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 基础软件采购合同公告(江油市司法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07812024000079-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

三、项目编号:N5107812024000079

四、项目名称:2024年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油市司法局
地址:江油市太平镇党政综合服务楼7楼
联系方式:19181101271
供应商(乙方):四川优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11号楼8楼
联系方式:177454668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
52(套)
¥468.00
¥24,336.00
福昕OFD版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 V8.0

合同金额: 24,336.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叁佰叁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履约地点:江油市司法局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江油市司法局
2024年08月06日

2024年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07812024000079-1履约地点:江油市司法局签订地点:江油市司法局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6日采购人(甲方):江油市司法局采购人地址:江油市太平镇党政综合服务楼7楼供应商(乙方):四川优森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11号楼8楼-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4年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468.00数量:52.00单位:套,总金额(元):¥24,336.00品目编码A08060301品目名称基础软件采购标的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品牌福昕规格型号福昕OFD版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V8.0福昕OFD版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V8.0福昕OFD版式办公套件软件(Linux版)V8.0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叁佰叁拾陆元整(¥24,336.00)二、货物要求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2.包装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质保期: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为1年,货物的保修期等与质量相关的其他期限均按照验收合格后签署的货物验收记录文件之日起算。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4,336.002024-10-14四川优森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2.交货地点:江油市司法局。五、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软件安装及调试,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与业主方沟通;根据时间要求完成并部署,在项目交付使用时必须达到相关使用标准和要求。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验收标准:按照《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采购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技术规范和要求进行验收。(2)履约验收:乙方完成相关技术服务并提供验收申请后10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并完成履约验收;未在本条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软件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更换软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软件安装完成后10日内,甲方无故不完成验收工作或未完成验收即已使用软件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2页-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要求乙方进行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1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诉讼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江油市司法局(盖章),乙方:四川优森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第3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季海波,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杨琛地址:江油市太平镇党政综合服务楼7楼,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技城新区创新中心11号楼8楼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金轮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绵阳南河路支行账号:6216603100009894697,账号:121254063964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6日,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6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产化电脑配套软件 基础软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