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2024)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HY2024-ZC-012 )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4〕336179号
二、合同名称 :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HY2024-ZC-012
四、项目名称 :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3号
联 系 方 式 :022-27931375
供应商(乙方):河北申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辛集市方碑东大街0369号
联 系 方 式 :18713196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SNK-HBJK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1.5(万元)
合同金额: 71.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河北申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10048696032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辛集商业城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17984027966
企业办公电话:0311-853909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服务合同.pdf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024年08月01日
编号:HY2024-ZC-012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乙方河北申科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31日1目录一、项目概况二、项目内容三、合同期限3四、合同价款五、付款方式六、技术要求七、甲方权利和义务4八、乙方权利和义务..九、违约责任...4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4十一、争议解决及其他5十二、合同生效7十三、合同附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根据2024年7月8日关于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HY2024-ZC-0122、项目名称:2024-2025年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3、项目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全域二、项目内容本项目是对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辖区范围内所有涉气污染源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承接平台升级、运行及维护,并提供系统平台企业登录端、及手机端APP运维服务,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三、合同期限2024年8月日至2025年7月31日四、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715000(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伍仟元整)。其中:平台技术服务金额为¥3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APP端技术服务金额为¥3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人员服务费金额为¥115000(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上述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运维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就本次委托事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五、付款方式经双方充分协商,本次费用支付方式如下:31、平台服务期共12个月,项目验收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支付时间为准。2、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待完成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后按甲方核定值付至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发票开具内容应符合甲方财务要求,若乙方拒绝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开具的发票抬头为“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六、技术要求具体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天津市以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质量标准。主要如下: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七、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考核等,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依据相关考核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八、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职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规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作业。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的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2、若发生安全、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按照国家、地方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事故上报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处理安全、伤亡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所有监测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若因4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服务到期后,乙方确保甲方平台正常稳定运行,并将运维服务期间所有平台模块及开发成果免费赠与甲方。