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女子监狱2024)



一、合同编号:11N40769191520244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BCS01233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女子监狱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岭南路21号
联系方式:18406500041
供应商(乙方):北京天中时代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幢DY884
联系方式:139118244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1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具体图纸、工程量清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磊执业证书信息:京1132017201721328

2.合同金额(元):61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合同(11N4076919152024401).pdf

合同编号:11N4076919152024401发包人:山西省女子监狱承包人:北京天中时代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承包人(全称):北京天中时代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晋中市榆次区岭南街21号(山西省女子监狱)。3.资金来源:2024年财政资金。4.工程内容:本工程为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位于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谈判公告中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包人现场书面安排的建筑工程等施工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08月05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4日。合同工期:6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相关条款合格标准、符合工程内容中资料要求。五、合同价款1.暂定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619800元(含税)。其中:(1)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壹佰肆拾陆元柒角陆分(¥:47146.76元)。(2)材料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捌万肆仟肆佰柒拾陆元肆角(¥:84476.4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实际工程施工内容及工程量与谈判公告中工程量清单、工程承包范围及工程做法无变更及增减内容,则工程中标价即为工程结算价。如实际施工工程有变更及增减内容,调整方法为:中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以实结算;中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执行2018《太原市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审核,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晋中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人工单价按山西省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调整;暂列金的使用根据具体施工内容由发包人决定是否使用。变更增减后的工程价款,最终以发包人审计结果为决算价。工程变更必须由承包人编制工程签证单,经发、承包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承包人进场开工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的30%(金额为185940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玖佰肆拾元整)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按结算审计结果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1年后付清。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先出具正规发票,如未出具发包人可迟延支付且不因此构成违约。七、组成合同的文件1.本施工合同。2.成交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等有关技术文件及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纪要、招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人现场书面安排的全部内容。5.承包人提供的工程做法及工程量附件。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签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八、双方工作及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如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发包人方、承包人方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双方约定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自发包人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瑕疵,承包人应及时采取维修、抢修等措施。九、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8月5日。本合同订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岭南街21号。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争议解决如双方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先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向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本页以下为签署部分,无正文内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统一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一、发包人代表:郭宝斌,负责发包人工程现场的管理、协调、工程变更签证等工作。二、承包人代表:王磊,负责承包人工程现场的管理、协调、工程变更签证等工作。三、暂列金的使用: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现场签证、现场洽商、技术核定等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以实结算,材料价格按照经发、承包人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价格调整;经发包人审定(上报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按《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第六条约定支付。四、材料或工程暂估价的确认:暂估材料(或专业工程)的规格、型号、单价(或做法)必须在满足工程使用和质量的前提下,经双方共同见证、采购,并签证后方可进场,签证资料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五、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变更签证包括工程量增减认定、工程做法变更、暂估材料的确认、暂列金的使用等内容。签证须经双方认可,变更价格超过1000元需请示发包人分管领导。招、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如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描述不清楚或者不明确的项目,由发包人根据满足工程使用的功能,会同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变更或细化工程做法,工程费用原则上不超本合同金额。六、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各项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七、工程进度:由于工程的特殊性,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现场情况,经协商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进度表,并约定合理的奖惩措施。(本页以下为签署部分,无正文内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山西省女子监狱承包人(全称):北京天中时代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西省女子监狱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贰年,承包人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产生的费用发包人可向承包人索要。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本页以下为签署部分,无正文内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岭南街21号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精营东边街39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351—307532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文源巷支行账号:,账号:14100068101201504077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30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武警营房、食堂、浴室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