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质净化厂委托运营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排水管理处2024)



【初始合同】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委托运营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T_SZCG2024000724-A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委托运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CG2024000724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委托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供应商(乙方):深圳市观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观光路1138号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委托运营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负责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的日常运营,其设计处理规模为25万吨/天。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9865741.91
合同金额:119865741.91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为一年;地点为深圳市龙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委托运营项目合同.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净化厂委托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