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6-SZSD-C2024-0027001
二、合同名称: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6-SZSD-C2024-0027
四、项目名称: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5号
联系方式:17712638868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吴衙场33号
联系方式:13914092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施工清单
联系方式:13914092678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27000.00元
合同金额:142.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2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2 14: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陈斯曼联系电话:0512-6522132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5号乙方: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蔡慎行联系电话:13914092678地址:苏州吴衙场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承诺函中包含的所有工程。二、合同工期年8月S日(具体由发包人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年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第1页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柒仟元整(¥1427000.00元):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格,包含了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本工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按预算价中的单价下浮之后执行。【成交下浮率=(预算价一成交价)/[预算价一暂列金额×(1十规费费率)×(1十税率)一专业工程暂估价×(1十规费费率)×(1十税率)一材料暂估价(包括甲供材料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1十规费费率)×(1+税率)】,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价为准。3.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及时限:项目竣工验收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最多付至合同价(不含未实施工程量)的60%,审计完成可付至审定金额的90%。项目移交给设施使用或维护单位并在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责任期维修保养义务履行日完成,且完成竣工决算的,可付清尾款。4.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钱包开户银行: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钱包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字人民币账号(数币钱包ID):0052282756336021或:账户开户银行: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称:民生银行苏州新区支行账户账号:260201417000763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的需要,本合同中约定的收款账号可作变更,变更后的账号为甲方付款时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资金提供方指定的回款账户,甲方支付至该账号的款项,亦视为已向乙方履行完毕支付义务。甲方同时应与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的乙方签订变更账号的补充协议或由乙方提供账号的变更申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陆晓佳(证书号:苏232131420295)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第2页(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0转包及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分包、转包的一般约定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有此情况作违约处理,违约金为转包或分包项目的造价金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所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44年8月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苏州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备案部门与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12320506467004099W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8137812464E第3页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5号地址:苏州吴衙场33号邮政编码:215000邮政编码:215000法定代表人:施斌法定代表人:陈于蓝委托代理人:陈斯曼委托代理人:蔡慎行电话:0512-65221322电话:1391409267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4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成交通知书、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具有相应权限的管理人员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1.4标准和规范第5页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有):(7)磋商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o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各类资料,并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措施等各类资料及相关附件为合同签订二日内:工程月报及下月计划每月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3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第6页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施工范围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除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等工作由发包人在开工前完成,其余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图纸。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最终价格以审计为准,总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本工程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第7页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口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等。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书面正式验收申请并提供竣工图纸、文字资料和工程照片。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0(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必须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以及己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因承包人未履行设置以上照明、围栏等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②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③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如人为破坏,第8页必须赔偿一切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可能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协调:禁止向河道和绿地倾倒或排放建筑、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陆晓佳: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13142029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2021)1001301:联系电话:1391409267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关于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在同一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另一合同的项目经理,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项目经理部,派出原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常驻现场组织施工管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带班时间每周2不得少于5天,工地例会必须参加,施工期间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履职)。如果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缺勤,每天按人民币2000元扣减工程款。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一个月以上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除对乙方处以违约金外,同时甲方将上报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以5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期限内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第9页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期限内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书面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转包3.5.1分包和转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和转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有此情况作违约处理,违约金为转包或分包项目的造价金额,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所有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第10页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无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I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第18页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上(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o(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③凡因乙方责任,经验收达不到质量合格要求,必须返工到合格并承担因返工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④逾期竣工。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逾期竣工的,按照合同总价千分之三/天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当予以补足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因承包人过错,产生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者导致发包人被相关部门、领导问责的。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第19页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包括建设工程、发包人自有人员、第三人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负责代为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合同价虫。0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9.争议解决19.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L0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20页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范围内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其他保修期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第21页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果方):“(公章)承包人(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6000刀日期:年月(签字)(签字206000刀日期:年月日期:年月E第22页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工程项目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发包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乙方):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吴中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并要求乙方购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23页(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吴中区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吴中区纪检监察部门将建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补充条款:(一)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庆典、验收等形式发放纪念品或大肆宴请;(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身份参加乙方组织、承担费用的外出会议、考察等旅游性质的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工地长期搭伙、住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违约、罚款等名目要求乙方向自己或指定的他人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确属违约的乙方应向甲方财务部门的专用账户转账支付,或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五)甲方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领导直接举报。第六条本合同书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发包人(甲方):(公)承包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技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期:年月日发包人(甲方):(公)承包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技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期:年月日第24页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中心城区建设管理中心承包人(乙方):苏州市四建沧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双方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冬青路中转站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乙方应对承揽本工程所提供的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有关资料真实性负责。第三条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指定本工程项目经理为现场负责人:并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3、甲方指派本工程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财产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3、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第25页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岗位证上岗。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交给甲方备查。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9、施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10、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1、按部颁JGJ59-99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2、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单位签发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地整改。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14、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17、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甲方将取消其分包商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第六条施工安全违约金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法律责任外,如因此给甲方增加额外工作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工程款3%以内的金额作为安全违约金。第七条其他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自工程开工至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养护期满有发包人发给保修终止证书后失效。第26页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发包人(甲方):(公章)承包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现人15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1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现人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第2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