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



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600202400153001
招标项目名称:
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400153001003
标段名称:
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三标段

招标人:
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云南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148.879278
中标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总监:
陈鑫

合同公示日期:
2024-08-01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鲁甸县大水塘至白坭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三标段施工合同.pdf
2024-08-01 09:51:38

段建设单位: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名称: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且三标施工号21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三标段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且三标段建设单位: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云南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合同签定地点: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合同签定日期: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二且甲方: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云南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任务,经县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最终确定云南策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工程项目三标段。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特制定合同条款如下:一、施工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种植雪松(1)279.77株,塔柏97.97株,金桂8.08株,竹柳670.64株,紫薇7.07株,雪松(6)297.95株,雪松(3)202株,金桂(1)148.47株,石楠12.12株,大叶女贞114.13株,小叶女贞柱106.05株,红叶红梅6.06株,金森女贞球41.41株,中华常青藤26214.36株,金竹312株,麦冬草4155.84株。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鲁甸县大水塘至白坭沟主干道: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二、种植规格表6-5,苗木规格表序号名称,规格,类型1,雪松1雪松1,D:1.5-2.3cm,H:1.5-2m,P:0.3-0.5m2,塔柏,H:1.3-1.5m,P:0.3-0.5m3,金桂2,D:9-10cm,H:2.5-3m,P:2.1-2.5mD:8-9,截杆:2.2-2.54,竹柳5,紫薇,D:8-9cm,H:2-2.2m,P:1.8-2.2m6雪松6,D:14-16,H:7-8m,P:2.5-3m7,雪松3,D:雪松3,D:6-8cm,H:3.5-4.5,P:2.3-2.88金桂1,H:1.3-1.5m,P:0.3-0.5m9,石楠,D:5-6cm,H:2.1-2.3m,P:0.4-0.5m10大叶女贞,P:1.2-1.8m大叶女贞,D:4-5cm,H:2.5-3.5m,P:1.2-1.8mD:2-3cm,H:0.6-0.7m,P:0.8-1m11小女叶贞柱12细叶红梅,D:细叶红梅,D:15-18cm,H:3-4m,P2.5-3m13金森女贞球,D:2-3cm,H:1.2-1.5m,P:0.8-1m14中华常春藤D:0.3-0.5cm,H:0.1-0.15m,15金竹丛生:W3枝H:4-5m16麦冬草三、施工起止时间鲁甸县大水塘至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起止时间: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2024年12月。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四、工程质量要求与验收按照2023年《鲁甸县大水塘只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实施方案》和本合同签订的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按期供货;苗木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根系完整、苗木校条及苗主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乙方小生家店A提供的全部苗木必须具备三证一签;容器苗要求土球完好无损,不脱:同专九水,无损坏折断。G0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施工程序,按整地规格先整地、后移U栽。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的监督,对质量不合格的要按技术人员的要求及时整改,工程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后,乙方应即时组织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申请甲方初收,甲方初收时乙方必须抽调项目具体实施人员参与;初验合格后供相关部门检查验收。五、合同价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肆拾捌万捌仟柒佰玖拾贰元柒角捌分(人民币),¥1488792.78元付款方式:按项目采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付,即:乙方在组织施工队进行施工15天后,甲方拔付乙方项目启动资金签约合同总价的330%;通过甲方核实数量面积完成率进度达80%以上,拔付乙方项目进度资金签约合同总价的30%(在拨进度资金的同时要附签约合同总价10%的质量保证金单据);通过甲方核实数量面积完成率达100%,拔付乙方项目进度资金签约合同总价的30%,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后拔付乙方签约合同总价的10%和退回项目质量保证金。六、甲方职责1.提供《鲁甸县大水塘只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实施方案》一本给乙方,并负责给乙方解释;2.负责造林规格、技术、质量等指导和监督工作;3.负责县级造林成效自检自查工作;4.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按期付清乙方造林费。七、乙方职责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鲁甸县大水塘只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实施方案》中造林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不能改变造林树种,且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造林技术要求(不可抗击的自然灾害除外);必须保证无森林火灾、人畜践踏等情况发生,如发生必须及时整改且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造林施工任务;3.乙方必须施工过程的相关图像资料;4.施工时要做好统一的指挥及管理工作,对于施工作业质量不符合《鲁甸县大水塘只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实施方案》造林要求及本合同条款要求的必须及时整改且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鲁甸县大水塘只白泥沟绿化提升项目三标段实施方案》造林要求及本合同条款要求完成造林任务,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6.乙方必须按照涉农整合要求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甲方。八、施工安全责任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所处环境位置,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主要采取以下文明施工措施:(1)在工程开工的同时,由项目负责人直接领导、并亲自主抓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工程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2)在制定安全、质量管理文件时,一并考虑文明施工的要求,将文明的精神融汇于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中去。(3)在施工前教育施工人员严禁将火源带入施工林区内,做到遵纪守法、爱护环境、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尽量不影响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施工生产,与当地群众相互尊重。(4)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相互干扰。(5)各施工生产活动严格按照有关的规程规范作业,杜绝野蛮施工和盲目施工。重要施工场地应设有操作规程、值班制度和安全标志(6)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佩戴证明其身份的标识牌子,标识牌应标明姓名、头衔、身份编号。(7)施工过程中,进入造林地块的作业人员必须听从跟班作业的技术人员指挥,以保证安全生产,同时施工过程中,乙方全权负责安全生产,对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5九、违约责任1.甲方若不按约定条款履行职责,乙方有权申请有关部门向甲方索要总施工费用和千分之二的违约金;2.乙方若不按约定条款履行职责或中途退出,甲方有权扣取乙方总施工费用和索要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职责后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州甲方单位: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单位:云南策诚建设工程1有限公司动到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鲁甸县支行营业室开户银行: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城分社账号:24039701040007864账号:7400026622270012签订地点:鲁甸县林业和草原局签订时间:2024年4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