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人民政府2024)



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人民政府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高峰乡牌坊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合同编号:DXADGF2023-03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709001JH621102001
项目名称: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高峰乡牌坊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人:
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甘肃倾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6-28
供应商:
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定西市安定区2023年高峰乡牌坊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6-28
合同总金额:
79.966162(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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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DXADGF2023-0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207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单位):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人民政府乙方(单位):甘肃昌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年高峰乡牌坊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定西市安定区高峰乡牌坊村3、工程内容:(1)人居环境整治:拆危治乱。拆除全村危旧房屋17处,涉及农户17户,共计拆除面积1490平方米;拆除残垣断壁5处,涉及农户5户;整治区域内废弃物2500方。购置环卫设施。购买垃圾清运车1辆;购买勾臂式垃圾箱10个;购买240L塑料垃圾桶80个。采购原材料。采购水泥预制块1300块、大水泥砖2000块、购置砂50方、水泥30吨(425#)、防水漆140kg,对23户92人居住环境进行改善。(2)生态建设:在一社、三社、五社、六社、七社种植香花槐533株(胸径W3cm,截干高度≥2.2m,裸根,根系长度W25cm);种植高2.0-1-米云杉771棵(旱地移植苗,苗高W200cm,冠幅W80cm,土坨W30cm);种植牡丹150株(3-4年生,苗高W40cm,根系≥25cm);种植紫叶稠李133株(胸径W4cm,分支点高度W2m,土坨W30cm)。在村内三社、五社、六社护坡及一社、二社、三社、七社道路沿线种植多年生花草1500平方米(马鞭草、冰岛虞美人)。(3)公共服务设施:在村内一社、二社、三社、四社、五社、七社道路沿线及村庄内安装8米高照明设施80盏(①材质:优质Q235碳素镀锌钢板,灯具为铝压铸。②灯杆尺寸及工艺:总高8米,主杆为钢板卷折焊接成型整体热镀锌处理。③光源:LED120W,亮度9800Lm,色温6000k,使用寿命W10万小时。④离子电池100ah,太阳能板100W多晶,光源120w,表面钢化玻璃。外置12v三元锂电池不低于100AH),为183户群众夜间出行和日常公共娱乐活动提供方便。第二条合同工期:自2023年6月16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共120天。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第四条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承包的工程合同价为:¥799661.62元(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玖仟陆佰陆拾壹元陆角贰分。2、该合同为固定价合同,结算价款以审计结果为最终结算价。其中人居环境整治拆危治乱项目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乙方要在项目实施村广泛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2-村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由乙方公户直接发放到当地参与建设的群众银行卡中),薪酬比例不得低于人居环境整治拆危治乱项目单项总金额的15%。第四条又双方权利与责任:1、甲方权利与责任:(1)按双方协定的施工范围和要求,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若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约定或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的整改指令执行不力时,有权采取处罚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权利与责任:(1)按双方约定的施工范围,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所承包的工程和所属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按合同内容组织施工,全面履行本合同。(2)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进度,制定合理的用工计划,及时组织充足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做到人员数量充足、技术熟练、工种配套、劳动组织健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3)对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甲方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负责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保护和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4)按施工现场要求,建筑垃圾每天清理一次,保持施工-3-现场清洁、干净、安全文明。(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检查和监督,接受甲方因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工作不力而给予的处罚。若因乙方管理不善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方面处罚时,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使用前,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7)乙方应及时足额结清农民工工资,保证不给甲方造成相关负面影响。第六条质量与验收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要求需返工或修改的,乙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或整改的相关费用。2、检查影响正常施工的。如检查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查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后24小时内,甲方代表应在验收表上记录签字。4、工期延误。如遇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商议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灾害、地震)等造成的停工。-4-(2)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工程量而受影响。(3)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4)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5)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的。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自合同签订开工后,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2、启动资金拨付后,剩余工程款按工程施工完成进度拨付,拨付到合同金额的80%工程款;3、完成合同内容规定的所有工程量,经竣工验收和审计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20%工程款。第八条竣工与结算:1、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竣工初验,并将初验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验收日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2、竣工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核算价款拨付,一年后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支付。3、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一年内对项目承担保修义务。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5-如不修理,甲方另委托别人修理,发生费用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第九条争议、违约:1、争议:(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合同其余款项应继续履行。2、违约:(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清场,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2)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项目总资金3%的违约金。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6-公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141809123电话:208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时间:200年6月15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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