4、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与中标所示内容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保证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经验,并遵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如出现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情况,乙方可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调换其他具有同等资质的专业工作人员参与;乙方应确保接替人员必须与即将离任的人员有至少3日的并行交接工作期,确保服务工作顺利推进。6、在本项目工作中,乙方对参与工作的相关人员、设备及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如在工作中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及时告知甲方。8、乙方保证监控数据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并对项目服务质量承担瑕疵担保责任。9、乙方保证独立完成本合同下的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工作部分或全部交由第三方完成,且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财产安全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标准及目标要求的,即视为违约。2、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并采取补救措施,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执行。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拒付款项3%违约金。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质量及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55、乙方若提供运维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无法按照要求完成运维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验收与考核要求及评分表在本项目运维服务期限届满并对项目验收结束后,对考核结果在本项目服务费进行相应的扣除。十、合同变更、解除、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变更、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3、在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及投标文件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权利义务及服务承诺等进行项目管理,全部或部分达不到约定的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权利义务及服务承诺等且虽进行整改仍不能达到约定的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权利义务及服务承诺等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将本合同项目主要部分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5、由于乙方过错,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6、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稳定,不恶意聚众闹事,一旦出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7、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处理解除合同纠纷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接管本项目,费用从乙方合同总价中扣除,至纠纷解决或合同到期自行终止。十一、争议解决及其他1、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62、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相关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服务质量责任方承担。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附件附件1具体服务附件2考核评分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河北申科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盖章)ZL授权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授权代表人甲张之清盖章或签合同专用竟开户银行:农行天津杨柳青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辛集商业城支行账号:02020301040024588账号:100486960321日期:2024年7月311日期:2024年7月31日7附件1:具体服务本项目是基于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工况用电监控平台的运维服务,该平台目前部署于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并已实现市级和西青区的联网,其中接入平台的企业约450家3500余套采集终端设备。模块包括数据采集及传输系统技术服务、电量监控与报警平台技术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监控平台技术服务、APP信息推送端技术服务。本项目既包括监测平台(含信息维护)运维,又包括后期模块的开发和对接。一、系统平台服务要求(一)系统平台功能(1)具备企业环保治理设施与对应生产设施关联关系分析及停限产工况下的异常事件报警功能,并根据报警持续时间对报警分成不同级别。能够区分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生产工况(生产/未生产)、限产工况及停产工况,能够正确识别污染治理设施是否闲置、是否落实停限产措施,支持多形式停限产指令录入功能,至少要满足可依据工作时长、用电量、生产线条数三种方式来配置停限产指令。并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实时准确报警并通过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同时可以展示报警的排污单位名称、地址、工艺、设备、报警类型、报警开始时间、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时长等相关报警信息。(2)具备数据的统计、分析、报警提醒功能,可以提供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及治理设施和生产设施的运行状态、用电情况、报警情况的日报、月报、年报查询和下载功能,可以查看报警情况的处理状态,便于管理。(3)可以比较各生产设施和其对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关联参数数据。对用电信息进行同比、环比分析,通过曲线、图表等不同方式直观展示排污单位不同时段电量并进行统计。(4)可对排污单位行业分布进行分析,判断不同行业用电数据变化情况。(5)能对排污单位特殊工况进行标记,包括排污单位停产、设备故障检修、预热、保温、散热等情况。(6)系统具备信号分析能力,支持被监测设备电流、电压波动事件的报告功能。8(7)系统平台支持独立的“环保规则”的录入、自动分析功能。环保规则应支持生产、环保设备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匹配关系,并可设置环保设备的提前开启时间、延时关闭时间,且系统平台可依据配置的规则自动发出报警。