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代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1N00267529820249401
二、合同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LYLH-202404
四、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台州市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9857661050
供应商(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关东门后街40号
联系方式:137385006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4200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负责食堂员工管理及日常运行;负责每日用餐所需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领用、保管、制作加工等工作;负责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负责安排合理的营养菜谱,对所有食材进行烹饪加工及价格和质量的监督,保证食堂的成本核算等内容。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4200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1).pdf
(合同)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1).pdf
项目编号:LYLH-202404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采购人(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中标人(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签订日期:2020年8月1日浙江省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监制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编号:LYLH-202404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共7名,其中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营养师1名,厨工2名,保洁1名从事服务工作。按甲方的管理模式对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并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岗位及职责要求执行,承担双方约定的服务责任,其余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文件为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元(¥42006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中标价的1%(42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1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每年分十二次支付合同总价,即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服务后每月20日前。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协同乙方共同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勤水平;甲方可随时检查服务人员工作是否称职,对不称职的人员甲方可进行教育批评并应通知乙方,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可提请乙方予以调换,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1.2甲方负责食堂收支、财物管理,并确定定点采购食品、用具的地点。1.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食品卫生、食堂环境、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乙方应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1.4甲方有权对食堂卫生、用电安全、火灾防范、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要求,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和工作人员的管理。1.5在无特殊情况下,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甲方人员误餐或停餐,以致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甲方提供合格规范的食堂经营场所及用品,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食堂食品、用品的采购,食堂全部收入、支出均由甲方统一管理。日常消耗品、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21.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1.8甲方要按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管理费。1.9甲方有权以乙方员工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等理由扣减服务费,乙方对员工处罚系乙方内部行为,与甲方无关,但甲方认为有必要知悉的,乙方需将处理结果及时知会甲方。1.10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乙方确认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根据甲方及食品卫生管理等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运营甲方食堂,运营前须向甲方提供厨师相关证件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乙方工作人员上岗时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指派一名负责人(厨师长)负责甲方食堂运营事务。2.2乙方应根据时令、营养、卫生、经济等原则合理安排膳食,科学制定菜单,组织好配餐、加工、销售、清理、卫生等事务。2.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爱惜甲方的设备、财物。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防漏触电、防火灾、防盗等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触电、火灾、失窃、设备损坏等情况,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4乙方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堂规章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按规范保管各类食品,定期进行灭鼠灭蝇灭蟑,垃圾应规范放置,搞好食堂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卫生整洁。2.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乱拿物品及处置剩余、变质、报废商品,并妥善使用、保管食堂器具。2.6食材按需使用,避免浪费。2.7乙方要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2.8乙方有权知道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理由。2.9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菜品质量低劣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如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2.10乙方应确保其所指派的服务人员均应具有独立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的能力,并应确保上述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调岗、更换3或解聘其所指派的上述服务人员,亦不能对本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并应确保乙方及其指派的服务人员中的任何一人均能忠实、勤勉、尽职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应的专项服务,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存有任何有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十一、菜品管理1.乙方应确保菜品丰富、价格合理、营养可口。提前列出菜单、采购数量和出售的价格,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2.甲方有权对采购数量、菜品、价格进行调整,乙方有权解释理由,一旦甲方作出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实施。3.剩余、变质、报废的商品,乙方无权擅自处理,乙方负责人应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工作人员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的,每违反一次,扣减服务费300元。5.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甲方人员误餐或停餐,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订后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合作限英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0年8月日签订日期22年8月1日见证方:(盖章)5附件: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YLH-202404名称内容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零仟零佰陆拾零元零角零分整小写:¥420060元整饮骨.投标总报价包括人工工资、物料款、设备折旧、消耗物品、其他费用、保险、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英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投标人(盖印冬日期:2024年07月05日..26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YLH-202404序号服务内容承接企业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年420060元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经说明:1、本报价明细表投标人请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清单中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漏项。