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1217362024601
二、合同名称: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9022024CCS00056
四、项目名称: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七一南路6号
联系方式:18603509873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长征街道和平西街与建设路交叉路西南角国信大厦1幢-1层01单元001等18套
联系方式:188035061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1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服务要求:满足甲方要求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服务标准:满足甲方要求
2.合同金额(元):41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合同(11N4071217362024601).pdf
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4071217362024601采购合同A需方: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母地址供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开户K供方在2024年7月21日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1409022024CCS00056的析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中中标。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供方向需方提供如下服务内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服务质量目标必须与响应文件中完全一致)。1.服务地点和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完善忻府区居民保障体系,帮助解决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减轻居民个人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规定,结合忻府区实际,制订本方案。(1)参保对象截止投保时,忻府区在籍残疾人,人数10794人(2)保障范围保障范围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自然疾病和工伤保险规定赔付范围以外(不含按政策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事业等单位职工工伤),遭受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自然疾病导致的身故以及当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本方案规定由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向参保人负责赔付的意外伤害保险2.服务具体内容和标准(1)项目名称:忻府区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日.(2)项目概况:为忻府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人身意外保险项目,具体保障的险种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新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行:工号:05(3)项目内容:购买忻府区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4)金额:419000.00元/年(人数10794人)(5)保障标准:序号分项名称理赔金额理赔内容1意外身故保险金保额35000元,意外身故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井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的,我公司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35000元,同时我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2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额35000元,按照行业人身标准一至十级残疾比例赔付。被保险人因道受意外伤害事故,井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我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井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保险金额35000元起步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伤残等级分为1-10个等级,不同等级赔付的比例不同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赔付100°保额:二级伤残赔付90%保额:三级伤残赔付80°保额:四级伤残赔付70%保额:五级伤残赔付60保额:六级伤残赔付50°保额:七级伤残赔付40°保额:八级伤残赔付30保额:九级伤残赔付20%保额:十级伤残赔付10%保额。3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额6000元。因意外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有医保,免赔额100元,90%赔付:无医保,免赔额100元,80%赔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我公司认可的医院(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门急诊或晋通病房住院进行治疗,对每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产生的合理且必需费用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费用限额6000元以内,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4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50元日.单次不超过90天,年内不超过180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公司从被保险人每次入住医院当天开始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最低津贴50元日,单次不超过90天,年内不超过180天),即普通病房住院日津贴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5疾病身故保险金疾病身故给付1000元。疾病身故给付1000元。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保监发【2014】6号国家金融行业标准编号JR/T0083-2013的评定结果和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进行赔付。M(6)保障期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玖仟元整(小写):419000元南好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商1204三、款项支付:0:合同财政直接支付010四、服务及承诺供方就本次交付的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供方为意外保险承保服务的开展,包括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服务具体内容的确定等,将完全根据需方对本项目工作的统筹安排来进行。在此基础上,供方全面响应需方要求,最大限度的提升服务标准、优化流程,提供最优、最完善的服务方案。(1)承保服务流程针对该项目供方将执行严谨的承保服务流程,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充分提高承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承保过程中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①签订合同供方将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签订合同并确保后续严格执行。②完成投保合同签署完毕之后,供方将尽快完成投保手续,针对项目在承保方面开通参保人员VIP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优先服务,简化操作流程,确保参保人员享受优质快捷的贵宾服务待遇。供方将在保险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员收集承保资料,并于接到承保资料并收取保险费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保单。待保单出具完毕,供方按照要求安排专员送达保单。(2)建立档案针对本项目,在投保完成之后,供方将建立完善的承保档案管理制度并确保彻底贯彻和执行。承保档案的管理制度包括:对需方向供方提交的所有承保资料,供方妥善保管,以便查验。供方按照时间顺序建立完善的承保档案,包括:合同文本、保险单/批单、收支票据等相关资料方便贵局进行随时调阅。与及时与需方核对承保文件的相关文档数据,并共同整理编辑相关档案。忻州1对相关资料独立保存、并建立完整的查、借阅制度,授权管理并承担保密义8090;40务。专用9304(3)业务宣传接到承办通知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对接,对管理人员和职工使用微信(易企秀),员工服务手册,召开宣讲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主要包含项目简介、综合保障方案、售后理赔须知、保险公司联系方式、常见问题答疑等。五、服务时限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2.服务地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公司各网点3.服务联络人:李竹平4.联系方式:18803506138六、验收约定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需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提供工作场地以及其他必要的便利条件,协助供方完成服务内容:2.服务后及时进行验收工作:3.验收通过后及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要求按时完成全部的服务内容:2.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的实际需求:3.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合同承诺的售后服务:4.承担擅自修改或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九、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需方向供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或不能完成服务时,供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用于补偿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保留追究供方其他责任的权利。3.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规范或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验收,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的,视为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按照违约责任第2条执行。1i九量4.因供方原因导致逾期完成服务时,每逾1日乙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131000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维续履行合同,并按照违约责童168任第2条执行。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两份,供方一份,其它相关部门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需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供应商所作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花:马建云法人代装:赵培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是人:地址:山西忻州市忻府区新建地址:百省折市作长街路街道七一南路6号道和平西街与建设女南角国E-信大厦1幢-1层品6018套日期:2024年7月日日期:2024年7月日MiNSDTaB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