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 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2024)



【初始合同】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LHADL2024000114-A
二、合同名称:(2024-2025)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HADL2024000114
四、项目名称: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城市建设办(城建)(商会大厦)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佳安特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吉华街道三联社区赛格新城 5 号楼 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提供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服务;2.提供小散工程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服务;3.指导小散工程备案服务;4.协助处理大浪街道建筑领域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46000
合同金额:1346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履约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2、履约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辖区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1.(2024-2025)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项目合同(1).pdf

(2024-2025)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乙方:深圳市佳安特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HADL2024000114】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乙方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大浪街道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项目内容:协助开展大浪街道建筑工地技术核查工作服务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346,000.00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第二条服务范围1、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协助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核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建立每个工地检查台账,每月定期汇报辖区工地安全现状分析。2、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职称、资质复印件和车辆证件留档备案;2、30天内完成首次甲方提供的工地台账全面核查,建立初始台账,此后每阶段(1个月为一阶段)编制安全检查报告。3、每周定期开展小散工地抽检,协助各社区建立健全小散工地监管体系,并每周编制检查简报。4、服务期满后提交所有检查资料和工地台账,成果报告等相关资料。第四条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1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提供专业、高效的安全巡查服务:巡查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工地的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细致的巡查;专业能力:乙方需具备专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识别工地上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议。2、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及时报告:在巡查过程中,乙方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整改建议:乙方应根据安全隐患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协助甲方制定整改方案。3、遵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合同义务:乙方应严格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提供安全核查服务;法律法规:乙方在巡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4、其他相关义务:资料管理:乙方应妥善保管与巡查工作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巡查日志、整改通知等,以备查阅和审计。5、不得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经营活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专注于提供安全巡查服务,不得从事与甲方无关的经营活动,以免影响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七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甲方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乙方的责任1、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乙方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5、因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或其他过错、过失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等。2第十一条乙方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2、参加本项目的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乙方服务工具要求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甲方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2、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所需车辆,车辆在上班时间内由甲方统一调配,车辆燃油(充电)、损耗、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罚单、事故责任等由实际使用人与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乙方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乙方参加项日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本项目根据工作量进行阶段考核,由甲方依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对服务事项、服务水平、履约情况、向员工全额支付工资的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第十五条付款方式1、本项目分4次付款:首期款在签订本合同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按规定申请支付,支付金额为¥55.7366万元(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叁佰陆拾陆元整);第二期款在乙方提交阶段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于2025年年初支付,支付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如有违约金等应在结算当期服务费时先予扣除;第三期款在乙方提交阶段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于2025年4月支付,支付金额为¥33.8634万元(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陆佰叁拾肆元整);如有违约金等应在结算当期服务费时先予扣除;尾款在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交提交阶段报告,经采购人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金额为剩余款项,如有违约金等应在结算当期服务费时先予扣除。以上支付金额若因甲方付款走流程导致不能及时发放到乙方账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七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若签订合同后,乙方仍未按规定组建项目团队,或团队成员不能及时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若服务过程中出现问题并经采购人要求书面整改后仍未改正,须承担违约金10000元次。(如超过3次或以上未整改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3、甲方将对乙方进行阶段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因严重违反3相关服务约定,或因乙方对建筑工程安全巡查核查服务不到位造成所提供服务的项目出现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4、乙方服务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的,3日内予以更换人员支付违约金50000元,如被政府机关立案或构成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①有“吃、拿、卡、要”行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违反廉洁从业规定;②工作态度粗暴、野蛮、语言不文明等言行举止,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给建设单位造成恶劣影响;③与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私下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损失;4泄露建设单位内部资料或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5、乙方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用于保障日常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所必须车辆的,视为乙方根本不履行合同,甲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中标人承担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6、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导致承担逾期利息的,应按照本合同签订当日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第十九条按照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是否续期,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四阶段履约评价考核。第二十条其他1、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本项目中标的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如果出现内容冲突的情况,为准的优先顺序为(2)、(1)、(3)。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白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方(盖公章):深圳市龙华风大浪街道办事处乙方(盖公章):深圳市佳安特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T2A地址:大浪街道工业路商会大厦8楼地址:深圳市龙岗吉华街道联社区赛格新城5号楼208电话:0755-29671879电话:0755-28801198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24年7网15日签订地点:大浪街道办事处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工程安全核查服务 建筑工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