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采购合同公告(罗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
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5381MB2D266012407101950
项目业主: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服务机构:
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5381MB2D266012407101950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进行工程设计。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建设规模2200亩(其中补建面积1010亩),财政投资约660万元。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pdf
罗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4-08-02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工程地点:罗定市黎少镇合同编号:华禹-2024-设计-甲方:罗定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年7月30日#idc error#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合同甲方:罗定市农业农村局乙方: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业甲方委托乙方承担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的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罗定市黎少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条例》。一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工作依据的2.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1.1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各类基础资料。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2.2.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条例以及省、市和项目所在地方关于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2.2.2在设计过程中,如果2.2.1款更改了新的规程、规范及文件,则乙方应采用新颁布的规程、规范及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工作。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及其附件13.2补充协议3.3双方约定的其他有效文件。第四条项目名称、规模及工作内容4.1项目名称: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4.2项目规模:建设规模2200亩(其中补建面积1010亩),财政投资约660万元4.3工作内容:完成设计全阶段技术文件及图纸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各类基础资料。第六条工期及成果。6.1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含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工程投资概算书、工程量计算书等附件。印刷文件8份,电子文档文件1份;6.2乙方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8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图、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图预算书。印刷文件8份,电子文档文件1份。第七条费用本项目设计费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本工程设计费按财政预算审核审定工程造价的3.5%进行计算后再下浮1%。第八条支付方式8.1乙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及财政预算审核完成后30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设计费。注: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具体付款方式及未尽事宜根据项目实施过程当中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29.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设计。J9.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双方协商解除;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无法支付设计费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9.2.3乙方按有关标准和要求提交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在施工期间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云浮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两份。12.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本技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地址:罗定市罗城大岗东路54号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期湖塘路5号水云居办公楼8楼电话:电话:0752-7193839传真:传真:0752-7193810邮编:邮编:51600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云山路支行账号:账号:2008026919100000709甲方:罗定市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技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本地址:罗定市罗城大岗东路54号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期湖塘路5号水云居办公楼8楼电话:电话:0752-7193839传真:传真:0752-7193810邮编:邮编:51600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惠州云山路支行账号:账号:20080269191000007092024年7月30日产4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Y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YF2407200909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受罗定市农业农村局委托,2025年度云浮市罗定市黎少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工程设计(采购项目编码:445381MB2D266012407101950),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罗定市农业农村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罗定市农业农村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罗定市政府采购招标办公室2024年07月20日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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