(8)系统平台应支持异常报警事件的管理,即支持疑似异常事件的通知、监管人员处理并关闭,以及异常事件的统计等功能。(9)系统平台既能够满足采购人需要,也要兼容其他系统、参量的接入,系统平台兼容windows和Linux两种平台。如后期网信部门要求国产化平台可免费实现平台切换。(10)平台数据需要满足《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平台数据规范》,须与天津市工况用电平台联网。(11)系统支持PC端和手机APP端查看运行状态功能。(二)系统平台模块通过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实现本地存储,实现对各污染源的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运行状态及关联关系进行全天候监控,经过平台自动分析对实时发现企业治污设施异常情况进行分析,由监控平台及APP终端对违规行为开展实时报警推送、历史报警和分析反馈,对各行业异常参量特征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管措施建议。本项至少应包括采集传输系统、电量监控及报警、重污染停限产监控平台系统、监控平台及APP终端推送系统四部分。1、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模块需从现场端采集和存储大量的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数据应用、分析和展示。由于采集的数据量较大,而且后期会不断扩建,数据量会不断增大,达到海量,为了实现优良的采集和存储性能,该系统作为自动监控系统的底层通讯平台,应具备通信建立、数据采集(接收)、数据存储、运行日志。系统应满足以下功能要求:(1)数据接收稳定,不丢数、不错数;(2)必须与天津市工况用电平台联网对接。(3)能容错数据库异常,并在数据库恢复正常时,将数据自检入库;(4)完善的运行日志,可追朔近期每一条数据的原始记录;(5)系统写入速度不低于5000条/秒。(6)可确保7*24小时稳定无故障运行。9(7)可支持多点的数据并发处理,并且可扩展通讯协议。(8)现场端上传到平台的实时数据应至少保存三年。(9)可对监测点缺失的数据进行补采,并对异常数据进行校验与预处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10)能对各地区已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联网情况进行统计。(11)须按照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证网络数据传输的保密性及安全性。2、电量监控及报警模块应包括首页展示、情况总览、实时报警、历史报警、综合分析等功能。首页展示系统应通过GIS地图宏观展现监管企业分布情况、运行情况。系统支持按照区域、行业来对各级监管企业的用电、报警等信息进行环比、排名。支持监管企业数、问题企业数等关键指标动态显示。具备用电量环比分析、报警趋势、按行业/地区企业占比分析等分析展示。系统监管界面以不同颜色代表企业不同生产状态。企业环保设备确认没有按照规则开启,此时系统会发出告警短信,从而提高报警效率。支持监管企业数、问题企业数等关键指标动态显示和统计。具备用电量环比分析、报警趋势、按行业/地区企业占比分析等分析展示统计。情况总览提供以列表的形式显示系统监管企业运行实时状况,显示信息至少包括企业所属区县、企业名称、行业、治污情况、限停情况。治污情况、限停情况需以图标颜色信息直观显示当前是否存在异常。应提供按区域、行业、企业、异常类型等进行查询和筛选的功能。应支持企业详情查看功能,可查看的内容包括企业基础信息及点位安装情况、各类设备的用电信息、报警信息、负荷曲线和工艺流程。实时报警提供实时报警功能,能够实时监控企业生产、治污设施用电情况,实现生产治污设施运行异常、企业减排不利、停限产不到位等情况的实时报警。系统应10直接将分析后的报警结果推送给监管人员。对产生的实时报警,系统提供信息推送、企业申报、报警处理三种处置方式。每种处置含义如下:①信息推送:表示已向企业负责人和监管部门人员发送通知信息。②企业申报:企业可以将报警原因进行申报,上传平台后由监管部门进行处置。③报警处理:监管部门人员可以根据推送信息和企业申报的报警原因对报警进行处理,处理后平台会对相关内容进行记录。应支持报警信息筛选功能。可按报警条数、报警等级、报警类型、行业、地区对实时报警信息进行筛选设置。历史报警应提供对系统所有历史报警信息的查询功能,可查看详细的报警信息。综合分析系统应提供丰富的分析功能,至少应包括报警趋势、企业报警排名、企业分布情况、行业种类分析、报警统计表、用电量环比、同比分析等功能。基础信息管理可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可对现场监测设备进行远程管理,更改配置参数、调整采集频率、设置产污、治污设施与现场监测设备的关联关系等;可对所监测设备工况异常报警阈值和判定规则、算法进行设置。通过对采集的用电数据进行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停电分析等智能化分析,及时发现治污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治污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平台应自动报警,并能通过图表直观表达异常发生情况。支持以手机短信、APP等方式推送至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并可以查询历史异常信息。能自定义统计报表,并导出。113、重污染停限产监控平台系统重污染停限产监控平台系统可实现对全区各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实现对全区各行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和错峰生产措施停限产要求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控,应至少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应急启动、应急报告三部分功能。系统支持多形式的停限产指令,至少满足可依据工作时长、用电量、生产线条数三种方式来配置停限产指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应针对不同年份,不同预警级别,可设置每家监管企业是否参与应急、限产指标、错峰生产时间段等内容。应提供相应的指标查询功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系统中启动不同的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后,系统应按预设的应急指标进行动态实时监控。针对每一次应急任务,系统应提供评估报告自动生成和智能监控功能。智能监控应能够动态监视每家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执行情况。并针对异常情况设定报警值,一旦触发报警值,实时准确报警并通过手机APP、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人员。同时可以展示报警的排污单位名称、地址、工艺、设备、报警类型、报警开始时间、报警结束时间、报警时长等相关报警信息。4、APP信息推送端服务使用人员通过APP随时随地查看排污企业生产设备、治污设施运行情况。执法人员可对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监控点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对每个企业及每个监测点的生产设备、治污设施的用电量、运行情况监控。对于平台智能分析的点位报警情况,及时推送到对应负责人的手机端,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完成报警处理后,可将处理结论或现场检查的数据资料进行上传,以备历史查阅。操作人员能对系统用户账号进行管理,合理分配使用权限,确保监控平台安全。二、运维及数据推送服务(一)运维人员要求12乙方提供平台运维服务,服务期间配备至少2名专职运维、数据值守人员,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等相关的操作证书,提供驻场服务工作,包括:平台数据值守、报送和分析服务、统计企业设备在线率、数据有效率,系统平台软件升级等服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需要及时调整人力安排,满足24小时数据值守要求。