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加工厂采购合同公告(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19-A

二、合同名称: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北冶镇中药材加工厂项目(施工)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19

四、项目名称: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北冶镇中药材加工厂项目(施工)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北冶镇柿树岭社区中心大道55号

联系人:丁小江

联系方式:13592015628

2.供应商(乙方):河南金九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微型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街道千符路阳光苑4排9号

联系人:王凯凯

联系方式:1321364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635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60日历天,地点:北冶镇骆岭村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工程
厂房、基础设施等
60日历天
代晓丽
豫24121229008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2024年新安县北冶镇中药材加工厂项目合同.pdf

#idc error#i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方):新安县北冶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河南金九建设有限公司发包方需建设的2024年新安县北冶镇中药材加工厂项目由承包方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新安县北冶镇中药材加工厂项目(施工)项目2、建设地点:新安县北冶镇3、工程内容: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4、工程质量为:合格过程15、保修期限为一年,自乙方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二、承保范围按发包方提交的施工图纸、说明和图纸会审交底记录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三、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1、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过程质量、包安全等。2、承包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叁万伍仟元整(小写:3635000.00元)。最终以新安县财政局财政评审决算价格作为甲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四、工期1、本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60天。月26日。如遇2、开工日期24年)月22日,竣工日期22年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况下,工期顺延。五、双方责任1、发包方:(1)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2)监督承包方工程进度及质量。2、承包方;((1)为预防和解决我县建筑领域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建筑领域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不得拖欠。(2)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3)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5)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6)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7)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安排施工技术人员、机械、场地等,项目经济及技术人员必须在施工期间驻守工地现场。4(8)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发包方及监理人员的指示,不得随意施工。(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劳动(劳务)争议、各项规费等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怠于履行有关义务,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甲方将事件处置后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随时可向乙方行使追偿权,也可以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六、工程质量和验收1、工程施工和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交底纪要、设计更I改通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工程质量标准应为合格工程。3、工程建设中由发包方代表和承包方共同检查验收,竣工后以质检部门验评为准。七、工程款支付结算方法1、根据工程进度,甲乙双方协商付款。2、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3、本工程结算方式:中标价+变更签证。八、其他1、施工场地:承包人员、设备及安全,一律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应及时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对各方人员、设备及工程进行防护。因防护不力,而引发的承包人员、设备等安全事故和给第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一律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概不负责。2、本合同工程,承包方不得转包。某些专业工程如需分包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向发包方及有关单位报送分包合同。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T同等法律效力。4、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按(GF-2013-0201)标准执行。5、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遇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命令、行政审批、财政审批等非双方意志造成本合同延误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不视为违约。6、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新安县人民法院管辖。7、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王凯凯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账户名称:河金无建设能得账户名称:新安县财政局乡镇其他资金账户账号:1710213000098账号:00000184201056690012-0110-0110开银行平国工南银行股分限地址:北冶镇柿树岭村中心大道56号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街道千符路阳光苑4排9号2024年月27日2020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材加工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