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租赁服务 服装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2024)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启华文体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81101000013405950
五、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425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租赁服务 /服装租赁
详见附件

20.0
100
2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荣平
联系电话:18609905271
传真:/
地址:南新路7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租赁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412015202425001).pdf

合同编号:11NMB1412015202425001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迎宾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区启华文体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克拉玛依区启华文体商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克拉玛依区启华文体商行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克拉玛依区启华文体商行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租赁服务/服装租赁--品牌:20套100.002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000.002000.002000.002000.002000.002000.002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元整贰仟元整贰仟元整贰仟元整贰仟元整贰仟元整贰仟元整二、付款方式:转账支票三、服务条款::(1)乙方7日内完成交付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交付,且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搬运、装卸、保险等费用。(2)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3)质保期3个月,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换货。四、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采用书面形式。(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解除合同。(4)应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经催缴后10日内仍未交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项目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2)双方解除合同。(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双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六、解决争议方法(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菅春玲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天山路28-2432号电话:,电话:133999076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账号:300302190920013881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租赁服务 服装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