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叶面阻控剂及喷洒采购合同公告(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2024)
[吉购2024F001194241]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一、合同编号:
吉购2024F001194241
二、合同名称:
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三、项目编号:
吉购2024F001194241
四、项目名称:
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永丰县石马镇
联系方式:18296664300
供应商(乙方):江西智讯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和气路西侧新桥农民安置房2号地块20号楼1-402室
联系方式:138795953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永丰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
-
1
510000.0
合同金额:51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 12 月30日前完成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并交付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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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果交付及验收1、验收要求:按照江西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率评价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验收,并聘请第三方单位(省级业务部门认可)代表甲方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技术评价,出具效果评价报告,经竣工结算审计后,邀请省、市技术专家及财务、审计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指标如下:项目区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区域内农产品质量达标率达到93%以上:且治理区域水稻单位产量(折算后)与当季同等条件下周边非治理区相比,实施区域作物产量减产率低于10%,且项目所使用投入品不能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2、乙方应提供整个安全利用过程中的到货、撒施记录、票据、佐证照片、视频及按省市要求的台账等资料给甲方。(三)其他要求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执行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要求,相关内容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2、乙方针对项目所投入的物料均为合格产品,严禁使用散装无厂名厂址等明细的产品。乙方所投任何产品都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检,抽样时甲、乙双方必需有代表在场,双方签字确认后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3、乙方到货及投料作业时需有乡镇、村至少一方在场,核对物料数量和核实作业过程及面积,现场签字确认,确保不偷工减料。4、本项目服务期内,因各项指标检测不达标的,乙方应负责整改至4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吉购2024F001194241项目名称: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单位: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中标单位:江西智讯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月15日附件: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服务量清单序号物资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备注1土壤钝化产品及撒施土壤钝化产品为土壤调理剂,土壤调理剂剂型要求:粉剂,主要技术指标:Ca0≥20%,Si02≥4%,pl值≥8.0,适用于酸性土壤,需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通用名是土壤调理剂(以登记证上标注的为准),重金属含量符合GB15618-2018的限量要求:土壤调理剂用量为200kg/亩。1580亩中林村中晚稻种植面积2有机肥产品及撒施拟选择水分含量≤30%:总养分含量≥4%;有机质含量≥30%有机肥用量为150kg/亩406亩济民村中稻种植面积3叶面阻控剂及喷洒叶面阻控剂剂型要求:水剂,主要技术指标:Si≥100g/L,pH值28,水不溶物≤50g/L,适用作物须包含水稻,产品必须含有锌元素,需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通用名称为中量元素肥料(以上以登记证上标注的为准),重金属含量符合GB15618-2018的限量要求,产品的降镉效果不低于40%,早中晚稻各喷施一次,每亩用量200ml。5133亩石马镇早中晚稻种植面积4水分管理开展水分调控主要是在水稻的分蘖期足苗后推迟7天再晒田,晒田复水后至收获期前10天保持淹水,淹水方法可采取在农田排水口垫土,淹水深度3-5cm,期间不能晒田缺水。1926亩梅田村、院前村、济民村、上升村早中稻晚稻面积5台帐建设建立符合上级部门要求的台账1套全过程台账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其它由相关部门备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江西智讯商贸有限公司代表人部代表人电话:电话:173796593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采购人: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供应商:江西智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项目编号:吉购2024F001194241)中所需服务,经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确定江西智讯商贸有限公司为中标方。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及金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项)单价(元)合同金额(元)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通过实施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完成4328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确保实施区域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1510000510000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合同单价分为各技术措施单价,各技术措施单价在结算时以财政评审单价为准。因本项目实施的耕地种植面积为计划种植面积,合同总价款为计划总价款,最终结算以实际服务面积按财政评审单价计算,详细的服务量清单见附件。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技术实施到田的货物、运输、装卸、作业施工、保险、税费、管理、财务等费用。二、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提供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及与项目相关基础资料。检测达标:重新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四、合同款的计算及支付1、合同结算总款为中标价减去第三方审计审减金额。2、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3、付款方式:本项目所有治理措施完工后付总合同价款的70%: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最终验收合格后余款30%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利息)。4、付款时乙方需凭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五、违约责任1、因所供产品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与耕地质量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2、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措施不到位等情况。根据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六、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配合,协调乡镇以及各村委的工作,促使整个项目工作顺利进行。3、对整个项目实施及服务过程进行监管,发现问题监管乙方及时整改到位。4、在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和验收资料后,负责协调组织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上级相关部门项目实施要求和永丰县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中石马镇实施内容实施,该项目实施后要100%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按照要求通过2024年度该项目的各项考评考核。如果项目实施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照项目招标实施方案实施,需要改变实施方案的要求而实施,必须经甲方同意认定改变的实施方案要求再实施。2、履行好售后服务职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任务。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投入品送检工作。5、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项目实施的台账建设。三、项目要求(一)工期要求乙方应在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并交付验收,各项具体措施的实施时间按实施方案或水稻生长规律要求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叶面阻控剂及喷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