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4)



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4MA57D3U882407101464

项目业主: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合同名称:

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0404MA57D3U882407101464

合同总金额:

¥117,515.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4日

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同心路道路两侧沿街24栋建筑提升改造,提升主要包含:立面改造、空调机位遮挡、窗户加框及更换防盗网、沿街招牌整治,落水管遮挡,三线整治。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服务。

合同附件

【合同】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2024.7.24.pdf

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08-06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合同编号:LGCJ-SJHT-20240657委托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1页共14页委托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接单位: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需要,将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委托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责,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服务事宜协商一致,制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南水镇同心路沿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2建设单位: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3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1.4委托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服务等1.5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同心路道路两侧沿街24栋建筑提升改造,提升主要包含:立面改造、空调机位遮挡、窗户加框及更换防盗网、沿街招牌整治,落水管遮挡,三线整治。第二条、委托要求2.1乙方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现行的最新法律、法规、规范等文件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文件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2.2乙方提交8套设计成果给甲方,同时需提供包含全套可编辑版以及PDF版电子光盘2张给甲方。如因甲方提供基础资料时间滞后,则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2.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第2页共14页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交时间1.正式全套施工图8份按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2.可编辑的CAD版施工图电子光盘及PDF版施工图光盘各两张2与正式施工图一起提交3.施工配合阶段答疑文件及设计变更各一式6份(电子版文件)按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全程跟进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相应设计变更4.电子版设计文件的说明须提供DOC格式文件、图纸须提供CAD格式文件:送审版图纸6份(电子版文件)、修编版6份(电子版文件)。4.电子版设计文件的说明须提供DOC格式文件、图纸须提供CAD格式文件:送审版图纸6份(电子版文件)、修编版6份(电子版文件)。4.电子版设计文件的说明须提供DOC格式文件、图纸须提供CAD格式文件:送审版图纸6份(电子版文件)、修编版6份(电子版文件)。2.4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曾海均联系电话:15811675453;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3.1甲方提交文件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设计任务书1设计范围、工程造价预算签订本合同时提交第四条、设计费用支付4.1本项目(含税)合同价为:¥11751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伍佰壹拾伍元整)。包含本次设计服务的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风险包干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合同价应综合考虑提供本次设计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服务承诺、额外服务费及不可预见风险等费用,设计咨询过程中如第3页共14页有存在违约金未及时支付或扣除的,在最终结算时给予扣除。最终结算金额不能超过相关单位批复金额。结算价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建安费作为设计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不含暂列金及暂估价),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计费标准算出的金额×80%×95%-甲方确认的设计费扣罚金额(暂定系数如下: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1,各项系数最终以财审批复为准)。最终的设计费不得超过相关部门批复的金额。4.2服务费用支付方式:进度款:施工图设计文件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资金支付程序为乙方办理设计费60%的进度款支付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其他遗留问题甲方按资金支付程序为乙方办理设计费结算价剩余款项支付手续。其它事项: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项目概算中相对应的费用,若实际费用超过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的项目概算中相对应的费用,则按审定的项目概算中相对应的费用结算。2、本项目各项费用需取得批复或主管部门认定并按照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规定的支付程序进行支付,上述支付时间为甲方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承诺时间,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审批日期为准。4.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与所付款等额的正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若因乙方不及时给付发票导致付款的延迟,相应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目前现有的与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第4页共14页5.1.2甲方有权派专人检查、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并负责设计工作时间的协调。5.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作人员,并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说明原因。5.1.4甲方应协调沟通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以确保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5.1.5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修改和完善设计成果。5.1.6甲方制定的《工程建设服务单位履约考核办法(试行)》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根据该办法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评价,乙方应遵照执行。5.1.7该项目全套设计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合理利用,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5.1.8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后,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5.1.9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因非乙方原因造成项目停缓建,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收取相关费用后,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乙方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招投标文件以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过程中提出的回复或修改意见,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份数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5.2.2乙方应自行完成设计工作,不得转包、分包。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项目在询价文件中已经明确的范围、设计编制组织方案和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设计工作过程中,发生变增(减)均以谈判文件报价基价和时间进行计算,第5页共14页不考虑今后定额调整、政策性及市场性价格上涨因素。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替换的人员其专业、职称不得低于原承诺要求,且替换人员资质等需征得甲方同意。5.2.3对于经甲方确认的设计,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如因技术或者安全理由必须修改时,乙方应当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5.2.4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评审工作,无偿提供评审、论证阶段所需的资料文本。对于评审、论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修改完善。5.2.5在甲方提出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行政主管部门解释或者传达设计意图。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意见时,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审批获得通过。如因乙方原因审批未通过,乙方应当无偿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审批。5.2.6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设计资料和文件后,项目开始施工时,应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协助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并参加竣工验收。5.2.7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者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无法施工或者工程质量事故,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甲方因此被起诉并承担相关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承担的责任金额、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设计费。5.2.8在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服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付款。5.2.9在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和甲方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对其设计服务工作提供配合,具体延长期限由甲方在提出修改要求时一并第6页共14页指定。5.2.10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在甲方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如需调整,乙方负责无偿修改。5.2.11如甲方确认方案后又要求作出重大修改的,则相应延长乙方交付成果的期限。5.2.12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供设计相关咨询服务。5.2.1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甲方负责人。5.2.14乙方服务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5.2.15如因设计存在缺陷,致使设计成果两次未能通过技术性审查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发包人有权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设计人作出处罚,并解除本合同另选设计单位。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保密义务6.1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一切信息及资料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方式出示、披露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数据、项目成果等。若因乙方泄漏而造成甲方影响或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所有实际损失。6.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其获知对方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3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双方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6.4本项目相关勘察、设计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第7页共14页可,乙方无权以任何方式,乙方在除本合同约定事项外使用该成果。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5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不随着本合同的中止、撤销、终止而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乙双方应当诚信、全面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一切损失。7.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迟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1天,乙方应按该合同价的5‰减收设计费;迟延交付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对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承担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设计费。7.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8.1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疫情、政府行为等)发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理由,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对方损失,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将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给予对方确认(同一不可抗力发生于双方所在区域的除外)。第8页共14页如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双方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8.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可以书面的方式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在准备履行合同期间的投入,并且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和支付。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及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条款。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均应以各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9.3合同一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向违约方支付任何费用:违约方迟延履行、怠于履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主要义务时,自收到守约方催告履行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能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时,在这种情况下,本合同自守约方的解约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解除。9.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0.2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另一方维权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一切损失执行费、交通费、调查费等。第9页共14页10.3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继续履行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第十一条、其他11.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完成。11.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行解决。11.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双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相冲突时,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11.5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1.7双方均认可本合同提供的地址为法律文件可送达地址。11.8本合同由甲方、乙方于2024年7月24日在珠海市金湾区签订。第10页共14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内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珠海联港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4楼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1009号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开户行:华润银行金湾支行海银桦支行账号:213227513078500001,账号:44354201040008571电话:0756-7610865,电话:0756-2651602纳税人编码:91440404MA57D3U886纳税人编码:91440400455926520T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第11页共14页乙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第12页共14页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第13页共14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罗启添系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法人公章):2024年7月24日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