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4)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2048C_001_098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302002048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52号
联系方式:0531-86556923
供应商(乙方):济南易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长盛北区31号楼8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156666679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微型
1
0.3405
0.340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5-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合同-C包济南易捷.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2048计划编号:37000000022001320230021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济南易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全称):济南易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2048)(标包:C包)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社会车辆租赁保障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野外勘查、考察等相关工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5座及5座以下越野车(必须配备)/轿车、7座及7座以下商务车、7座-19座中型客车、19座以上大型客车。二、服务期限合同期1年。三、服务标准1.服务要求(1)提供约定的服务车辆实行整车客运服务,同时随车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驾驶员,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2)计程起止点:①通常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为计程起止点。②特殊约定地点,双方协商计程起止点。③当次任务完成后,计程总里程由乘车人签字确认方可作为计算依据,否则不予结算。(3)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提供服务之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4)服务费用支付采取“先使用后结算”的方式进行,由用车单位与成交供应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车况标准及要求(1)车辆标准①车况卫生整洁,车壳无伤痕。②车辆在车管所注册登记日期不得超过5年,性能良好,牌证齐全。③发动机总成、变速箱、减震器、水箱、制动踏板、手刹车作用正常,轮胎无硬伤。④大灯、转向灯、刹车灯、防雾灯、倒车灯及灯罩均完好无损,并正常使用。⑤前后保险杠、前后玻璃、门窗、周边饰条完好无损;玻璃升降器、刮雨器工作正常;收音机、空调机工作正常,仪表盘工作正常。⑥发动机号、底盘号与行驶证相一致。⑦其他配件与车辆配置清单一致。⑧车辆验收情况以承租方书面确认意见为准。(2)应急措施①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及时提供相同或者高于服务车辆配置的车辆进行备用,以保障采购人用车服务。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求救信息后及时到达救援现场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②预约车辆后,临时变更出行计划的,双方协商解决。(3)车辆手续①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车辆办齐正规手续,所有车辆保险齐全。自有车辆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能证明车辆品牌型号、车牌号码、登记日期等信息,且提供证书数量应与提供车辆数量一致。车险应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驾驶人和乘客)、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不计免赔险及符合营运车辆要求的其他保险险种。②供应商负责所有车辆的年检、车辆的正常维修和养护等各项费用。(4)其他服务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服务团队,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等事宜。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②供应商应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服务监督电话应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采购人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意见和投诉,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采购人。③供应商具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经营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营场所、车辆等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要求,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④对于各种租赁车辆,如采购人需要,租赁车辆应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为采购人提供卫星定位数据管理支持且能做到为采购人保密。⑤供应商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租赁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但不允许转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⑥用车期间发生任何违法违章及交通事故,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损失。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越野车(5座及5座以下)每日费用500元(100公里/日),超出公里数按2.8元/公里;轿车(5座及5座以下)每日费用440元(100公里/日),超出公里数按3.0元/公里;商务车(7座及7座以下)每日费用570元(100公里/日),超出公里数按3.5元/公里;中型客车(7座-19座)每日费用700元(100公里/日),超出公里数按5.0元/公里;大型客车(19座以上)每日费用840元(100公里/日),超出公里数按7.0元/公里。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赵筲。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00000.00元。七、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结算时应填写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用车结算费用单(行程内如有司机住宿费,由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支付)。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结算按季度结算一次,遇工作量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磋商文件;(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响应文件;(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5月26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省济南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二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公章)供应商:济南易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赵筲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长盛北区31号楼8单元101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52号室电话:0531-84595966,电话:1385413155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行天桥区支行明湖分理处账号:,账号:37001616517050148383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合同期1年。1.3服务内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5座及5座以下越野车(必须配备)/轿车、7座及7座以下商务车、7座-19座中型客车、19座以上大型客车。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照采购人需求。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双方商定。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2.6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分项报价明细表。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3.1结算时应填写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用车结算费用单(行程内如有司机住宿费,由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支付)。3.3.2结算按季度结算一次,每年的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小写:¥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遇工作量较大时双方可协商解决。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附件1: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车型每日费用(元)每日包含的公里数(公里)超出公里数的单价(元/公里)备注1越野车5001002.82轿车4401003.03商务车5701003.54中型客车7001005.05大型客车8401007.0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站东发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车上配备矿泉水、口罩、雨伞等物资,如果所定车辆当日全部在途,可免费升级车辆。如果客户有投诉,24小时内积极处理并给予回复。如果车辆在途出现问题,及时更换同级别车型。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业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站财楼省东东R引政站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东东政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政府采购财站财停山山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