付2.2.1乙方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8月15日向甲方交付货物。2.2.2乙方负责安排货物的运输,并承担交货前运费和运输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及风险。2.2.3乙方负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甲方要求将本合同项下货物交付给甲方。2.2.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对货物包装外观、数量进行查验、核对。如出现外包装毁损、交付数量不符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协助乙方取得货运损失证明,且甲方有权拒收货物。2.2.5交付地点:灵武市融媒体中心。2.3货物验收甲、乙双方应自货物送达交付地点后3日内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根据乙方提交的装箱单进行共同开箱检验。对于验收中发现货物短缺、损毁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即为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更换补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乙方承担。因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又无函电通知时,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质量损坏做出书面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处理。3.付款3.1乙方的银行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宁夏中科华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解放东街支行开户账号:12000011845683.2乙方开户银行、帐号等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之前至少提前15日,第2页共6页以书面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3.3甲方应分别按下述条款向乙方指定帐户支付其承担的费用额度内的相应合同价款,在满足下述情况且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税务及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如因乙方未及时出具发票致甲方付款滞后,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3.4合同签订后,在物品全部交付给甲方,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的100%,即人民币¥1400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4.货物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4.1本合同货物的质量标准以原厂商在产品说明书中的规定为准,但中国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4.2本合同项下货物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方面均符合技术文件和招投标中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及规格。4.3质量保证期以为甲乙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质量保证期内,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上门保修。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实际费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未及时承担维修责任的,甲方有权采取其他渠道和方式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发生的质量缺陷造成甲方和第三人的财产及人身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上述款项如需甲方承担,甲方可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和保管不善造成的问题,乙方有责任上门予以解决,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负担。5.培训、试运行保障、售后服务及升级5.1乙方须对甲方进行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使用培训,培训内容第3页共6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中标承诺中培训内容。5.2自发货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提供1年/7X24小时的故障服务。5.3现场故障相应时间为:乙方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对甲方货物故障进行处理,现场能够解决的马上解决,如现场不能解决的,乙方应在72小时内解决,如确属不能在72小时解决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时间。5.4质量保证期内,所有货物的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5.5乙方应当指定王淑仪15595570722作为维护服务人员,为甲方的维修服务工作提供配合。6.违约责任6.1乙方延迟交付货物的,自逾期之日起,应向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6.2乙方延迟交付项目验收,自逾期之日起,应向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6.3在服务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对于后续无法使用的,应向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6.4乙方交付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补发缺货或更换,乙方并承担补充或更换的费用。6.5乙方提供的培训和后期售后服务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并应满足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的服务标准。7.技术资料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货物到达甲方前,乙方应将有关货物的技术资料(如货物合格证、操作手册等)无偿且完整的提供给甲方。8合同的解除和变更第4页共6页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解除和无故变更,若因国家设计改变,或设计变更确实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0日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中卫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0.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0.1下列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协议书以及有关、补充文件2.合同附件3.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4.投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5.双方确认的同意进入合同的有关文件.组成文件应互相补充和解释,双方应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10.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完全、及时地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为止。10.3本合同条款及条件的任何更改、补充及改变,将在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形成书面形式。它们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同意,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0.4在事先没得到另一方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1.送达条款本合同中双方填写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送达的通知、告知函等文件以一方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如填写的送达地址错误,导致商业信函、通知和诉讼文书送达未能被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或送达人当场记明情况即为送达,邮寄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5页共6页1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灵武市融媒中心乙方:宁夏中科华远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代表:10乙方代表:王仪联系电话:13639583855联系电话:15595570722日期:20418月日日期:2024年8月1目第6页共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作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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