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 N5133332024000051-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色达椒江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33332024000051
四、项目名称: 2024年色达椒江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色达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 色达县金马大道东路13号
联系方式:0836-8523276
供应商(乙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139894658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学生活动组织实施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486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148.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详见合同

附件:

2024浙江游学合同.pdf

2024浙江游学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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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色达椒江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MG-HT-20240723-003采购人(甲方):色达县教育和住育局供应商(乙方):浙江广播电视集团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2024年达椒江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N5133332024000051)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相应文件和磋商记录、《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相应文件和磋商记录、《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包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所属行业备注12024年色达椒江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项目项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拟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止。2、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色达县、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三、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一、服务要求:(一)活动主题要求:1、台州与甘孜州在国家对口支援大战略的牵引下携手共进,在2023年实现了两地青少年互访式“三交”研学活动交流。2024年两地共同落实好党中央和浙川两省决策部署,深入推动两地青少年的“三交”,用心、用情共“绘”山海情。2、本次活动围绕“和合台州·有礼之城”市域文明品牌,策划“四绘”研学活动,分别是“绘学”思政教育;“绘画”蓝图浙里;“绘赏”江南风景;“绘1品”活力台州四大路线。通过“四绘”研学活动,让甘孜州师生在台收获丰富的思政教育知识、切身感受台州“千万工程”的乡村风貌、一览台州“山海水城的城市特色、共品台州“有礼之城”的悠久文明。(二)服务内容:1、交流对象本次活动交流对象为台州市椒江区对口支援甘孜州色达县的青少年及对应带队老师。2、交流人数总共人数为150人,其中甘孜州色达县赴台州市椒江区交流青少年人数130人左右;甘孜州色达县赴台州市椒江区交流带队教师人数20人左右。3、活动时间拟于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甘孜州色达县师生本次交流交往交融全程行程9天(含来回路程)。4、活动经费本次交流交往交融费用包括往返机票、交通食宿、研学费用(各研学点位专家邀请、研学体验耗材等)、医疗保障费用、活动费用、宣传费用及于本次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注:最终交流人数根据活动具体实施时的人数、时间等实时机票及住宿价格可能会出现上下浮动调整。结算均按照成交金额进行结算。(三)服务的其他要求:1、交通安排1.1、成交服务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出行时间订购色达县师生赴台州市椒江区往返机票。1.2、安排从出发地到机场接送商务大巴,商务大巴载客数根据交流人数进行合理安排。1.3、安排目的地机场到相关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地以及前往酒店等的所有出行接送安排,商务大巴载客数根据交流人数进行合理安排。2、住宿安排成交服务商根据本次项目确定的出行时间、人数安排色达县师生赴台州市椒江区交流交往交融期间所需集散住宿酒店,标准间(含早餐),具体住宿数量根据活动执行时再确定。3、用餐安排负责安排色达县师生赴台州市椒江区青少年及带队教师交流交往交融期间午餐和晚餐两餐,桌餐或自助餐,人均餐标不得低于80元/人/餐;★4、保险配套:为每位出行者购买一份出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保险金额每人不低于50万元);5、学习资料:按照精简节约原则为此次交流交往交融的所有人员准备必备学习资料及用品,每天配备出行简报。6、管理要求:6.1、成交服务商须根据本项目的相关要求,在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开展前根据交流交往交融活动主题和当前有关政策要求以及本机构的实际条件,制定详细专业的出行计划、完善的活动服务方案,并报采购人进行确认。6.2、成交服务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外出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实施。26.3、成交服务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善各种活动相关材料,并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检查。6.4、成交服务商应具有专职专人整理资料,活动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并做好外出参加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学员的后续跟踪服务,做好交流交往交融活动台账和相关音视频资料的保存整理工作。6.5、凡是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外出交流交往交融活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6.6、严格执行交流交往交融人员考勤制,外出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期间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实名签到,统一出行。请假人员必须以书面方式报带队人员审批备查,并做好资料存档。★6.7、严格确保交流交往交融人员安全,成交服务商在开展外出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期间,必须加强对人员的安全宣传,强化各类安全意识,特别是禁止酗酒、往返途中禁止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并与之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人身安全,在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期间外出交流交往交融人员及供应商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6.8、成交服务商须为本次交流交往交融活动至少配备4名专职服务人员和2名管理人员。7、医疗保障本次活动需随行配备应急医疗急救箱、防蚊、防虫、防中暑、拉肚子、感冒、发烧常规药品(药品需在有效期内),根据交流活动实际情况供应商可自行确定是否安排一名医生随队。8、过程监管:采购人、色达县财政局将对本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对成交服务商实施外出活动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和不按规定要求整改的,不予拨付项目经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四)活动媒体宣发要求为了此次交流活动得到更好的效果,本项目须配宣传拍摄、活动照片直播、短视频拍摄、公众号宣发、设置专栏宣发。且宣发的平台须是官方媒体。四、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总价为1486000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陆仟元整),含税。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445800元(肆拾肆万伍仟捌佰元整);活动圆满顺利结束,乙方提请甲方验收并出具申请付尾款书,经甲方认定项目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即10402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零贰佰元整)。3.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3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采购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如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导致逾期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账户:开户行:工行西湖支行开户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账号:1202020419900225801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六、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7.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7.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7.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8.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8.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8.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8.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9.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9.2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除应及时付足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9.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0.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生效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5十三、其他13.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13.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13.3本合同由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少儿频道负责具体执行。大育局(盖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S地开户银行;账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负童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日期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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