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机采购合同公告(宁县中医医院2024)
宁县中医医院宁县中医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NXZC2023-007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607006JH621026003
项目名称:
宁县中医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
采购人:
宁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
甘肃中昇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6-23
供应商:
甘肃省义科超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宁县中医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6-23
合同总金额:
48.8(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否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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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甲方:宁县中医医院乙方:甘肃义科超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宁县中医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NXZC2023-007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麻醉机采购项目(NXZC2023-0071)二、货物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麻醉机谊安AG50麻醉机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台1488000.00488000.0023三、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肆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488000.00元。2.合同总额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四、验收标准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2.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的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1-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8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全面的设备现场技术指导及服务。—2—八、安装、调试与培训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5%,剩余5%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试运行七、资金支付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包装查验。30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双方代表必须进行现场五、供货时间、质量检测结果在正常检测范围内。功能齐全,技术指标及提供的服务与合同、国家强制验收规范及谈判响应7.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标的安装、调试正常,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6.更换的货物必须以同样型号的货物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否则甲方将5日内无条件完成更换。关文件)齐全,现场查验过程中,如发现投标货物有变形及技术指标不符等质量问题,原产地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包装应完好无损,数量及配置与谈判响应文件一致,文档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进。内及时作出修补;对于供货过程中货物损坏严重,造日成安全隐患的,成交供应商54.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供货,对供货过程中造成的轻微损坏,由成交供应商2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③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要求;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技术指标及各项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2.质保期内,如货物非人为因素出现损坏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30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3.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2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7日内损坏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整件更换。十、经济责任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方承担。6196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5%累计,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如乙方所提供主要货物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保金之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4.乙方承担交货验收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3-十二、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诉讼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RA/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十六、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2.如一方地址、电话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柒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i甲方:宁县中医医院,乙方:甘肃省义科超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宁县马坪社区宁州大道7号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京大道颐和家园东一排7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账号:2709071909200026048账号:10457979706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县支行,行-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麻醉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