招标文件中未曾明确或有所遗漏的工作内容,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作量与设施设备等,投标人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进去,否则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总报价内。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蒸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印冬日期:2024年07月05日3.7项目编号:LYLH-202404合同书\'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采购人(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中标人(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证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临海市签订日期:2020年8月1日浙江省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监制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编号:LYLH-202404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方: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共7名,其中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营养师1名,厨工2名,保洁1名从事服务工作。按甲方的管理模式对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并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岗位及职责要求执行,承担双方约定的服务责任,其余未尽事宜按招投标文件为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元(¥42006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乙方交纳中标价的1%(42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1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年度。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每年分十二次支付合同总价,即每月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服务后每月20日前。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应协同乙方共同做好服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执勤水平;甲方可随时检查服务人员工作是否称职,对不称职的人员甲方可进行教育批评并应通知乙方,对多次教育不改者,可提请乙方予以调换,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1.2甲方负责食堂收支、财物管理,并确定定点采购食品、用具的地点。1.3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食品卫生、食堂环境、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乙方应虚心接受,并及时改正。1.4甲方有权对食堂卫生、用电安全、火灾防范、食堂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提出要求,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做好食堂和工作人员的管理。1.5在无特殊情况下,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甲方人员误餐或停餐,以致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甲方提供合格规范的食堂经营场所及用品,甲方指定专人负责食堂食品、用品的采购,食堂全部收入、支出均由甲方统一管理。日常消耗品、水、电费由甲方负责支付。21.7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1.8甲方要按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管理费。1.9甲方有权以乙方员工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等理由扣减服务费,乙方对员工处罚系乙方内部行为,与甲方无关,但甲方认为有必要知悉的,乙方需将处理结果及时知会甲方。1.10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乙方确认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根据甲方及食品卫生管理等要求,组织合格人员运营甲方食堂,运营前须向甲方提供厨师相关证件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乙方工作人员上岗时按规定统一着装。并指派一名负责人(厨师长)负责甲方食堂运营事务。2.2乙方应根据时令、营养、卫生、经济等原则合理安排膳食,科学制定菜单,组织好配餐、加工、销售、清理、卫生等事务。2.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爱惜甲方的设备、财物。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防漏触电、防火灾、防盗等工作。如发生食物中毒、触电、火灾、失窃、设备损坏等情况,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4乙方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堂规章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按规范保管各类食品,定期进行灭鼠灭蝇灭蟑,垃圾应规范放置,搞好食堂环境卫生,保持食堂卫生整洁。2.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乱拿物品及处置剩余、变质、报废商品,并妥善使用、保管食堂器具。2.6食材按需使用,避免浪费。2.7乙方要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做好成本核算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2.8乙方有权知道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理由。2.9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菜品质量低劣等原因,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终止合同。如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2.10乙方应确保其所指派的服务人员均应具有独立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服务的能力,并应确保上述服务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调岗、更换3或解聘其所指派的上述服务人员,亦不能对本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同时,乙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并应确保乙方及其指派的服务人员中的任何一人均能忠实、勤勉、尽职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应的专项服务,并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存有任何有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权益的行为或情形。十一、菜品管理1.乙方应确保菜品丰富、价格合理、营养可口。提前列出菜单、采购数量和出售的价格,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2.甲方有权对采购数量、菜品、价格进行调整,乙方有权解释理由,一旦甲方作出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实施。3.剩余、变质、报废的商品,乙方无权擅自处理,乙方负责人应向甲方提出处理意见,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处理。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工作人员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的,每违反一次,扣减服务费300元。5.因乙方工作人员的失职,造成甲方人员误餐或停餐,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签订后采购代理机构见证盖章。甲方: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乙方: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合作限英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200年8月日签订日期22年8月1日见证方:(盖章)5附件: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YLH-202404名称内容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零仟零佰陆拾零元零角零分整小写:¥420060元整饮骨.投标总报价包括人工工资、物料款、设备折旧、消耗物品、其他费用、保险、税金、培训、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英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投标人(盖印冬日期:2024年07月05日..26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YLH-202404序号服务内容承接企业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1临海市括苍镇人民政府食堂代管服务临海市新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年420060元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零陆拾圆小写:420060元经说明:1、本报价明细表投标人请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清单中的内容进行填写,不得漏项。招标文件中未曾明确或有所遗漏的工作内容,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工作量与设施设备等,投标人均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进去,否则视为已综合考虑在总报价内。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蒸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印冬日期:2024年07月05日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代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