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装修修缮采购合同公告(惠州市公安局2024)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下半年营房装修修缮项目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下半年营房装修修缮项目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04566600152406180188
项目业主: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服务机构:
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下半年营房装修修缮项目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合同编号:
4413004566600152406180188
合同总金额:
¥31,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本次采购的是惠州市公安局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办公场所、各交通业务处理窗口服务场所,各直属大队及中队营房等建筑物的装修修缮项目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内容:现场查勘,按照国家建筑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进行设计,并提供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图纸、设计概算(设计图纸套数及设计概算文件资料份数必须满足实际需要份数),设计文件中严格控制出现遗漏或错误。解决施工过程和预算审核过程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及修改补充内容,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项目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支付、违约责任等)以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合同为准。此为一个项目,只做一件事,一事一评。
合同附件
2024年下半年交警支队营房装修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合同_052941.pdf
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08-06
2024年下半年交警支队营房装修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合同惠州市公安局合同备案专用章保楼合同:204年7年要房日程询计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编号动CS224026工程设计服务合同惠州市公安局合同备案专用章合同:204年7年要房保楼日程询计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编号动CS22402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8号乙方(设计方):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环侨南路15号陈江创业大厦2001室根据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下半年营房装修修缮项目采购工程设计服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本次采购服务总金额暂定为31500.00元,最终设计服务费以每个项目审定的工程造价额为基数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下浮率);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较复杂1,附加调整系数取1,其它设计收费0,浮动幅度值为下浮30%。第1页共7页工程设计收费按以下情形计取:1.项目预算送第三方审核的,以预算审定金额作为基准价,浮动幅度值为下浮30%。2.项目已出具设计、预算成果,但项目因甲方原因未实施且预算未经审核,以预算金额作为基准价,浮动幅度值为下浮50%。3.项目已出具设计成果,但项目因甲方原因未实施且未编制预算,以乙方出具的工程估价经甲方审定后作为基准价,浮动幅度值为下浮50%。二、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下半年营房装修修缮项目工程设计服务2.工程地点: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所在地及各直属大队、中队营房所在地(惠州市行政辖区内)3.工程内容:2024年下半年,对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办公场所、各交通业务处理窗口服务场所,各直属大(中)队营房等建筑物,按照实际需要进行装修修缮和维护,投资估算约为100.00万元。三、合同工期1.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乙方必须2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要求,单项装修工程预算金额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工作,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金额5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工作,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金额10万元至50万元内(含50万元)第2页共7页的工作,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工作,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给甲方,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四、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人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实业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因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但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2.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3.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设计人索赔。4.乙方涉及的包括但不限图纸等文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第3页共7页识产权,如因此被他人索赔,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乙方在进行装修修缮项目工程设计工作中,因甲方上级工作安排或实际工作需要,需承担项目设计内容或服务费减少的风险。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设计人员、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3)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一切法律后果。(4)因乙方未认真复核,图纸施工做法不详实等主观原因,导致后期某个项目预算审核核减率超过20%,或者所有提供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预算核减率在15%-20%累计超过5个项目的,扣除该项目设计服务费的10%,同时选取人有权终止合同。五、付款方式1.按照最终审定的项目投资金额计算收取费用。2.每项工程设计图纸等正式成果资料交付甲方审定通过,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填报付费申请表申请付款,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完税发票15天内,一次性以转帐第4页共7页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酬金。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项目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4.因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相应价款给乙方,乙方表示谅解,并同意不视为甲方违约,不由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HA5.支付工程设计服务费所采取的货币为人民币。26.乙方委托甲方将费用付至以下帐户:开户名称: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银行帐号:444001718135053000334如按此帐户进行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保密条款乙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仅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才可以披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3.向该方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4.双方事先予以书面同意。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七、争端的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第5页共7页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解决争议期间,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各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税费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其它约定1.本合同在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盖章)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第6页共7页乙方:广东康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签汀时间D))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房装修修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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