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规划信息中心2024)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规划信息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天山区中山路宇创祥科电子产品经销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规划信息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11101000013817833
五、合同编号:11N5643942012024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1.0
6000
6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规划信息中心
联系人:任娟娟
联系电话:18999903516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6439420120242201).pdf

合同编号:11N56439420120242201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规划信息中心服务单位(乙方):天山区中山路宇创祥科电子产品经销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中山路宇创祥科电子产品经销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中山路宇创祥科电子产品经销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中山路宇创祥科电子产品经销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牌:,计价方式:台,服务方式:现场服务,服务周期:日,维保内容:技术支持,设备类型:防火墙交换机调试1次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6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陆仟元整二、结算方式:11、设备维修、维护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2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3、甲方在收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七日内付合同全款金额。三、技术要求:11、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四、甲乙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双方确认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22、如果需要甲方需面乙方提供必要的维修场地和专人配合。3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44、维修维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坏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对其员工安全负责。55、维修所需的设备有乙方自筹或租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迴。五、设备维修调试安装及验收:11、设备维修后,设备的性能,质量达到使用要求及工艺技术要求。22、设备维修完成云乙;方自检,准备实验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六、交货期及保质期:11、交货期:乙方77个工作日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2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受报告之日起66个月。3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期和调试期内出现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33、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可更改。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九、合同生效及其他法院起诉。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进行更换。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能按时更换的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七、违约责任:1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否则终止方支付对方合同总额的5%5%作为违约金。2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八、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本合同一经生效,不可更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支行账号:,账号:08012500000041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