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NJDX-C2023-0066001
二、合同名称: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NJDX-C2023-0066
四、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方式:18168085528
供应商(乙方):南京源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6号A座214-22
联系方式:159962886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全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监测,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和黄脊竹蝗及其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二)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区内常发性病害和虫害,随机踏查为主,采集制作病虫害标本和名录;拍摄病虫害形态照。(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系统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虫情动态管理、测报对象监测相关内容的填报,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普查数据上传并通过审核,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1599628868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76000.00元
合同金额:97.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0-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5 16:50:34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项目.pdf
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X-C2023-0066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服务单位:南京源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0月16日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具体合同条款由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据招投标文件拟定,本件仅供格式参考)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X-C2023-0066政府采购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源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86号A座214-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江宁区政府采购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江宁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项目1.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宁区1.3项目内容: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服务。(一)全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监测,主要包括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和黄脊竹蝗及其他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1、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以松林小班为单位计,查清松材线虫病病死株数、寄主松类、发生面积、病材蓄积,按期完成普查报告,绘制疫情分布示意图和疫情小班详图。完成松材线虫病精细化管理平台普查数据上传、通过审核,完成采伐设计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统计表和其他材料。在重点区域的松林适当悬挂诱捕器进行松墨天牛羽化情况监测。利用自有的专利技术,提高普查技术水平以及准确性。适时开展松材线虫病日常监测。2、美国白蛾监测:包括各个虫期的调查。要求美国白蛾诱捕器挂设点合理设置,成虫羽化期及时准确上报,完成不同虫态的调查,提出防治意见。绘制美国白蛾诱捕器挂设经纬度分布表和分布图。利用自有的专利技术,提高监测准确性、全面性。3、杨小舟蛾监测:包括各个虫期的调查。通过一系列的监测工作,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种监测表格、数据和报告。利用自有的专利技术,提高监测的技术水平。4、黄脊竹蝗监测:包括各个虫期的调查。设置合理的监测路线和其他调查方式,提供分布示意图;监测的数据表格、风险提示以及防治建议等。(二)其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区内常发性病害和虫害,随机踏查为主,查看林木有无异常变色、坏死、腐烂、萎蔫、畸形等症状,枝叶有无被啃食痕迹、树干有无被钻蛀痕迹等。采集制作病虫害标本和名录;拍摄病虫害形态照。(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信息系统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虫情动态管理、测报对象监测相关内容的填报,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普查数据上传并通过审核,配合做好国家、省、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各项专项检查工作。1.4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玖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976000元。报价为全包交钥匙工程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或服务的价格体现。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采样费、交通费、人员劳资等,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项目任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采购文件中是否有提及。2.定义2.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招标、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及对招、投标文件书面修正、澄清的内容等以及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3“甲方”系指采购人。2.4“乙方”系指中标人。3.适用范围3.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4成果提交及时间、质量要求(1)年度项目汇编材料。(2)调查监测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包括林相照、危害照、生态照、工作照等)(3)全区食叶害虫调查监测线路图、监测点和标准地布设样点图等。(4)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5)监测过程中采集制作的标本。5.付款方式工作内容完成并完成成果上报工作,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在履行财政相关资金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40%;即大写叁拾玖万零肆佰元,小写390400元完成2023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后付合同价款的30%;即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小写292800元;项目通过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相关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即大写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小写292800元。说明: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6甲方责任6.1及时提供必须的基本资料。6.2配合与有关部门的协调。6.3及时支付服务费用。63517.乙方责任7.1乙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成果文件,提交给甲方的最终成果要齐全可靠,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要求。7.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有关资料、数据保密,未经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7.3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7.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地方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7.4乙方应根据承担项目任务的特点组成项目组,编制工作大纲,制定项目管理文件,明确职责、目标、计划、程序、内部审查和质量管理等内容,确保有序性和有效性。7.5乙方在工作中应保证成果的及时和有效,服务过程中必须考虑与相关专业的接口配合,保证资料的齐全、稳定、深度和提交时间能满足资料使用者的需要。8关于工期的约定8.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研究工期提前时,应征得乙方同意;8.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交付研究成果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8.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9.违约责任9.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2%作为违约金。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9.2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交工或提供服务,每延迟一天扣除合同总金额的0.2%的违约金,直至按合同交工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一旦达到该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补偿金。10.履约保证金无11.不可抗力11.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40天以上,双方(或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13.争议13.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南京市江宁区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功,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2.2在仲裁和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以外的合同内容。14.违约终止合同14.1因解除而终止14.1.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4.1.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4.1.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另一方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14.1.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4.2.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14.2.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14.2.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9款的违约情况,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14.2.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01115.变更15.1对于按照甲方要求及服务需要等作出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的调整,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服务且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16.合同修改16.1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7.适用法律17.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18.语言与计量单位18.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函电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18.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际单位制。19.通知19.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0.知识产权及保密20.1乙方了解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技术图纸、资料、本合同所涉及的编制/研究内容、编制/研究成果等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甲方的商业秘密,应严守其秘密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图纸等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20.2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替代成果。20.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21.合同生效及其他21.1除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开始生效。21.2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下列文件均为合同组成文件22.1磋商文件(包括澄清、答疑、修改和补充通知)22.2响应文件(包括修改、澄清)22.3成交通知书(包括投标人“回执”)22.4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双方签署的备忘录22.5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22.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23.合同的变更和终止23.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3.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24.补充条款/甲方(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投标人):南京源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表人:李洁源电话:项目负责人:李洁源开户银行:电话:15996288682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万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达支行日期:2023年10月16日帐号:125915133410401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2号江宁电分散采购机构:商产业园B2-06-7(江宁高新园)项目负责人:日期:2023年10月16日日期:2023年10月16日甲方(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盖章)乙方(投标人):南京源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表人:李洁源电话:项目负责人:李洁源开户银行:电话:15996288682帐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万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达支行日期:2023年10月16日帐号:125915133410401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2号江宁电分散采购机构:商产业园B2-06-7(江宁高新园)项目负责人:日期:2023年10月16日日期:2023年10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测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