(二)平台数据分析及数据推送要求通过系统平台监督各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及时与企业和环保部门人员沟通,按环保部门要求报送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年终总结,以及应急总结等。按照执法部门要求统计企业设备在线率、数据有效率等数据情况。通过大数据,为环境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和建议。对系统服务器运维,系统软件升级,平台定制化开发。运维人员配合执法人员,利用系统执法。并且负责新增企业终端数据对接及匹配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审核新增安装单位选点方案等。保障系统平台长期、稳定、可靠运行,及时对接企业上传数据,快速响应用户在系统操作中遇到的各种业务功能等问题,对用户操作进行指导,及时处理系统的运行故障及应用问题,对应用评价考核、报表整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定期对业务数据进行维护,定期检查服务器CPU、内存以及采集通信信道等系统运行环境。序号服务事项基本要求备注1平台日常运维1.全天候关注系统平台运行状态,异常发生后要与企业进行对话沟通,督促企业改进。2.对当日录入系统的监测终端,要观测7天数据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与企业沟通,需要现场配合的要及时到达现场。3.对已录入的设备,需根据要求运行数据,进行阈值调整,确保报警信息准确有效。4.对已录入的设备进行平台对接。5.应急响应期间24小时值守,确保系统平台运行及各类报警信息推送及反馈。2日常报表报告管理1.每日向环保局报送上一日报警处理详情,内容保括:企业名称、所属区域、处理进度与结果。汇报形式及接收人员:Excel,工况用电相关人员。2.每周向环保部门报送上一周系统运行周报。3.每月向环保部门报送系统上一月运行报告。4.每季度向环保部门报送当季系统运行报告。5.每年向环保部门报送当年度系统运行总结。6.其他总结报告,如应急响应期间,向环保部门报送应急总结等。3系统运维台账管理1.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台账,对异常信息的处理要详实的记录在台账上。2.运维台账作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交接,尤其是未处理问题的交接。3.企业运行维护记录建立与管理。4其它工作1.定期对系统性能进行调优、升级、修改维护技术代码等。2.定期检查采集通信信道等系统运行环境;对数据库、实时库、消息队列及系统运行的各类程序进行健康检查。三、验收及考核按照《天津市涉气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天津市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针对服务期间平台服务、服务质量、档案管理等情况按照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工况用电监控系统项目考核评分表定期考核。考核满分100分,其中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考核结果为优秀,付该合同全款;考核得分94.9-90分的结果为良好,付合同值的90%;考核得分89.9-80分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付该合同值的80%;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并向甲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甲方视整改情况重新进行考核,如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参照合同中违约责任进行追究。本项目运维服务期届满,甲方对项目验收结束后,仍不排除乙方对本项目运维服务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14附件2:考核评分表序号项目类别考核项目具体要求完成情况得分备注1平台服务(30分)平台及移动端软件运行情况(20分)软件平台及APP平台正常运行,运行率达到99%,每低于1%扣1分。中断超过24小时的该项不得分。(非平台本身的故障如外网电力中断、服务器损坏等客观外部原因不计算在内,需提交材料,核实情况后可剔除。)20分2平台服务(30分)平台及软件的更新(5分)确保使用的软件平台及APP及时更新为最新版,未按照客户要求及时更新的该项目不得分。5分3平台服务(30分)信息安全(5分)终端与平台连接方式应按照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要求的连接方式建立终端及平台的连接,并对企业数据进行保密。未采用指定方式、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或泄密事件的该项目不得分。5分4服务质量(60分)人员配置(10分)应确保人员的数量和稳定性,尤其运维团队的主体核心成员在服务期内不能发生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需经客户同意。如人员数量不足或稳定性不够,每缺少或变动一名扣5分。10分5工作纪律(10分)应满足客户要求,如发生工作期间脱岗、离岗、迟到早退、电话远程值守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发现一次扣2分。10分6数据报送响应及时性(20分)设置专人值守平台数据,按时报送数据情况,定期查看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工况用电监测系统联网企业数据联网情况,确保数据传输连续无误。对异常数据及客户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及时响应、及时处置、及时调度。需根据客户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等应急24小时数据值守,并定时报送数据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2分,5次以上该项目不得分。20分7现场情况处置(10分)现场对企业发生的异常情况巡查时,应注意言行及表达方式,做好服务工作。如出现企业投诉问题经调查属于服务单位责任,或协助企业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该项目不得分。如发生因服务质量被企业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查实属于服务单位责任的,发现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10分8结果报告(10分)按照客户要求定期报送各类分析报告,非特殊原因报告推迟1日以上的10分8结果报告(10分)扣1分,扣完为止。10分9档案管理(10分)档案管理(5分)建立一企一档,档案内容需满足客户要求,现场安装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用电信息情况表》、现场勘查报告、环保行业高级工程师专家审核意见、工艺流程、厂区平面图。运维档案包括企业停用或设备拆除备案材料、异常情况说明等材料。对档案及目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一处缺失扣1分。5分10档案管理(10分)记录完整性(5分)定期检查异常情况记录,如发现记录缺失,发现一项扣1分。5分8总分总分总分100分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气工业污染源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平台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