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采购合同公告(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1281566132024203
二、合同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242024CCS00120
四、项目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虹通北路
联系方式:0357-5568000
供应商(乙方):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
联系方式:13869647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0267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对应区域食品、产品抽检工作(对抽样品种进行采样、储运、检验、质量分析、信息上报等)及相关配套服务。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对应区域食品、产品抽检工作(对抽样品种进行采样、储运、检验、质量分析、信息上报等)及相关配套服务。服务时间:采购方限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标准:食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检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2.合同金额(元):20267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洪洞县第三包.pdf
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三包)合同(11N1281566132024203).pdf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同(第三包)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洪洞县虹通北路东侧山东乙方: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项目内容:乙方(承接主体)应依据项目编号:1410242024CCS00120,包号第三包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本次抽检工作中的抽样、检验及结果汇总等工作。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批次数为335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05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工作。1水(三)服务数量:335批次4(四)服务标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1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样品采集过程2严格执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乙方对于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五)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提供服务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方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四、付款方式(一)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大写):贰拾万贰仟陆佰4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的50%作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101337.5元,大写: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伍角整。2.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和数据上传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贰拾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剩余的50%,合计人民币:101337.5元,大写: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伍角整。(二)支付方式:-1-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院校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13458003006账号:802030001421011870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并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完成不低于33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2、质量指标乙方抽样检测程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乙方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保证出具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时效指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2024年12月05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及检验数据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任务。(专项抽检任务有特殊要求-2-的按要求完成)4、成本指标乙方承担样品购置费及检验费。5、满意度指标问题发现率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抽样检验数据退回或修改率不超过所占承担任务的5%。4六、项目验收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内容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和委托书。2.甲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乙方解决抽检中遇到的问题。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抽检费用。4.甲方在协议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到乙方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5.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抽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开展抽检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拒绝。6.甲方有权利就委托任务提出其他合法、合理的要求。(二)乙方责任1.乙方抽样检测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3-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2.乙方应根据抽取样品的性质和检验目的合理贮存、运输样品,避免包装破损及交叉污染;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L3.乙方必须提供专业的采样服务,指定不少于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技术支持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等设施,采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4.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办法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案要求完成抽样检验,交付检验报告,并及时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65.乙方应当对检验样品、数据保密,不得将抽检计划内容告知被抽样单位;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检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乙方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必须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对所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6.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不合格样品的复检工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与原报告结论不符的,由此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应检测费用。7.乙方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要求,详细列出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批次数、生产或经营单位、不合格项目并对不合格项目作出解释。-4-8.乙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应当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立即将问题和有关情况向甲方报告。9.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食品快检结果验证等活动。10.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数据分析、查验、汇总等工作,并根据检测品种和检验情况将定期质量分析报告提交甲方。11.乙方在承担甲方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同一批号的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接受被抽样人和相关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考察交流、捐赠等相关活动。12.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乙方及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保证样品入库、检验时限不超期,保证样品完全提交后不退回,确有问题需要修改的及时报市局、省局修正。抽样时如遇过季产品、市场无法抽取13.乙方所承担的抽样检验任务,样品时可对抽检任务进行适当调整,需经甲方同意14.抽样的品种及检测项目根据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洪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检验时如因实际需要更换或删除检测项目时,需经甲方同意,原则上不得减少检验项次。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5-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正或解除合同,方应当退回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向甲方赔偿项目总价款的20%。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每逾1日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6-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洪洞县仲裁委会员仲裁。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7-(四)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眼猫(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可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洪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1地址:洪洞县虹通北路东侧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300电话:电话:0536-3086112日期:2024年07月22日日期:2024年07月22日-8-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同(第三包)甲方: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洪洞县虹通北路东侧乙方: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二)项目内容:乙方(承接主体)应依据项目编号:1410242024CCS00120,包号第三包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本次抽检工作中的抽样、检验及结果汇总等工作。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批次数为335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05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工作。(三)服务数量:335批次(四)服务标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样品采集过程严格执行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乙方对于不合格样品或问题样品须进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五)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提供服务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四、付款方式(一)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大写):贰拾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的50%作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101337.5元,大写: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伍角整。2.乙方完成所有抽检任务和数据上传工作,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贰拾万贰仟陆佰柒拾伍元整(¥202675.00元)剩余的50%,合计人民币:101337.5元,大写:壹拾万壹仟叁佰叁拾柒元伍角整。(二)支付方式:-1-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院校支行开户银行行号:313458003006账号:802030001421011870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并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完成不低于33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2、质量指标乙方抽样检测程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采集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乙方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保证出具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时效指标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2024年12月05日前完成抽样检验及检验数据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任务。(专项抽检任务有特殊要求的-2-按要求完成)4、成本指标乙方承担样品购置费及检验费。5、满意度指标问题发现率不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抽样检验数据退回或修改率不超过所占承担任务的5%。六、项目验收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内容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附相关证据资料,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表和委托书。2.甲方应在职责范围内协助乙方解决抽检中遇到的问题。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抽检费用。4.甲方在协议期间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到乙方检测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5.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抽检,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开展抽检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和拒绝。6.甲方有权利就委托任务提出其他合法、合理的要求。(二)乙方责任1.乙方抽样检测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3-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中有关食品抽检的规定。2.乙方应根据抽取样品的性质和检验目的合理贮存、运输样品,避免包装破损及交叉污染;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3.乙方必须提供专业的采样服务,指定不少于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样品采集技术支持工作,提供现场采样工具等设施,采样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4.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办法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方案要求完成抽样检验,交付检验报告,并及时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5.乙方应当对检验样品、数据保密,不得将抽检计划内容告知被抽样单位;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检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乙方不得伪造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必须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否则对所产生的后果负法律责任。6.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做好不合格样品的复检工作。当事人对检验报告提出复检,经复检机构检验与原报告结论不符的,由此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应检测费用。7.乙方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要求,详细列出抽检不合格样品的批次数、生产或经营单位、不合格项目并对不合格项目作出解释。-4-8.乙方在检验过程中发现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应当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立即将问题和有关情况向甲方报告。9.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食品快检结果验证等活动。10.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数据分析、查验、汇总等工作,并根据检测品种和检验情况将定期质量分析报告提交甲方。11.乙方在承担甲方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同一批号的同类产品的委托检验;不得接受被抽样人和相关企业的宴请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邀请参加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公正性的考察交流、捐赠等相关活动。12.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乙方及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真实、客观、准确填报抽检监测数据,保证样品入库、检验时限不超期,保证样品完全提交后不退回,确有问题需要修改的及时报市局、省局修正。13.乙方所承担的抽样检验任务,抽样时如遇过季产品、市场无法抽取样品时可对抽检任务进行适当调整,需经甲方同意。14.抽样的品种及检测项目根据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洪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检验时如因实际需要更换或删除检测项目时,需经甲方同意,原则上不得减少检验项次。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5-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当退回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向甲方赔偿项目总价款的20%。2.乙方逾期完成工作任务,每逾1日乙方应当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6-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洪洞县仲裁委会员仲裁。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7-(四)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均具同等效力。(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六)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洪洞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英格尔检测认证(山东)有限公司地址:洪洞县虹通北路东侧,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北海社区胜利东街88号(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内)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0536-3086112日期:2024年07月22日,日期:2024年07月22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