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采购合同公告(慈利县自然资源局2024)
慈利县自然资源局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8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慈财采计[2024]C040-1
采购人(全称):慈利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哲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2024]C040
3、项目内容: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郑华兵
6、联系电话:0744322264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89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1月26日,完成日期:2025年07月25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地点:慈利县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慈利县自然资源局
验收方式:专家野外验收,勘查报告评审备案
验收标准:通过评审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7-2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26日
合同订立地点:慈利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洪平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楚骏
委托代理人:曾俊
电 话:3222644
电 话:187074809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汇金路877号嘉华智谷产业园第Q1、A2、A3幢14层1414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帐 号:800244956808012
附件下载:
老屋边合同(1).pdf
矿山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委托方(甲方)慈利县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湖南哲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签订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甲方为查清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矿产资源,委托乙方承担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工作,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和工作内容(一)项目名称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项目。(二)项目性质县级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三)工作内容按照经评审通过的《湖南省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设计书》开展勘查工作并提交《湖南省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报告》二、工作地点及期限1、工作地点位于慈利县广福桥镇双云村。2、工作期限:合同签订且预付款到账后120天内。三、双方责任和权力(一)甲方责任1.负责不定期向该项目派出项目负责人员,按照该项目设计及规范要求对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项目负责。2.甲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员负责对该项目所有完成工作量进行验收认定,参与所有勘查貭量的检查、验收。3.依据甲方的项目负责人员的签字及主管部门验收意见,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二)甲方权利甲方可根据勘查工程中的找矿情况,及时调整勘查方案和勘查工作量。(三)乙方责任1.严格遵守地质工作规律,按照《湖南省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设计书》确定的工作顺序循序渐进开展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经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湖南省慈利县广福桥镇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报告》,对报告成果负责。协调及临时用地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根据项目情况组建勘查项目组并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实际参加勘查工作和勘查报告的编写及成果审查汇报,按时参加各级、各层次检查、稽查、审计和验收工作汇报。3.对勘查区内的所有地质成果(勘查报告及所有原始资料)保密。4.全面接受甲方的项目质量进度检查。定期、不定期向业主报告勘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按时报送月、季、年报,每个钻孔开孔、终孔及样品化验结果等情况,其他对预期成果、工作质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5.乙方勘查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及时在勘查过程中进行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补记。应认真保存好各种地质样本,对岩芯样品应封存保管,以备甲方核查。6.负责接待自然资源部门的检查、验收,以及各项资料的评审及费用。7.钻探工程和槽探工程如果需要变更设计,乙方需与甲方协商,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四)乙方权利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合同款项。四、费用及付款方式1.勘查费用:合同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元整(¥1890000.00元,含税)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天内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元整(¥567000.00元),项目野外验收通过后付合同总额30%进度款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元整(¥567000.00元),勘查报告经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备案后,付合同总额40%尾款人民币柒拾伍万陆仟元整(¥756000.00元)户名:湖南哲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税号:91430111MA4LRAD27Q银行账号:800244956808012五、违约责任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切实覆行合同中的义务,且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或终止时,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变更或终止。如一方违约或单方面变更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对方按预算总费用的20%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调解决。2.由于甲方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技术工作返工、停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2作量及工时签证确认后支付费用,技术报告编制周期顺延。3.由于乙方技术报告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而造成返工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继续完善。4.由于非甲方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没有按期履行合同,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赔偿已支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六、违约责任”第1条之约定。5.由于甲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没有按期履行合同,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赔偿已付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条款不适用于本合同“六、违约责任”第1条之约定。6.双方应当做好技术成果保密工作,如有泄密,根据造成对方损失的大小,履约方有权追究泄密方法律责任。六、安全生产条款1.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所承担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若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工作,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的监督管理。七、其他1.甲乙乙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2.甲乙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有争议,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起诉。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慈利县自然资源局(盏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楚蒙:开471”乙方:湖南哲凯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日期:24年7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屋边饰面用砂岩矿勘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